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6日星期日

1961.8.16中共合肥市委批轉市公安、商业局党委关于破获一起重大投机倒把案件情况的报告


中共合肥市委文件
61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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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批轉市公安、商业局党委关于
破获一起重大投机倒把案件情况的报告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各党委(组)、总支、支部并报省委:
現将市公安、商业局破获的一起重大投机倒把案件情况的报告印发你們一閱。
最近調查发現,市区投机商贩增多,其中有市内人,也有外地人。他們不仅在初级市場上进行轉手販卖,破坏市場管理,而且勾結国营商业部門和工厂企业中的不純分子,盜窃国家財物,严重地危害了国家利益。为此,市公安、商业等有关部門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投机商販,各级党組織应引起重視,积极配合这一斗争,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已发生的盗窃国家財物的案件,要組成专案小组,迅速偵破;已經破了案的,如盗窃自行車和这次的盗窃电池等案件,政法部門要速作处理,对犯罪分子要依法逮捕判刑,并要公开宣判。
二、各单位要结合这次整风运动,发动群众揭发这方面的问题;问题暴露后要与公安、商业等部门联系,并分清性质,分别情节,及时进行处理,以教育广大职工群众。
三、加强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和郊外初级市场的管理工作。由商业部門主动配合公安、税务部門和各街道委員会,对初级市場进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并将檢查的情况报告市委。
中共合肥市委員会
一九六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破获一起重大投机倒把案件情况的报告
市委:
本月七日,我們破获一起販卖火柴—千二百打、鞋釘一百五十斤、电池一千六百二十打的重大投机倒把案件。犯罪分子董承楼(男,四十九岁,住我市淮河路四十三号,家庭是地主兼工商业,本人商人出身,一九四〇年曾参加过日伪特务组织,并进行过活动,现是我市长江路百貨商店金笔修理厂修理工,自去年恢复农村集市贸易以来,一直販卖粮票、衣服、香烟等物資,进行投机倒把活动)已被拘留。經初步审讯,董犯供认:火柴是长江路百貨商店进貨員施以信卖給他的(施现年五十岁,男,商人出身,—九五四年因勾結盗窃犯收买赃物和偷漏稅收被判刑三年);鞋钉是陈云树卖給他的(陈是皮匠,家庭中农成分,本人农民出身);电池是合肥电池厂仓庫保管員毕守煜卖給他的(毕现年三十七岁,家庭貧农成分,本人工人出身,平时表现不好,经常說怪話)。火柴每打买进三角五分,卖出七角;鞋釘每斤买进三元六角,卖出十元;电池每打买进二元六角,卖出七元二角。上述物資,董正在出售时即被我們发觉,现已全部追回。为了查清物资来源,当即将施以信和毕守煜两人拘留。现毕守煜已供认,电池是从厂内盗窃的。在盗窃时,他为了避免别人发觉,就将庐江、霍山两县商业局在七月二十七日已經提走的一千六百打电池的提貨单交給董,由董冒充庐江、霍山两县商业局的采购人員,进入仓庫搬运。他还供认:厂内产品仓庫只有他一个保管員,七月下旬其盘存庫存时,发现庫存电池与帐面数字不符,多出約一千八百打。并供认从去年以来,经常盗窃电池拿到市场上出卖,数字无法統計。施以信卖給董的火柴和陈云树卖给董的鞋釘,来源还沒有查清。破案中,我們从董承楼家搜出鞋钉十六合(每合一斤),丝汗衫十九件以及胶鞋、胶水、丝袜、針、线、香烟等物資;从施以信家搜出搪瓷汤勺和镀电小汤勺二百六十打,火柴十打;从毕守煜家搜出电池十打,白线(做电池原料)十五斤,还有麻袋、汽油、手套、白紙等物資。
现在这一案件正在进一步追查,待查清后再继续报告。

中共合肥市公安系統党委
中共合肥市商业局党委
一九六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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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各党委(組)、总支、支部并报省委。
市委常委,市人委办公室,合肥晚报社,存档。
(共印530份)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            一九六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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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01-01-017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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