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7日星期六

1965.10.17合肥周某在四清工作期间所犯錯誤经过和处理意见


合肥橡胶厂四清工作队
关於工作队員周恩X同志在四清工作
期间所犯錯誤经过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合肥工作团:
我队队員周恩X同志,男,江苏洪泽县人,现年25岁,共青团員,在合肥市总工会任办事員,在四清工作期间,经合肥橡胶厂值班、巡逻人員检查和原在农药厂四清工作队員揭发,犯有以下錯誤事实:
一、节日期间,在工作队办公室与恋爱对象企图腐化,擅自将中共合肥市委发来的备战动员文件给女的阅读,留女的哥哥在工作队办公室住宿一夜。十月一日晚七时半,合肥市第十中学女学生孙茂云(经查政治上未发現問题)来合肥橡胶厂找周恩X同志,二人在办公室接见闲谈,於九时左右将电灯关閉约五十分钟时间,据孙检查承认女的进办公室时,就发现窗戶上下均用报紙糊上,即向周提出怀疑,周当对即推說工作队员沈××,为了保密起见糊上的。孙提出要找一些书看看,周說:“我这里有个文件是关于备战方面的,困机密你不能随便看”,孙說:“我们也在学习时事,备战方面的问题也需要了解”,周说:你要看,把门关上”。阅完后,孙又拿一本“东周列国志”,在阅读,周说:“这本书文言语句,你看不懂,不要看,我两还是談談,”随即上去抢夺这本书,两人来回争夺数回,断续开关电灯,最后女的书藏在屁股下面,周硬去搶夺,这时周感情冲动,即关閉了灯,女的即说:“这样不好。”周说:“没有什么关係”,就在孙的身上做些不規动作,見对方没有表示拒絕,又进一步向女方提出发生两性关係的要求,孙说:“不行我月經刚来”因此腐化未遂,女的於十时四十分左右离厂,周随后陪送到孝肃桥才返回厂。
十月二日孙的哥哥孙茂田(在加山县銀行工作)来合肥,由女的陪同到橡胶厂,与周一起在厂度节日,将孙茂田留在工作队办公室住宿一晚,孙茂云在女队员宿舍住—夜。
二、伪造家庭、社会关係,骗取组织领导和同志的信任:
周在合肥农药厂搞四清工作期间,向队领导和队員讲,孙茂云是他妹妹,同父异母所生,家里是烈属,如今母亲和孙茂云二人每月享受四十元抚恤金生活,(经查:周、孙二人根本没亲属关系,伪造烈属)同时又对其他队員讲:“父早年参加红軍,解放战争光荣牺牲,现安葬在徐州,母也参加了党的地下交通员工作,被国民党杀害,解放后将遗体移至在南京雨花台,因此我自小寄托在孙盛云家抚养长大,我家是个烈士家属。”
从周的档案自传交待:父周国斌,在抗日战爭时,曾任过我方村长,做了些革命工作,后反革命势力恐怖,即被扑动摇,出獄后就脱离了革命,於1950年患伤寒病死去。現周有母、妹、弟三人。
周的企图腐化错误被揭发,经过調查核实,分别找周、孙二人进行个别谈话,经过几次教育启发反复说明党的政策,指出方向,双方坦白交待的情况已基本相符。经我们研究,为了挽救工作队在厂的影响,利于工作开展,教育本人及全体队员,周恩X同志已不宜继续留在四清工作队,建议介绍回原单位工作。并请原单位组织对该同志的家庭及社会关系做进一步审查。妥否,请批示。

抄:市工会
合肥市橡胶厂四清工作队队委
651017
(印)中国共产党合肥橡胶厂四清工作队委员会


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01-17-02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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