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军1570部队(即陆军第63军188师563团)驻防山西定襄县,要修建一个步兵团的营房,征购232亩农用地,为此该部队同土地所在的各村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并向定襄县革委会申请批准。军方所提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按每亩地的三年产量补偿,将三年的谷子产量定为总共1500斤,谷子按每斤9分6厘计价,所以补偿结果是每亩地补偿144元。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