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1.4中共上海市委保密委员会、市委办公厅通报
按:某上海共党干部去世后,他原先带回家的机密材料并未被收走,而是放在一个箱子里保管。他的共产党员妻子成了寡妇就找了个年轻的相好,甚至把箱子的钥匙也交给相好。不巧这个相好是个反革命子弟,于是就酿成一起所谓严重泄密事件。当年共产党打下天下,很多干部就踢掉乡下原配,另娶城里的女学生,说不定这家子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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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上 海 市 委 保 密 委 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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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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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上 海 市 委 办 公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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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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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委密(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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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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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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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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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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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委办(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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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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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 各区委、县委、党委、党组,各大学党委,各工厂企业党委,各报社、新华分社、人民广播电台。
报 市委,中央保密委员会,华东局办公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 市委各部、委,市人委各办,驻沪各部队各军种,市保密委员会委员。
(共印1150份)
本件3页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处 1963年1月4日印发
通报
最近在保密检查中,发现一个党员干部(女),严重丧失立场,泄漏党内机密。这个党员干部的丈夫于一九六一年病故,生前經常将党内机密文件、刊物带回宿舍,他病故后,组织上没有到他家中去清查他的文件。这个女干部在她丈夫去世后,于一九六一年年底,结识了一个反革命子弟并发生了腐化关系;严重的是,她竟将她丈夫生前存放文件的箱子的钥匙,交这个反革命子弟掌管。后经组织上发现,进行多次教育和严格督促,直到一九六二年九月,才交出各种内部文件、资料九十三份(其中有中央文件,原华东局文件、市委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机密文件二十余份),“党的工作”六十三份,“参考消息”二百九十二份,以及历年来的工作笔记本四十三本。上述这文件、刊物,都是她丈夫生前在各个单位工作时带回去的;在調动工作时,直至一九六一年病故,有关组织都未清查处理这些文件。在事情发生后进行查处时,有关单位对于究竟发给他一些什么文件,是否有缺少,都心中无数。对于这个女干部丧失立埸、严重泄漏机密的事件,有关党委正在进行处理。
经了解:有的党员负責干部病故以后,有关单位党组织对他們过去放在宿舍里的文件,没有进行清理收回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例如市建筑工程局建筑材料公司副经理兰键同志,于一九六〇年病故,当时组织上未注意去其宿舍清理文件。最近检查发现在他宿舍里还存有:机密文件、刊物九份(其中有“关于高、饶反党事件的几个文件”,“七届四中全会的三个文件”等),“党的工作”一百五十一份,部队秘密刊物“后勤建設”十五份,南京军区防空司令部后勤部一九五一年后勤工作总结等档案材料,以及历年来的工作笔記本二十三本。这些文件、刊物,大多是兰键同志从部队转业时带来的,家属虽已注意保存,但这仍是一个很大的漏洞。
上述情况再一次說明,有些单位的党组织事先既不严格执行机密文件保密制度,把机密文件交给个人带回宿舍,并存放在宿舍里,事后又不认真清查退回。这是造成严重泄密的一个重要漏洞,必須坚决堵塞。为此,我們认为,除了坚决执行文件不得交给个人带回宿舍的规定外,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一、請各单位结合保密检查,认真地了解一下已病故的党员干部的宿舍里有没有存放机密文件、刊物;如有发现,应该全部收回。在进行这个工作时,应該认真细致,取得家属的协助,并注意方法方式。今后如果有党员干部病故,有关党的组织应及时派員会同家属一起,对死者生前存放在家里的机密文件、刊物和各种会议笔記,认真进行清理,如有发现,应予收回;对其个人自费订阅的党内刊物和工作笔记本,也应教育家属上缴给党组织处理。
二、党员干部调动工作时,必须责成其彻底清理文件,该上缴的上缴,该移交的办理移交手績,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如果由于工作紧迫,急需调去,来不及将文件清理完毕时,应指定专人继续彻底清理,办理手续。对有些党员负责干部从过去工作单位带来的机密文件、资料、刊物,现由个人保存着的,应一律上交给党组织办理,以防发生泄密失密。
中共上海市委保密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一九六三年一月四日
出处:上海市档案馆B76-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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