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

1968.12.24合肥市革委会对五起文化大革命案件处刑意见的请示报告


1967年9月合肥一中高三女生徐守芳给她在安庆当兵的男朋友张宗龙写信抱怨她所在的造反派系(G派)受到江青、康生的打压,并就武斗问题问道“住在中南海里的最高统帅和夫人能听见死人家的哭声吗?”但由于武斗耽误邮寄,两个月后信才到部队,当时张请假回家了,张的战友误以为是传单就拆开传阅,一看内容很“反动”就立即报告上级。张回家后才知道还没收到徐这封信,随即提前返回部队。张所在连队倒是把信交还张,但张看后就把信烧了也未向连队表态。
张所在连队就组织看过信的人座谈回忆,写了证明材料寄给军管安徽的12军(6408部队)保卫处。12军把材料交给安徽省军管会政法办公室,该室于1968年4月5日将材料转给合肥市公检法军管会。1968年11月27日合肥市公检法军管会向合肥市革委会请示,认为徐信属于污蔑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性质极为反动,徐投寄反动信件构成犯罪。但经查徐是出于派性表示不满,平时也没有别的“反动”言行,这封信中暴露的思想也没有向他人散步,被拘留后态度好能低头认罪,所以建议“不以反革命分子论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教育释放”。1968年12月24日合肥市革委会同意此处理意见,报请安徽省革委会就此案及另外四起文革运动中典型案件批示。





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12-01-001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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