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文件
(63) 119
市委批转市委人民来信办公室
关于一些单位丢失人民来信情况的报告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各党组、党委、总支:
现将市委人民来信办公室关于一些单位丢失人民来信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們。市委同意报告中所提的意见,希认真研究执行。
报告中反映的一些单位丢失人民来信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已引起了来信者的不满,造成了不良影响。各单位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领导,把它列入党委议事日程,确定一位负责同志主管此項工作,指定专人办理日常信访业务,建立和健全办信制度,以保证来信来访及时正确的处理,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对一九六二年和今年以来的人民来信要组织力量认真地检查一次,凡是没有办结或丢失的信件,除积极查找办理外,对有关人员要查明责任,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适当处理,各单位要将检查的情况向市委作一次报告。
中共合肥市委
一九六三年十月九日
关于一些单位丢失人民来信情况的报告
市委:
最近,我们去各单位检查和催办处理人民来信工作时,发现有十个单位共丢失人民来信一百零二件。这些丢失信件的单位是:商业局(包括原服务局)六十二件,中市区委十六件,西市区委八件,市民政局七件,市场管理委员会三件,市教育局二件,东市区委、重工业局、轻工业局和交通局各—件。在这一百零二件来信中,一九六二年的四十一件,一九六三年的六十一件。这些信件都是市委来信办公室转给各单位处理的,其中要报处理结果的有五十三件,至于其他单位交办的和本单位直接受理的人民来信,有无丢失情况,我们还未了解。丢失的这些信件所反映的内容是多方面的,而且有一部分是很重要的。例如属于揭发检举干部作风扣坏人坏事的二十二件,要求改变地、富成份的十一件,要求退赔的六件,还有属于精简安置、申诉、群众生活等等方面的。
造成丢失信件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有的单位未确定主管人民来信的领导同志,对人民来信工作重视不够;有的虽然确定了,但没有切实的抓,对办信工作缺乏应有的检查督促。
二、办信干部责任心不强,对一些必要的办信制度没有建立健全起来,或者没有按制度办事。
三、由于精簡机构,紧缩编制,有的单位无人办理日常的信訪工作;有的单位虽有办信干部,但調动頻繁,业务生疏,或身兼数职,无暇顾及,以及在机构和人員变动时,没有做好交接手續,而造成信件丢失。
另外,我们工作不深入,对各单位的办信工作缺乏經常檢查督促和具体帮助,这也有一定的责任。
上述情况說明,丢失信件的情况是严重的,这不仅是对人民群众呼声漠不关心的表现,而且也影响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来信者对丢失信件的意见也很大。
根据上述情况,我們提出以下意見:
一、认真查找被丢失的信件,凡丢失信件的单位,必須首先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下决心把丢失的信件找到,并要多方設法尽一切力量查找。在查找方法上,可以根据来信的内容向本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鬥、单位进行查詢等,經办人员如已調出本单位的,应由領导同志与現在工作单位协商給予一定时间回原单位帮助查找。
二、在查找丢失信件的同时,应抓紧处理。对于某些信件本单位登記不具体、不清楚的,可到交办单位查登记或摘要标签,也可由承办单位的領导同志找来信人談談,弄清来信的要求和意见。在内容搞清后,凡能够处理的,都应及时予以处理,勿再拖延。一时不能处理的,也应先搞清情况,作出打算。
三、由于丢失信件而造成后果的,应由承办单位分清责任,作出适当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市委。
四、为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們要求:
(1)目前尚未配备或指定专人办理人民来信的单位,应迅速配备和确定下来;对兼职办信干部也应给予一定时间来处理信访工作。办信干部确定后,不要轻易调动与更换,非调动不可的,在调动时也应认真办好交接手续。对于一些必要而又切实可行的制度,应迅速建立、健全或恢复起来,以克服办信工作中的混乱现象。
(2)各单位主管人民来信工作的负责同志,除要阅批办理部分重要的人民来信外,并要经常检查这一工作的情况,注意对办信干部的思想教育,帮助他們解决一些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困难。
(3)这个材料反映的情况,仅仅是几个单位的,估計其他单位还有类似情况。因此,我們希望所有单位对一九六二年和今年元月份以来的信件,都要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清理和检查,如发现信件丢失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除抓紧查找、处理外,并将情况报市委人民来信办公室。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单位研究执行。
市委人民来信办公室
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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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各党委、党组、总支。
抄:省委办公厅、市人委办公室。
共印一八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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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 一九六三年十月十一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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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01-01-022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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