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

1963.9.23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防止特殊化的意见


关于防止特殊化的几个问题的改进意见(草稿)

关于各出版社缴送出版物样本的办法以及电影、戏剧的观摩审查制度问题,既应考虑到工作需要和有利于部内同志及时了解本市出版、文艺方面的情况和动态,又须坚决防止和克服在这些方面产生特殊化的现象。兹提出以下几点初步改进意见:
一、对各出版社和唱片厂缴送样本的初步改进意见
(一)送审范围与对象。
1)图书。
1.凡本市各出版社出版的新书样本可专送两套给宣傅部(科技、教育出版社所出新书只需送—套)由资料室专橱保管,新闻出版处、文艺处、理论教育处和宣传处等因工作需要可向资料室专借。有特殊需要时,并可通过新闻出版处向各出版社索取或借阅有关的图书。
2.除科技出版社外,本市各出版社可选择一部份必要的质量较高的有特色的图书直接缴送给本部部长个人
2)画和日历。
人民美术出版社所出画册、画片可送一份给新闻出版处。朵云轩所出画轴、字轴、碑帖除送一部份外,可送全套目录,由新闻出版处按需要通知送审。
各出版社所出日历样本应送新闻出版处审查。
3)唱片。
中国唱片厂每出—次新片即将新片目录送文艺处,由文艺处按需要通知送审。
(二)保管和处理办法。
1)严格签收、保管制度。
     1.各种图书样本、画册、日历以及唱片送审均需建立签收回单制度,由分管处室负責签收、登記、編号入册,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組織样书传阅与健全借阅制度。由新聞出版处与資料室配合定期編印本市各出版社缴送的新书样本目录,主动组织各有关处室阅读。资料室所购新书也編印目录按期送各处室参阅。
3.图书借阅制度由资料室另訂,本部同志应严格执行有关制度。
2)处理办法。
1.各种新书样本、画册、图片等每年由资料室清理—次,除选择—部份貭量较高和必要保留者外,其余都清退給出版社。
选送給部长的样书由部长自行定期清理和处理
2.唱片由文艺处每年定期清理一次,将无必要保留的唱片交人民电台使用。
3.日历、年历等经新闻出版处审查后可将內容健康的分发給各处室挂出,多余部分可送市委办公厅行政处处理。

二、对观摩电影、戏剧方面的改进意見
(一)凡与工作有关必须前往观摩的电影、戏剧,可经处室領导同意后前去观摩,观摩費由办公室报销,报销单由主管領导批准。
(二)电影局组织的一般电影审查,除指定負責审查的同志外,部内各处室同志可以前往观摩,但不能携带家属。內部参考片应按規定的观摩范圍前往观摩。
(三)凡属本市文艺单位送来的属于审查行政的戏票,由办公室首先分发给部长、文艺处或有关的主管干部,有多余的酌发各处室,由各处室指定人員前往。
(四)不属审查性质的招待票,由办公室统一发各处室。各处室可自行处理,但不要轉送亲友。指定送給个人的戏票,由个人自理。
    1963923
 
出处:上海市档案馆A2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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