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971.1.17河北省张北县提出增加基层公安、治保队伍人手一样,合肥市公安也要求加人。只是城市与农村工作毕竟环境有所不同,张北县主要是农村,只需要公社里设置特派员、农村里设置治保组织就行,合肥市内则要增加交通警察和派出所警察,就需要增加编制。为此,合肥市革委会向安徽省革委会请求增加100个警察的劳动名额。合肥市革委会特别说明招人范围是具有高小文化程度以上的工人、贫下中农、复员军人和下放知青。
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12-01-009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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