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区棉布零售商改造工作情况与今后意见的报告
温州区棉布零售商改造工作,按照地委指示,于8月上旬召开各县委负责商改工作干部会议进行了布置,地财委并建立私商改造办公室具体掌握此一工作。各县委亦将此项工作列为第三季度的主要任务,组织力量建立专门机构,并亲自掌握,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全区至9月15日左右即大体上完成零售商初步改造工作,运动发展基本上是顺利的、正常的。
全区除温州市外,在改造前原有棉布商贩1282户(其中摊贩558户,占总户数43.53%),从业人员1961人(其中职工175人,摊贩633人)。流动资金513526万元,上半年营业额3655095万元,占市场棉布流转总额的37.62%。改造后,转性质的851户,占总户数66.49%(其中摊贩263户,占摊贩总户数47.13%;合营的365户),从业人员1482人,占总数72.28%(其中职工146人,摊贩185人),流动资金485722万元,其中增加资金33322万元。转业的430户,占总户数33.54%(其中摊贩295户,占摊贩总户数52.82%),从业人员533人,占总数27.18%。转业的以地区来看,大集镇转得少,农村初级市场转得较多;以经营方式看,座商转得少,摊贩转得较多;以转业户出路来看,转农业的多,手工业的少。大致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经过棉布零售商改造工作,使整个棉布业基本上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并使棉布计划收购、计划供应政策得以顺利贯彻,扩大了计划市场,保证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其次,通过棉布零售商改造工作,又一次向广大职工以及资本家贯彻了总路线教育,职工觉悟大大提高,对促进与监督资本家接受改造起了重大的作用,同时,棉布零售商经过初步改造后营业情况均在不同程度上有所好转,这样就更具体地体现了国家资本主义的优越性,树立了榜样。第三,通过这次棉布零售商改造工作,各级领导及干部初步摸到了门径,明确了许多重大政策性问题与具体体会对私人资本主义是一场尖锐的、复杂的阶级斗争,给今后按照总路线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造准备了条件。这些成绩是基本的。
但政策贯彻有深浅,工作发展不平衡,大致可分如下三种类型:
一、八大集镇及较大的城镇,力量配备较强,教育工作做得好些,政策掌握亦较稳,在整个改造过程中,依靠职工的思想较为明确,并运用了统一战线的形式,以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办法,不仅工作进行顺利,个别较顽固的资本家也能在大势所趋的情况下自愿接受改造。因此,运动发展基本上是正常的、健康的。
二、镇委、区委掌握照搬农村集镇,方针、政策贯彻比较及时,思想扭转也较快,政策掌握上没有大的偏差,但教育还不深不透,特别是对职工教育做得不够,对资本家是政治工作做得少,经济上计算做得多,虽也是逐步展开,但带有行政压力,表现在增资、合营等问题上比较突出,因此起了些副作用。这类地区在全区来说占大多数。
三、农村中的小集镇,或分散在农村的座商、摊肩贩领导力量是不强的,方针、政策没有很好贯彻,群众未发动,即以内定方案硬搬硬套,强迫命令,包办代替,甚至脱离职工,形成资本家错觉,有的只是挂上牌子,营业额尚未安排,尾巴很大。这类地区全区尚有一定数量。
总的是棉布零售商改造工作,是在时间急、任务重、经验缺的情况下进行的,加上开始由于我们对上级的指示领会不深,政策思想不明确,以致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运动停留在点上,以后又迫于全国在9月15日实行棉布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经验不足,力量薄弱,干部中“挤”的思想未很好解决,即全面铺开,故工作较为粗糙,普遍遗留一些问题。当前如不很好予以解决,即会阻碍着事业的前进,甚至已获得的成绩也将得不到巩固的危险。这些问题是:
一、转业问题。部分地区对“面广吃稀”的原则掌握不稳,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政策领会不深,因而在工作进行中就没有从全面的经济情况来考虑问题,不顾政治影响,不研究市场的需要,盲目进行排挤,以致转业户转的不稳不妥,没有做到转业户有事做、有饭吃,如海门区有二户摊贩转业后哭着上国营公司来,向区委哀求。永嘉县永中镇把每人平均4分田也转入农业。瑞安县领导上初步掌握材料有9户转得不稳不妥。我们意见:各地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政策教育,以对人民负责到底的态度认真检查,进行分类排队,慎重处理。对有条件的应帮助其转好;有困难的要帮助解决,转业条件不够应帮助他们创造条件,从各方面想办法,使其有事做,有饭吃,安心生产、安心经营。已转业的一般不要轻率的叫他转回来,以免政治上被动,但个别户确实无法解决,也可考虑转回,唯需根据市场需要订出计划,提高安排意见,报经县委批准执行。
二、让比重问题。综合各县报表材料,全区下半年按4个月计算安排营业额共186亿元,占棉布市场总流转额28.93%,私商比重比上半年继续退8.69%。依照以上安排营业额计算,私商每月可得利润3.8亿元(已除管理费用和可变费用),平均每个从业人员每月得26.5万元,按本地区一般生活水平是可以维持的,但从不同地区算到具体户则差距很大,问题就严重了。在农村初级市场,最高的是永嘉县,每人每月可得利润68万元,最低的黄岩县每人每月仅得18万元左右;八大集镇最高的是海门,每人每月可得利润55万元,最低的是路桥,每人每月仅得2万元左右。在计算方法上,有的把私商上半年亏损部分给予补上,有的将明年淡季安排在今年旺季营业额内;对下半年流转额估计,也是过高过低,以致产生偏紧偏宽、大小户之间不够合理的现象,不能全面体现“饱而不好”的原则。我们认为:棉布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棉布实施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后,棉布市场的性质已起了根本的变化,安排营业额再不能像过去自由市场那样的让“大户挤小户”、“旺季捞一把,淡季吃空”的老规律来处理,必须以社会主义的原则,根据每时、每地经济情况用计划来领导市场,随时有计划地安排每户的营业额。因此,旧的公私比重观点应立刻改变,该让就让,该紧缩的就紧缩。当然,于改造开始,私商还得进一步教育,国营公司、合作社对计划管理的经验尚不够,我们保持足以稳定市场的一定经营比重是必要的。目前对私商营业额的安排可按4个月计算,上半年亏损部分一般不应给予弥补,明年淡季问题,待明年再作有计划的安排,同时对社会流转额亦须适当估计,防止偏高偏低,最好留一机动数字,作为进退幅度;偏紧偏宽地区,应根据计算公式,重新考虑安排意见,以便内部掌握;此外,对大小户之间不够平衡,要多从货源“花色、品种”方面加以控制与照顾,不使大户吃得太饱,小户吃不上饭最后垮台。国家资本主义商号,非有特殊原因,不能让它垮下去,以免政治上遭受损失,所以各有关公司与合作社必须加强管理与领导。
三、降低费用问题。大部地区是掌握一般不降,个别调整。但有少数地区要求过急,扣除过紧,不从现状出发,将降低费用作为改造的首要一关,甚至认为“降得愈多,觉悟愈高”,因此不问工资高低,一律往下拉,而结果脱离了职工。如路桥职工反映:“工会不保障工人福利!”龙泉城区工商界6个上层分子硬动员元大布店降低费用,老板要求“政府宽大”。我们认为:私营商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费用开支,向国营公司、合作社看齐是今后的方向,但不能操之过急,改造既是逐步,改善经营亦是逐步的。目前对私营商店主要是降低或取消各种陋规与不合理部分,并须通过协商教育,做到职工同意,资本家自愿。职工工资原则上不动,个别过高的,经过教育提高觉悟,自愿降低的降,不自愿可暂不动;如在商改中工资降得过低,影响生活的,则应个别予以调整解决;对夫妻店扣得过紧的,应参照其过去营业额重新计算安排。
四、私私合营问题。自改造形式暂不搞代销之后,为解决困难户及倒挂户的资金问题,各县搞私私合营劲头很大。有的地区注意到私商彼此资金情况,掌握资本家自愿原则,合营起来问题不大,影响还好。如虹桥镇8户合营后,资方经营积极,营业额上升,并准备增加资金。但尚有不少地区在做法上很生硬,包办代替,行政压力,大小户勉强合在一起,结果是大户不通,小户依赖,形成私私关系紧张,经营消极,如瑞安湖岭镇棉布商,未经酝酿,行政宣布8户合并2户,当场指定负责人。温岭全县104户转性质的棉布商合并为25间经销店,私商反映“改造就是合并”,歪曲我们政策。永嘉瞿溪镇亦发现5户合营1户抽逃资金368万元。我们认为:在改造中进行私私合营对解决困难户的资金问题是有一定的作用,但必须自愿,加强教育、领导,号召其改善经营管理,共同搞好企业。唯在一般情况以不搞私私合营为宜,特别是大小户资金相差过于悬殊,形成变相的劳资关系更不妥当。但对已合营户不要再使其解散,应做好工作,加强教育,以鼓励其积极经营。
五、逃资增资问题。经销店增资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是有利的,部分地区由于做法不对头,亦出现不少问题。如黄岩路桥工作组向工商界提出“不增资,誓不罢休!”有些地区也有进行“穷追”的,以致没有下场,影响商改运动的进展。我们认为:处理增资逃资问题,应根据企业需要,做到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相结合,只有使资本家懂得我们的政策,解除顾虑,看到增资的好处,才能做好。但同时必须清醒,将被消灭的阶级不会没有反抗,“资金”是改造工作中斗争焦点。因此对逃资严重有意破坏企业的,应掌握材料,抓住典型,依法给予惩处;一般的要发动职工监督和运用工商联批评教育,设法拿回资金和增加资金,切不可再用“五反”方式追逃资、搞增资。
六、依靠职工和教育资本家问题。如何依靠职工,部分干部是不明确的,认为职工少,觉悟低,起不了大的作用,有的不是依靠而是利用,有的把职工划成类型,比较落后的即丢了不管,有的镇工作搞结束了,尚没有下店与员工会碰过一面,更严重的问题是目前初步完成棉布零售商改造后干部普遍在不同程度上松了一口气,放松对职工与资本家的教育和企业的监督、管理。乐清虹桥及城镇均发现私商以次货充好货、扣尺等投机暴利行为。丽水城镇有二家棉布商不按国营公司牌价出售,低档棉布每尺削价50元,高档棉布抬高250元,捣乱市场。我们意见:必须教育干部充分认识到私商改造是过渡时期长期的、艰巨的工作,除经销店管理办法由省统一颁发外,即应加强国营公司和合作社对经销店计划管理,建立统计报表及业务汇报等制度,以便及时分析研究,进行掌握控制,摸清其底细;同时加强对职工与资本家的政治教育,依靠工人阶级对资本家的监督,建立联系制度,密切关系,主要集镇还可考虑在不影响业务的情况下,分批轮训各行业的职工;资本家应建立学习制度,提高其认识,解除顾虑,乐意接受工人阶级的监督、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国家行政管理,为进一步对其企业及其人进行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为巩固已得商改成果,端正政策,使今后工作有新的发展,特建议:
一、各级党委必须继续加强对商改工作的领导,很好地总结棉布零售商改造工作经验教训,并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善始善终地处理遗留问题。
二、目前巩固工作与进一步贯彻总结棉布商改造尚没有经验,除我们继续派人下去检查与搞试点外,并请各县也派出专人,掌握重点,做出成绩,及时交流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现有经销店步步提高。
三、商改工作是长期的工作,各县应根据华东局指示及省商改会议精神,将商改办公室机构固定下来,保留一定数量的干部,使下半年巩固已经改造的行业有切实的组织保证,并做好下一步私商改造工作的准备。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地委批转各县执行。
温州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委员会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日
出处: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温州地(市)委文献选编(六)》,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731到735页
参考文件1: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
(一九五四年九月九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为了保证棉布能够按照国家的计划进行生产和分配,进一步取缔市场投机,巩固物价稳定,决定自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棉布的计划收购(简称统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销)。实施办法如下:
一、自宣布棉布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之日起,所有国营、合作社、公私合营和私营织布厂、印染厂和手工业生产的机纱棉布和机纱手纺纱交织棉布,一律由国营中国花纱布公司统购、统销,不得自行出售。在中国花纱布公司尚未设立机构的地区,此项统购、统销工作,由中国花纱布公司委托其他国营商业机构或供销合作社办理。
二、所有织布业和棉布复制工业生产周转所需现存的棉布,由当地工商或商业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并加以管理。
三、完全用手纺纱织成的棉布,由中国花纱布公司通过供销合作社进行收购,逐步纳入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范围。在一定地区范围内,可允许手纺纱织布户和消费者直接进行少量的交换。
四、所有列入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计划供应范围的棉布及棉布复制品,不论花色、品种和质量,在全国范围内,一律采取分区、定量、凭证供应的办法,实行计划供应。但人口特别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 准,可暂缓实行。
五、全国各地人民消费用布的供应定量,应根据棉布的资源和不同地区城乡人民不同的购买力水平,在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规定各地区的控制数字范围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六、工业用布、复制工业用布和船民、渔民等生产用布,按其正常生产和使用情况的需要量,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由中国花纱布公司供应,并进行管理。
七、机关团体公用布和人民的各种特殊需要,如新生、结婚、死亡和灾害等用布,应在提倡节约的原则下,给予必要的供应。
八、购布凭证,不准买卖投机。
九、私营棉布批发商不得继续经营棉布的批发、贩运业务,现存的棉布一律由中国花纱布公司统购。各级人民政府对棉布批发商的从业人员,应积极辅导其转业;无法转业者,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中国花纱布公司、供销合作社分别安置。
所有私营零售商、贩现存的棉布和属于计划供应范围的棉布复制品,应向当地人民政府工商或商业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按照计划供应的规定出售。国营商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经销、代销等方式,对经营棉布和棉布复制品的私营零售商、贩,按照计划供应棉布和棉布复制品,并管理其零售价格和商品质量,督促其努力改善经营,为消费者服务。
十、棉布实行计划供应后,所有国营零售商店,合作社零售商店和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零售商店、商贩,应一律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商业行政部门所规定的零售价格出售。
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命令制定因地制宜的管理办法,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破坏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投机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应依法惩处。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 《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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