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5日星期日

2020.5楼继伟谈为什么要搞中国版FBI

 


楼继伟2020年5月在清华大学《朱镕基经济管理理论与实践》课程的讲稿上提到了为什么要搞中国版FBI,他从分税制改革谈起中共国的央地关系不合理,以下为摘录:

 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治理体制的状况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治理关系,借鉴于苏联,少量事务,如国防、外交等,作为中央事权,其他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都行使类似的功能,“上下一般粗”,由中央通过文件和指示,要求部门和地方贯彻执行,层层下发文件,直至基层,部门机关化。国家治理体系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上的不合理,在财政上综合表现为中央财政支出占比过低,2018年约12%(加计政府性基金等按可比口径匡算),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在50%以上,OECD国家平均约61%。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治理体制的不合理,还表现在中央公务员占比上。剔除军人及涉及国家安全部门人员的不可比因素,我国中央公务员占公务员总数仅为6%,如果计入公立学校教工则更有国际可比性,我国仅为4%(2011年)。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平均值为41.41%,最为分权的是美国,中央公务员占比超过12%。  

   从上述两组数据看,我国是全世界“最小”的中央政府。我国除税务、海关、金融监管机构和近年来适度改革的机构是实体化的以外,绝大多数部门都是机关化的。各领域事务大都报经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各部门分解,层层下达,由对口的地方部门去执行,直到基层,方法一般是将文件细化,有的还附加报表,隐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可能性。再通过各种形式的巡视、督导、督查,层层检查落实的情况。从这个角度说,又是全世界“最大”的中央政府。督察组抽调各方面干部,进行短期培训,再增设格式标准,由于组成人员专业性不足、各自的经验理念不同,检查中难免叠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 

 

      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责(我国称为事权),应遵循“外部性范围”“信息复杂性”和“激励相容”三原则,而且可由低级政府承担的职责,尽可能下放。按这样的框架分析,总体上看,我国应由中央政府直接承担的职责不适当地下放了。  

   国家整体安全是全域外部性的职责,应由中央管理并作统一协调。例如,缉私原由多部门参与,以地方公安为主管理,造成明目张胆的走私,1999年改为海关总署设立直属缉私警察部队。再如,“海岸警卫”长期是“五龙治海”,多部门共同管理,而且多依赖地方对口部门。直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列为改革的重点,并提出适当增强中央事权后,党中央高度重视,经过数年协调,才实现了海警部门统一管理的格局。还如,武警部队原为“央地双管”,弊病很多,现在列入军队序列,实现了“中央垂管”。这些职能还实现了中央部门实体化管理。  

   跨区域外部性职责,也应作为中央事权。我国相应的中央部门是机关,地方各级对口部门做实质性管理,办法是“压实属地责任”。这种职责划分不符合“外部性范围”和“激励相容”原则,低级政府有利于处理“信息复杂性”,但有可能损害整体利益,是不合理的治理体制。例如,近年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对我国养猪业造成了毁灭性打击,疫情输入地或是不重视或是瞒报、不报,疫情蔓延开来,已经找不到源头,无法追责。又如,当年发生的毒奶粉事件,也对奶业造成了毁灭性打击,经过近十年才恢复信誉,事后调查处理,在牛奶中加三聚氰胺,当地的质检部门是知道的,但为了保当地的利益,明知不管。再如,长春疫苗案,也是当地主管部门放松质检,国家食药监局建立了“飞检”制度,在“飞检”中发现了问题,未及时处理,有害疫苗已对接种者造成损害,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还如,鸿茅药酒案,该药酒确有毒性,却大做广告广为销售,被外省医生公开质疑,被药厂所在县警察跨省抓捕,事件影响恶劣。所列举的事件有共同的特点,监控跨域销售的食品、药品质量和会造成跨域传播的疫情,应由中央部门及分支机构垂直管理,并俱有要求地方有关部门配合的权利,以加强对“信息复杂性”的处理。  

   这类事务,市场经济国家无一例外都由中央垂管。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管署(FDA)有约2万人的队伍,研究和检测部门设在马里兰州,有数千人,其他人员驻在各地的分支机构,负责就地监管,并指导地方机构协助溯源。跨州、跨国销售的食品、药品,都必须向FDA送检,无验证码不得销售。实际上绝大部分食品、药品都由FDA监管。对饭馆和地产地销食品的监管,由基层政府负责,有利于处理“信息复杂性”。为监督各分支机构,FDA建立了“飞行检查”制度,由专业人员随机抽检,我国的“飞检”就借鉴于此。我国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跨区域外部性领域,涉及的中央部门应加快实体化改革,并建立协调机制。在此类领域还有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跨地区环境保护等。  

   在地区之间公平正义的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也做出了一系列改革。例如,由于中国法院、检察院行政体系属地方,存在司法地方化的问题,甚至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干扰办案,法院不受理涉嫌行政违法的诉讼,或者插手案件,在涉及地区之间的案件中“拉偏架”,党中央审议通过了“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从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着手试点。目前的“庭”,可以一定程度上纠正地方法院的“拉偏架”,但一审还在地方法院,效率不高,存在漏洞,目前高级官员贪污案件,采用指派管辖权的方式,降低了属地影响,也有其他问题。“庭”改为“院”,排他性负责跨区域民事和重大刑事案件的一审,接管当地法院不受理的涉嫌行政违法诉讼,以及审判高级官员贪腐案件,更有效地解决此类问题。与此相关联还有侦查权的配套,可以建立公安部直属、派驻全国的警察队伍,类似FBI。再如,社会养老保险,关乎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我国为地方管理,在可比国家中是唯一的,从2018年起,开始了向全国统筹过渡,但实现中央统一管理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处理好“信息复杂性”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如前所述,食品药品监管等需要以中央实体化管理为基础,指导地方政府协助处理相关事务。还有一些职责,因高信息复杂性同跨域外部性交织,适合于中央和地方分工负责。例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复杂性超过社会养老保险,我国是地方管理为主,中央整合了多部门管理职能,成立国家医保局,指导跨地区医保衔接,建立医保药物负面清单等。再如,义务教育也有类似的性质,以地方管理为主,可应对信息复杂性,中央给予专项转移支付,并建立专项转移支付随人口流动可携带制度。大量信息复杂性高的事务具有域内外部性,应为地方管理,自主决策,这方面我国中央政府各部门干预过多,设立的一些专项转移支付是不必要的。

  

  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的实现方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作为改革重点。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提高了财政定位。财政一半是“财”,一半是“政”,财政改革与政治制度高度相关,重大政府职能调整也都与财政相关,我国如此,各国无一例外。

      美国在“进步时代”,由社会舆论推动政治共识,产生现代预算制度,有效防范了腐败。FDA也是在那一时期建立,结束了联邦多部门监管不能统一、各城市分散监管、标准不一致、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横行、人民备受痛苦的局面。“进步时代”还推动了“修宪”,将含混的“州际贸易条款”加以明确,为联邦管理跨区域经济事务提供宪法支撑。这一时代及以后陆续建立的现代治理体系,在全球范围产生了广泛影响。  

   战后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配置具有高度集权化和机关化色彩,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通过机关委任事务制度,大量介入地方政府事务,约有600余项。通过专门立法等方式,中央政府将事权委托地方执行,但保留最终决策权,地方在具体执行时也必须接受中央的指导和监督,地方议会不得干预。据统计,都道府县事务的80%、市町村事务的40%,属于中央政府委托的机关委任事务。这种体制效率低下,在景气时代还可以容忍,但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经济陷入了衰退,需加大财政政策扩张力度,低效率体制广受批评,改革的共识增强。90年代中期执政党抓住机会,开始分权化改革,撤销了几百部法律,取消机关委任事务,按照事权属性将其重新配置。其中,约300项划归地方政府,改为地方自治事务;约250项改为法定委托地方事务,并明确中央的干预限于“改善劝告”或“代理执行”;其余约50项改为中央事务,由中央政府机构自行实施。  

   我国政治体制的显著优势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主题,并强调“理顺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加强中央宏观事务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遵照这一总要求,宜全力推进相关改革,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国家安全、跨地区司法公平公正、跨地区环境保护等领域所涉及的中央部门,加快实体化改革,明确中央地方共管事务和分工机制,对明确属于地方管理的事务坚决放权。通过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出处:http://m.aisixiang.com/data/132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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