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1967年9月20日第4版刊登一则“重要通知”(见附件1),预告9月21日下午1点半将召开公判大会,还说“上海电视台届时将转播大会实况,请各革命群众组织及街道里弄的革命群众、革命干部组织收看。” 还公布了“会场联系电话:375007 372020
372781 376545”。果然就在下面9月21日的报道里提到“大会期间,不断收到在电视机旁收看电视的广大革命群众来电,坚决支持今天的大会召开”。如此先进的技术传播和动员手段当时在中国大陆大概只有上海市能做到,恐怕连北京也不行,要不然也不至于在批斗刘少奇时拍纪录片送给江青看,批斗王光美时江青派员查看情况,批斗陆定一时叶群化装冒险去现场观看。
总的来说,《文汇报》次日的报道(见附件2)比下面当天对公判大会的的报道要简略,但也多出两处并非不重要的提法,比如:
1.文汇报的报道笼统提到“另外十三名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没有具体说明反革命分子的人数,下面的报道则说明是“一名反革命分子和另外十二名刑事犯罪分子”;
2.文汇报没有公开上海市革委会领导高志荣的名字,下面的报道则提到了(按:高以东海舰队副司令员的身份参加上海市支左,是新成立的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但直到1970年3月才正式挂上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的头衔);
3.文汇报没有报道工总司和红卫兵组织代表发言的情况,下面的报道提到了;
4.但文汇报提到要“对于胆敢盗窃我国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情报的美蒋、苏修、日本特务”严加惩罚,而下面的报道只提到“美蒋、苏修特务”,没有提起日本特务。
5.而且文汇报的报道提到上海市革委会领导要求群众贯彻“九·一三”通知,下面的报道则没有提到该通知。(按:“九·一三”通知是指1967年9月13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严禁抢夺国家物资商品,冲击仓库、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的通知》,该通知全文见附件3)
~~~~~~~~~~~~~~~~~~~~~~~~~~~~
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
坚决打击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罪犯公判大会
大会专刊
大会宣传组
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
毛主席说: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于那些盗窃犯、诈骗犯、杀人放火犯、流氓集团和各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也必须实行专政。
~~~~~~~~~~~~~~~~~~~~~~~~~~~~~~~~~~~~~~~~~~~~~~~~~~~~~~~~~~
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 显示无产阶级专政强大威力
上海万人集会公判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罪犯
大会分别判处十四名罪犯以死刑或徒刑
[本刊讯]在上海无产阶级化大革命空前大好的形势下,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政法指挥部,今天在文化革命广场召开了“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决打击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罪犯公判大会”。根据广大革命群众的强烈要求,坚决镇压了一批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大长了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志气,大灭了一小撮阶级敌人的威风,显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广大革命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会上,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判处流氓集团首犯瞿鸿发死刑,立即执行;判处一名反革命分子和另外十二名刑事犯罪分子以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参加宣判大会的一万多名无产阶级革命派战士和革命群众,热烈拥护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正判决。他们怀着对中国赫鲁晓夫和他在上海代理人及其在社会上的反动势力的深仇大恨,不断振臂高呼“坚决打击地富反坏右的破坏活动,巩固上海革命的新秩序!”“提高革命的警惕性,彻底粉碎阶级敌人的—切阴谋破坏活动!”“依靠群众,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支柱!”在大会期间,不断收到在电视机旁收看电视的广大革命群众来电,坚决支持今天的大会召开。
上海市革命委员会领导成员高志荣同志在大会上讲了话。他说,这个大会,是在全市无产阶级革命派最热烈地响应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司命部的重要战斗号令,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决定性胜利的关键时刻和上海各条战线上正展现出革命大联合新高潮中召开的。当前,上海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形势,和全国一样,越来越好。革命大批判运动正在深入开展。通过革命大批判,革命的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到昨天为止,已有百分之九十的工厂实现了革命大联合,各条战线上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喜报频传。但是,正如毛主席所教导我们的:“敌人是不会自行消灭的。”当前,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与美蒋特务、苏修特务、地富反坏右分子和流氓阿飞、投机倒把分子,互相勾结,互相配合,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妄图破坏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破坏和分裂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破坏和分裂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支柱——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这是我们所绝对不能容忍的。今日的天下,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天下,敌人的黑手在那里出现,我们就在那里把它斩断,坚决镇压,毫不留情。
他在讲话中希望全市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认真学习江青同志“九·五”讲话,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六·六》通令以及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九·三》重要通告,制止武斗,严禁非法绑架,严防阶级敌人混入革命队伍内部进行破坏和捣乱,保卫我们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后的第一个胜利的节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八周年的安全。(全文另发)
大会认为,只有坚决打击阶级敌人的疯狂破坏,才能保障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大民主,使我们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充分享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各项民主权利,以便集中火力,集中目标,进行革命的大批判,搞好本单位的斗批改;只有坚决打击阶级敌人的疯狂破坏,才能建立和巩固无产阶级的革命新秩序,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沿着毛主席指引的航道胜利前进,取得彻底胜利。
大会号召上海市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一定要牢记毛主席的教导,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千万不要忘记无产阶级专政,加强敌情观念,提高革命警惕性,善于识别阶级敌人从右的方面或极“左”的方面玩弄的一切阴谋鬼计;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专政机关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把那些疯狂地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美蒋、苏修特务、挑动武斗的幕后策划者和杀害革命群众的凶手、破坏国家和集体财产罪犯、流氓集团和各种严重破坏革命秩序的坏分子,统统揪出来示众,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机关要按照毛主席关于“公、检、法要彻底革命”最新指示,通过革命的大批判,彻底砸烂党内最大的—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所推行的修正主义路线,在对敌斗争中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的群众路线。只有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布下天罗地网,筑成铜墙铁壁,充分发挥无产阶级专政的威力,战胜一切阶级敌人。
会上革命群众组织的代表发了言。工总司代表在发言中说,在当前革命大批判不断促进革命大联合,革命大联合又进一步推动革命大批判深入开展的大好形势下,及时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对于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巩固革命的新秩序,必将起巨大的作用。这次公判大会是对那些妄图从极“左”方面来破坏和分裂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妄图通过到处“揪军内—小撮”来破环和分裂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妄图破坏和分裂新生的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妄图破坏和分裂上海工人革命运动的一小撮反坏分子的最有力的打击。同时,也是对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阶级斗争熄灭论”的一记最响亮的耳光!这是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这是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伟大胜利!红三司革命小将代表红上司、交大反到底、同济东方红等十个红卫兵革命组织在会上表示最最坚决地拥护和支持专政机关对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十四名罪犯的严正判决,他说,这是保卫毛主席的战略部署,保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取得彻底胜利的一个重要措施。红卫兵革命小将一定要牢记毛主席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教导,提高革命警惕,积极协助专政机关坚决镇压反革命,那里出现反革命捣乱和破坏,就在那里消灭他!上柴《东方红》战士蒋永芳同志在会上生动地介绍了他保卫国家财产同抢劫行凶犯谢镇强英勇搏斗的事迹。
大会在“大海航行靠舵手”的凯歌声中,胜利结束。
捣乱者必定失败必定灭亡
看!瞿鸿发等一小撮坏蛋的可耻下埸
根据中央“六·六”通令和市革委“九·三”重要通告精神,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政法指挥部于今日下午在文化革命广场召开“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决打击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罪犯公判大会”,在这个大会上,由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六个破坏文化大革命案件,共有十四名罪犯。现将这一小撮坏蛋的主要罪行,公布于众,看一看他们丑恶的嘴脸!
一、轮奸妇女集团
首犯瞿鸿发,二十八岁、南汇县人,一贯进行流氓阿飞活动,在监督改造时期,恶毒污辱伟大领袖毛主席,是一个屡教不改的坏分子。一九六七年八月廿七日深夜左右,以瞿犯为首,有汪正立、汪金山、钱金根、单文强、钱耀良等五犯积极参与,借捉“阿飞”为名,将过路的男女青年陆××和盛××拦截、绑架到湖南路某号三楼。瞿犯主谋将男女分开进行审讯,用毛巾蒙上陆的眼睛,然后严加拷打。同时,瞿犯将盛××推进小房间,为首强行剥掉她的衣服,横加污辱,当盛进行反抗时,即遭到瞿犯的毒打,后又伙同汪正立、汪金山、钱金根等一起进行轮奸,被害人的身体遭到严重摧残,严重扰乱革命新秩序,破坏文化大革命,瞿犯罪行极为严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轮奸犯汪正立,二十一岁,安徽歙县人。一九六一年因偷窃被公安机关拘留教育释放后,又多次污辱妇女,今年三月间为首盗窃红卫兵查抄的大量贵重物资,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是一个屡教不改的流氓盗窃分子,又是轮奸妇女集团的重要分子,罪行颇为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轮奸犯汪金山(即汪正立之弟),十九岁。今年三月以来,跟随汪正立盗窃红卫兵查抄的物资,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此次积极参加轮奸妇女,罪行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轮奸犯钱金根,十九岁,江苏人。曾参与过汪正立为首的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此次又连续强奸两次,罪行严重,但捕后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二、流氓阿飞集团
首犯周永成,男,二十一岁,浙江定海人。于一九六七年八月廿日夜间,为首纠合流氓刘必文、黄宴涛、唐明飞等六名罪犯,携带匕首、电线鞭子等凶器,盗用革命群众组织“上体司”“红三司”的名义,以捉“流氓阿飞”为名,拦截过路人男女青年胡××和张××,当即分别隔离审讯,对男青年胡××拳打脚踢,并用电线鞭子进行毒打。尤为恶劣的是,周犯等竟将女青年张××的全身衣服剥光,进行侮辱和猥亵,摧残达一个多小时,当被害人反抗挣扎时,不仅遭到这群流氓的毒打,而且还拿出匕首放进被害人口中,进行威吓,并企图进行强奸,因见群众围集未逞。他们的这种犯罪行为,引起革命群众的极大愤慨,严加制止,但这群流氓不仅不加收敛,反而继续冒称“上体司”名义,诬指张××是“阿飞”,强行将裸体的张××推到碉堡上“示众”,肆意进行侮辱。革命群众激予义愤,将这一小撮坏蛋当即扭送公安机关。周永成流氓成性,为首组织流氓集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文化大革命,罪行重大,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流氓犯刘必文,男,十九岁,江苏卓宁人。是这个流氓阿飞集团的骨干分子,积极参加毒打男女青年,摧残、猥亵女青年,乱扰社会治安,破坏文化大革命,罪行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流氓犯黄宴涛,男,十九岁,江苏常州人。唐明飞,男,二十岁,江苏建湖人。该两犯积极参与毒打男青年,侮辱、猥亵女青年,情节严重,判处两犯各有期徒刑七年。
三、反革命犯戴钧福,男,三十六岁,浙江天台人,家庭出身资产阶级。思想反动,一直仇视社会主义制度。解放后因犯猥亵幼女、污辱妇女等罪,被判刑三年。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竟抗拒改造,隐瞒身份,伪造历史,冒充“革命群众”,进行犯罪活动。今年六月以来,配合社会上一股反海市革命委员会的反动势力,一再冲击无产阶级专政机关和革命群众组织。更为严重的是,戴犯在六月廿九日深夜,积极参与由上柴“联司”、“支联站”一小撮坏头头策划的冲砸“青年宫”的事件,造谣煽动,行凶殴打前去制止武斗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红卫兵小将六人,其中打伤一人。戴犯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四出活动,造谣破坏,混水摸鱼,积极参与武斗,充当打人凶手,严重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情节恶劣,罪行严重,制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四、抢劫行凶犯谢镇强,男,廿八岁,浙江定海人。于一九六七年七月卅一日夜间,在上柴“联司”“支联站”一小撮坏头头蒙蔽群众冲砸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产品陈列站事件时,乘人多混乱的时候,闯进陈列馆,抢劫各式裤子六条,逃出馆外。当即被上柴“东方红”战士蒋永芳发现,对其进行追查,要将其扭送公安机关时,谢犯竟行凶打人,用木辊猛击蒋永芳的头部,致蒋永芳同志被打得头破血流,晕倒在地,经诊断为“放射性脑震荡”。谢犯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乘机抢劫国家财产,行凶打伤革命群众,罪行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五、投机倒把犯王祖同,男,四十六岁,浙江绍兴人,是个地主阶级分子,一贯仇视社会主义制度。长期以来,伙同投机倒把分子非法贩卖黄金一百六十余两;私自雇用农村劳动力,开设地下工厂,制造和贩卖迷信品锡箔一百六十余万张;长途贩运大量日用工业品绒线、棉布、人造棉、糖精和农副产品等,经政府多次教育与宽大处理,仍不思悔改。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竟又勾结刑满释放犯,继续进行贩卖黄金的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和市场计划供应,罪行严重。王犯祖同是个地主阶级子弟,一贯仇视社会主义制度,从严判处无期徒刑。
六、投机倒把集团,首犯郭大年,男,三十二岁,江苏盐城人,家庭出身地主。一九六二年以来,经常来往上海、绍兴、南通、苏州等地,大量贩卖粮票、香烟等,曾经市场管理所多次查获教(下转第2版)
出处:劳改基金会收藏档案
附件1:
重要通知
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决打击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罪犯公判大会,定于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一时三十分举行。上海电视台届时将转播大会实况,请各革命群众组织及街道里弄的革命群众、革命干部组织收看。
会场联系电话:375007 372020
372781 376545
《文汇报》,1967年9月20日,第4版
出处:文汇报图文光盘
附件2:
上海镇压一批破坏文化大革命的罪犯
万余革命群众参加公判大会 十四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
本报讯 在上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空前大好的形势下,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政法指挥部昨天在文化革命广场召开了“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决打击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罪犯公判大会”,坚决镇压了一批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大长了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志气,大灭了阶级敌人的威风,显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广大革命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会上,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判处流氓集团首犯瞿鸿发死刑,立即执行;对另外十三名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上海市革命委员会领导成员在会上讲话。他在分析了当前大好革命形势后指出:国内外阶级敌人决不甘心于他们的失败。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与社会上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右,互相勾结,互相呼应,进行垂死挣扎。他们妄图从右的方面或极“左”的方面,来破坏和分裂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破坏和分裂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破坏和分裂新生的革命委员会。他说,我们对于胆敢盗窃我国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情报的美蒋、苏修、日本特务和一切阶级敌人的阴谋破坏活动,坚决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严加惩罚,决不宽容。
最后,他要求全市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六·六”通令、“九·一三”通知和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九·三”重要通告,对那些挑动武斗,破坏生产,行凶杀人,进行阶级报复,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犯罪分子要依法惩办。他还希望全市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在国庆节期间大力协同公安部门做好各单位的保密保卫工作。
会上,工总司、红卫兵等革命群众组织的代表讲了话。
参加公判大会的一万多名无产阶级革命派战士和革命群众,坚决拥护大会对十四名罪犯的严正判决。一致表示,一定要提高革命警惕性,协助专政机关加强无产阶级专政。
《文汇报》,1967年9月22日,第3版
出处:文汇报图文光盘
附件3: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
严禁抢夺国家物资商品,冲击仓库、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的通知
1967.9.13; 中发 [67] 300号
照办。
毛泽东
九月十三日
各省(市)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各级军管会、各级军区、各革命群众组织:
最近,有些地区不断发生抢夺国家粮食、现金、各种物资、冲击仓库和拆毁机器设备的严重事件。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违法行为,必须立即严加制止。为了严禁抢夺国家物资商品,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一九六七年六月六日《通令》中所规定的:“社会主义的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绝对不可侵犯,革命群众都有保护的责任,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准侵占,不准砸抢,不准用任何借口进行破坏。”各地必须根据这一规定,坚决制止抢夺国家和集体财产的事件发生。
二、对于已经发生的抢夺国家财物的事件,要严肃处理。已抢夺的国家财物要一律追回。原物在的,要退还原物;损坏了的,要酌情赔偿;吃掉用掉了的,除按价退还现金外,还要按数退还粮票和布票。抢夺的现金,要如数追回,用于个人生活,一时归还不了的,要分期从本人工资中扣还。对于参与抢夺事件的受蒙蔽的群众,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可以不追究责任。对于煽动闹事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带头抢劫的少数坏头头,以及混进来的地、富、反、坏、右分子,要实行专政,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制裁,首恶者,必须严办。
三、人民解放军、公安机关、革命群众组织,要对保护国家仓库、金库、物资、财产的安全负责。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准冲击、砸抢国家的仓库、金库、油库、冷库、营业场所和生产企业,不准侵占、抢夺和破坏国家的商品、劳保用品、仓库物资和财产,不准外部人员和无关人员进驻国家的仓库、金库和存放物资的场所。
四、对外出串连和从原地出走的群众,要动员他们回去就地闹革命,遵守劳动纪律,坚守生产岗位。已经掌权的革命群众组织,对于其他革命群众组织的职工群众,不得因观点分歧,克扣他们的工资和粮票,已经克扣了的要补发。
五、因武斗而造成停产的单位,从停产时起到生产恢复之日止,一律停发工资。经查明以后,未参加武斗的人员,他们的工资以后再行补发。
六、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向广大群众、干部和职工进行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进行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宣传教育,造成“保护国家财产光荣,破坏国家财产有罪”的强烈社会舆论,发动广大群众起来保护国家财产,监督和检举坏人。对于保护国家财产有功的群众和职工,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此通知可在各地张贴)
--------------------------------------------------------------------------------
来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秘书厅文化革命联合接待室编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有关文件汇集 (第四集)》, 北京:1967年11月
出处: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2006年第三版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