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人都有参加过国民党或三青团的问题,但要么是根本没有实际行动,要么参加活动很早并没有所谓严重罪恶、民愤,因而处理相对较轻。比如某人在1957年至1964年间担任学校会计时贪污近3千元,在1965年四清时处分也不过是戴贪污帽子、开除留用察看、每月发47元生活费。
出处:合肥市档案馆, 022-01-01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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