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

1972.9.2安徽安庆地区革命委员会批转民政劳动局关于换证评残工作意见的报告

据民政劳动局报告,安庆地区当时有2300余名三等以上革命残废人员,他们所持抚恤证件将于1972年底到期,所以按照中央财政部和安徽省革委会的要求,要在本年11月底以前换发新证。

安徽省革委会革生字(1972)96号文件对换证工作做了布置,原则是“以证换证,普遍审查,重点检评,一般不动,个别调整”,对持证者的政治身份和伤残等级进行全面审查和重点检评。

对政治上无重大问题、残废等级基本合理、符合优抚政策者,予以换发新证。对骗取优抚待遇和有严重政治经济问题者,在查明定性后,按政策分别处理;对个别残废等级显著不当(偏低或偏高)者给予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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