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

1959.10.31合肥某粮库严重渗杂弄假的几种类型



1959.10.31合肥某粮库严重渗杂弄假的几种类型

 按:红色标记系录入者所加,□代表识别不清的字。
下文提到,在粮库调出的73包稻谷中仅有7包是较好的,其余均是严重参杂,甚至有一包泥土含量97%。完全有理由认为,在当时的高征购压力下,农民送粮给当局时渗杂弄假的情况肯定不少,而作假只到粮食出库后才被拆穿,说明粮库在收粮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完成任务就好。

×××××××××××××××××××××××××××××


中国共产党合肥市委员会(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号(59532                                            机密程度         
主送
      肥东、肥西、巢县县委,郊区、巢湖区区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
    省委粮食征购办公室,市委各书记、常委,市委农工部、财贸部,粮食局党委,存档。

                                                          (共印21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件 3         中共合肥市委                  19591031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肥东县省公驿收购点入库粮食发现严重渗杂弄假情况通知
肥东县撮镇区粮管站大兴分站省公驿收购点(卅埠公社晨光大队晨光窑厂收购分点),十月二十七日调给合肥第一米厂稻谷72包,计重9598斤。到厂后拆开包,发现只有浮面一层是稻子,下面全部是泥土、山芋根子,有的是稻壳子、烂稻草、尘灰,有的是嫩青稻,水份很高,其中有的已经发生霉味。在第一米厂报告这一情况后,当即派市粮食局付局长郭炳文和第一米厂厂长胡长淮会同肥东粮食局付局长刘义增和撮镇区粮站站长刘百均等同志前往省公驿收购点进行检查。结果,计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1.土瘪稻7包,计重798斤,水分20%,灰土瘪稻38%
2.瘪潮稻11包,计重1294.5斤,水分22%,土瘪稻24%
3.泥土稻一包,计重121斤,泥土97%,上面有20斤好稻□面,下面全是泥土;
4.草、瘪稻7包,计重700斤,水分18%, 草、土、瘪稻37%
5.潮稻31包,计重4946.5斤,水分31.8%,什质20%,粮温46度,已有酒味;
6.瘪稻9包,计重980斤,水分17%,草、瘪稻、土、12%
7.较好的7包,计重758斤,水分15%,什质9%
上述情况,又经肥东县委财贸部长徐正荣同志和卅埠公社党委杨书记复查证明,完全属实,一致认为这一问题极为严重,已不是一般粮食质量问题,而是一种破坏国家粮食征购工作的行为。因此,市委意见:
1.请肥东县委立即组织检查组,迅速进行彻查处理,并报市委。
2.对已运来的坏粮,凡是水分过大,发生霉变的,责成一米厂就地整晒,其余什质、灰土等均保持原状不动,待问题查清后,再予处理
3.请肥东检查一下各地所设的收购点。省公驿这个收购点是大兴分站下的收购点,点下又设分点,这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就队收购的情况。这种做法与省委指示的一次送到交通线入库的精神不符。对以上乱社点的情况,应即纠正。
为了吸取这次教训,各地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一粮食征购入库工作中,必须有严格检验制度,要广泛教育社员把晒干扬净的好粮卖给国家。教育接收人员认真执行粮质检验制度,建立责任制,正确贯彻按质论价,价格政策。
(二今后交售的粮食,什质、水分超过标准的,必须由送粮单位就地整晒,符合标准后,方可入库;对已经入库的粮食要组织力量普遍进行一次检查,如有不安全的粮食,应迅速处理,严防霉烂事故的发生。
(三收购点的设置,要坚决贯彻省委屡次指示的不设闭塞点,不能乱设点,已经增加的要进行检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调整,以免今后再次集运粮食浪费劳力和影响调运,同时也可防止渗杂弄假的情况发生。

中共合肥市委会
(印:中国共产党合肥市委员会)
19591031

出处:合肥档案001-01-0098-012



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1975.10.30张北县呈请劳教某17岁男孩的内部审批表



1975.10.30张北县呈请劳教某17岁男孩

按:红色标记系录入者所加,为保护隐私,主人公名以××代替,其父母名以字母代替。

这张呈请劳教的内部审批表和以后将会公布的判刑内部审批表,有力地证明了在毛时代中国没有法治,只有党治,司法机关完全是中共控制下的专政工具而已。现在中共高喊法治了,或许这种内部审批表没了,但是中共内部审批敏感案件的机制绝对没有消失,即便废除政法委也不会实现司法独立。

奇怪的是,审批表后所附综合材料对张××所偷物品的记录非常详细,这个记录是怎么产生的?

 ——————————————————————————————————

张北县(市)   呈请(劳教)案犯内部审批表
案件
案犯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出身
本人 成分
职业
政治面目
籍贯与现住址
  
张×
17
学生
群众
张北县城关公社夭儿沟村








现在何处做何工作

受过何种处分

基层单位处理意见
保卫科意见

党委意见

县(市)处理意见
公安局意见
经局党组研究报送劳教。×××12.13
印:中国共产党张北县公安局党组
县(市)委意见
同意报送劳教。彭振凯75.12.13
印:中国共产党张北县委员会
地区处理意见
公安局意见
劳教二年。 郝忠76.2.9
印: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地区公安局委员会
地委意见

省级批示
公安局意见

省委批示












751030

张北县革命委员会公安局
关于张××偷、骗案件的综合材料

张××、男、十七岁、汉族、贫农,初小文化,无正当职业,原籍河北省宝坻县人,现住张北县城关公社夭儿沟村。(非农业人口)
家庭情况,其父张HB摘帽右派,亚麻厂工人,其母刘SY小学教员。
历史:从小不好好上学,勾结顽劣儿童打架、起哄,从偷自家开始,发展到撬门破锁,冒充拐骗流窜外地作案等。
主要罪恶事实:
一、该从十四岁即开始偷工厂碎铜烂铁卖后吃喝,偷汽车站旅客衣物、鞋子、纸烟和食品等物,七三年冬季一天晚上将城关公社修造站锻工组们撬开偷人民币八角六分,粮票四斤,自行车灯一个,烟嘴,铜板等,还用工人的大米作饭吃。
七二年冬天撬了郑满英的小房门子偷毡鞋一双,凉鞋一双,铁锨一把。
七四年八月份朱风秋与其男人阎进玺回原籍,家中无人该破窗入屋撬开箱子偷旧料裤子一条,人造革腰带一条,水壶一个,红糖三斤,蚊帐布等价值二十多元,七四年八月十八日又流到四围子村趁人们看戏之机到社员姜玉忠门口准备作案被抓住,在送往张北的途中逃跑。到大同市被收容。
刚从大同遣送回来七五年十月十六日偷其外祖父家呢龙华达呢裤子一条、兰色上衣一件、灰衬衣一件、桃红背心一件、紫色秋衣一件,灰秋裤一条等物。
二、流窜拐骗:该张一贯外流进行拐骗,现查清了有骗张建平(其父张志)狗皮大衣一件价值一百余元,骗后以二十五元出卖,寇元、崔通、芦凤莲、苗叔清、牛忠亮、崔书通、刘玉厅等人的钱达二十多元,更为严重的是一九七五年九月十六日在张家口骗张北县建筑公司工人宋万亮野马手表一块(价值一百六十多元)流至涿鹿县以十五元出卖
七五年三月份该到大山尖村其姨姨的婆母家申称,其外祖父已病死要借钱买棺材,正准借给,其父张HB发觉打去电话才未得逞。
综上所述该张从小即爱偷摸发展到破门撬锁偷盗借由拐骗,勾结社会流氓打架斗殴长期外流,在家时夜不归宿,因外流作案曾被张家口市、大同市收容教育但未悔改,更为满不在乎,因此其家长也提出要求处理,根据其一贯偷盗,拐骗屡教不改,应送劳动教育。

一九七五年十月三十日
出处:张北县档案全宗0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