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

1967.12.22合肥军管当局通知各单位报送当年度统计年报

依据合肥市统计局的意见,1967年统计范围、方法及表式等均按去年办法执行,唯一例外的就是留校未分配但已领工资的大学毕业生如何统计的问题。国家统计局的指示是将此类毕业生列入所发工资单位的统计范围,但在备注中要说明和本单位职工的区别.



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12-01-0006-014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