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莱芜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
布告
在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指引下,我县革命、生产形势大好,但是,阶级敌人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千方百计的从事破坏和捣乱。当前,一小撮刑事犯罪分子勾搭成伙,大量盗窃国家财产,严重地扰乱了社会治安。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根据党的政策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依法判处一批罪犯,现公布于众。
偷盗集团首犯王效松,男,五十八岁,莱芜县苗山公社东見馬大队人。
同案犯王奉俭,男,三十七岁,住址同上。
同案犯宋现素,男,四十一岁,住址同上。
同案犯鉴银芝,男,二十四岁,住址同上。
上列四犯以王效松为首組織十余人結成集团,大肆进行偷盗活动。自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七三年一月作案十七起,計偷盗铁路工地黄色炸药五箱,木材两立方多,偷杀集体成材树株三十余棵,挖墙破锁盗窃苗山、斗峪、孟家峪等大队油坊、磨坊的花生米四百余斤,豆饼、花生饼五十六片,小麦五百四十七斤,麸子四百一十斤,地瓜种四百余斤,以及玉米、面粉、麻袋、大麻等物。
上述四犯,结成集团,大肆进行偷盗,罪行严重,应予严惩。判处王犯效松有期徒刑十年。王犯奉俭、宋犯现素各判有期徒刑六年,鉴犯銀芝坦白较好,从宽判处有期刑三年,緩刑三年。
结伙偷盗首犯王书芳,男,二十八岁,莱芜县方下公社安家台子大队人。
同案犯孟宪珍,男,四十岁,聚燕县方下公社孟公清大队人。
王、孟二犯一九七一年以来,先后勾结王金春、王书成等十余人,作案三十余次,偷咨国家钢精鋁管、铝板、鋁线四百余斤,钢铁二千七百余斤,大漆一百八十斤,木材六立方。另外,孟犯流氓成性,先后猥亵、調戏妇女十余名,一九七一年六月与孟兆明(另处)将本村妇女xxx轮奸,罪行严重,判处王犯书芳、孟犯宪珍各有期徒刑八年。
盗窃主犯栾尚增,男,三十七岁,莱芜县岩庄公社清泥沟大队人。
同案犯刘爱忠,男,二十四岁,曹县邵庄公社姬庄大队人,捕前系莱鋼工人。
栾、刘二犯一九七一年至七二年,内外勾結以虚报冒領,伪造单据等手段,冒領公款一千余元;骗用汽車偷盗煤炭三十四吨,卖得赃款七百八十六元,偷割电线七百多米,栾犯简增还多次偷盗钢铁物资,罪行严重,性质恶劣,判处栾犯尚增有期徒刑七年;刘犯爱忠有期徒刑五年。
偷盗犯李希亭,男,四十二岁,莱芜县口镇公社李家镇大队人。系戴帽坏分子。
李犯希亭曾因伪造信件,拐骗妇女、投机倒把等罪行被判刑两次,一九七一年三月刑满回家后不思悔改,勾结景业友等人偷盗国家钢鉄二千五百余斤、收音机一台、地排车一辆、木材一宗,屡教不改的惯犯,判处李犯希亭有期徒刑七年。
结伙偷盗首犯卞顺善,男,二十七岁,莱芜县寨里公社下官庄大队人。
卞犯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以来勾结王順成、卞永善等五人,先后作案六次,偷盗国家优质钢材四千六百余斤,黑市出售,牟取大量脏款,罪恶严重,判处卞犯顺善有期徒刑五年。
投机倒把盗窃犯张务福,男,二十八岁,莱芜县矿山公社张家洼大队人。
张犯务幅一九六八年以来,先后流窜到邹平、阳谷等地,勾结他人进行投机倒把盗窃活动。贩卖化肥九千余斤,布票五千多尺,自行車十辆和木器等物,牟取暴利四千余元。并偷盗自行車两辆和木材等,罪恶严重。判处张犯务福有期徒刑十年。
流氓诈骗犯吕来堂,男,二十三岁,莱芜县羊里公社仓上大队人,捕前系南冶煤矿工人。
呂犯流氓成性,入矿前后奸汚妇女多名,一九七二年四至六月間先后在高庄、羊里公社冒充医务人員,以检查計划生育为名,猥亵妇女八名。并攻击汚蔑无产阶級司令部,吹捧刘少奇一类骗子,罪行严重。判处呂犯来堂有期徒刑十年。
盗窃犯梁庆国,男,二十七岁,泰安县北集坡公社梁小庄大队人,捕前系南冶煤矿炊事員。
梁犯一九七一年五月任职工食堂炊事員以来,先后盗卖飯票九千余斤,菜票六百余元,得赃款一千二百余元及粮票、布票等物,严重地影響了职工的生活,罪恶严重,判处梁犯庆国有期徒刑七年。
流窜诈骗犯段伦水,男,二十三岁,萊燕县矿山公社段盘龙大队人。
段犯一九七一年以来,冒充高干子弟、采购員、外調人員,先后流窜到东北、上海、郑州、南京、徐州、济南、泰安、肥城等地进行詐骗偷盗活动。计诈骗自行車三辆,现金四百余元。偷盗南冶煤矿挖砂机修理工具和机器零件,造成停工,情节恶劣、罪行严重。判处段犯伦水有期徒刑八年。
偷盗犯元书民,男,三十二岁,莱芜县辛庄公社朱家沟大队人,系戴帽坏分子。
元犯曾因偷盗罪被劳教三年,一九七〇年回家后,先后偷盜莱芜钢铁厂等单位钢铁一 千六百余斤,木材近三立方,奸污妇女三名,并冒充国家职工进行敲诈,在审查中扬言进行阶级报复,实属屡教不改,判处元犯书民有期徒刑十年。
教唆犯张文山,男,五十五岁,莱芜县矿山公社红星大队人,曾充当日伪兵五年。
张犯文川自七〇年以来,唆使其子女偷盗国家煤四万余斤,一九七二年三月十六日操纵其子女哄抢国家煤炭六千余斤,黑市成交,以煤换粮,罪行严重,在审查中态度顽抗,行凶打人,判处张犯文山有期徒刑七年。
流氓盗窃犯李爱谦,男,三十五岁,莱芜县辛庄公社辛庄大队人。系戴帽坏分子。
李犯曾因偷盗罪被判刑、劳教各一次,回家后不思悔改。自一九六八年以来,流窜到济南、沂源、岩庄、矿山等地进行盗窃。并奸污、猥亵妇女三名,确系屡教不改的惯犯。判处李犯爱谦有期徒刑六年。
哄抢国家煤炭犯张文德,男,二十五岁,莱芜县矿山公紅星大队人。
张犯文德自一九七〇年以来偷盗煤炭万余斤,一九七二年三月十六日张犯参与哄抢国家媒炭,得数千斤。更为严重的是于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夜,积极参加哄抢国家煤炭,带头毒打护煤工人周作太,致使脑震荡,情节恶劣,判处张犯文德有期徒刑四年。
教唆犯元振朋,男,四十四岁,莱芜县矿山公社红星大队人。
元犯自一九六九年以来唆使其子女偷盗国家煤炭五万余斤,一九七二年三月和十二月二十六日亲自带领其子女五人哄抢国家煤炭七千六百斤,黑市成交,以煤换粮,并偷瓷国家木材、钢管等物。情节恶劣,判处元犯振朋有期徒刑四年。
偷盗犯尚庆义,男,四十六岁,莱芜县岩庄公社茶峪大队人。
尚犯自一九七二年以来多次偷盗,并唆使其子女盗窃国家木材一立方多,钢铁二千余斤,以及砖瓦等物资,判处尚犯庆义有期徒刑二年。
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们严厉警告一小撮阶级敌人,你们只有停止作恶,投案自首,改恶从善,才是唯一出路。如若负隅顽抗,必将受到无产阶级专政的严厉制裁。
全县人民要牢记毛主席关于“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教导,提高革命警惕,掀起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的新高潮,狠狠打击一小撮阶级故人的破坏活动,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一九七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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