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

1959.10.22张北县复查整社运动中被逮捕的干部案件

  
中共张北县委复查整社案件领导小组
关于复查整社中逮捕干部案件的处理意见

我县在整社期间共批准逮捕的基层干部112名(包括已批未捕的7名)。实捕105名(内有脱产干部25非脱产受补贴工分的干部80),佔全县基层小组长以上干部的0.034%,佔基层小组长以上犯错误干部的3.13%。从这些干部的职务来看:公社党委正付书记4名、正付社长2、公社团委书记1名、原公社工业、政法部长2名、公社制鞋、农具修配厂厂长2名、配料站站长1名、会计1名、小学教员1名、大队正付书记5名、大队正付队长27名、小队书记1名、小队正付队长32名、大、小队会计14名、大、小队保管员9名、小组长3名。
这批人员是在阶级异己分子史万修(原市委书记处书记)亲自指挥下,错捕了一批基层干部。因此,根据党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和省委一届八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整社期间处理犯错误干部的政策界线精神,本着批判从严,处理从宽,保护干部过关的原则,经市召开的区、县政法三长会议初步复查逮捕的105名基层干部中即有应捕应判的蜕化变质、严重违法乱纪和坏分子20名;不应捕判的基层干部76(已释放脱产干部8名、非脱产干部5名),其中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55名、属于有错误有缺点的18、属于根本错捕的3、因事实不清,尚需进一步查证的9名。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正确妥善的处理释放这批在押的基层干部,需要做好如下几点工作:
1.为了及时正确妥善的处理释放这批在押的基层干部,使之各得其所。首先以党委组织、监察和行政公、检、法有关部门组成复查处理整社案件领导小组,在县委直接领导下,由县委书记处第二书记郭洪同志任组长,曹均卿、刘建忠、刘云三同志任付组长、宁德兴、赵循、赵玉华、三同志为组员,在小组领导下设办公室;宁德兴同志任主任、侯启发同志任副主任、吴东升、刘忠、王文卿、段恩济、周长根五同志为具体办事人员;办公地址设公安局局长办公室,电话“460”号。
2.在基本复查妥善的基础上,作好处理工作。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处理的当否,对增进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有着极其重要意义,因此必須:
1)对于那些预计释放的干部,从生活上和劳动方面予以适当的照顾。为逐步缓和这批人员的思想情绪,使其化恨为和,定于1023日将在县看守所押的21名基层干部分二次放出来,与监押犯人割断不良影响,放到适当地方(集审队)由办公室负责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在此期间除生活上比监所犯人高—些以外,—般不准外出,要划分小组学习有关八届八中全会文件,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进行批判认识,检查错误。他们的食、宿、粮油、蔬菜的购买由集审队负责;做饭由其自己做,自己管理伙食。在各公安分局押的基层干部除将应捕判的解县监押外,对预计释放的留各拘留所,但要与拘留犯分别食、宿,在劳动上予以适当的照顾。他们的粮、油供应由当地粮食部門按干部标准发给(每人每日—斤),生活费每天最多不超过三角;治病由卫生局开介绍到医院记账治疗,并由财政局实报实销。
2)组织处理:在复查证实基础上,对应受党纪、政纪处分者由县监委、人委人事部门分别办理处份决定,并在分配工作前告知本人。
3)工作安置:对根本错捕的三名非脱产干部已释放,并由各分局代县赔礼道歉,介绍回公社安置适当的工作,同时公社也要作好解释工作。对于有一般违法行为和错误缺点的要视其错误情节轻重和处分情况恢复原职或另行安置工作。对脱产干部的分配,一般回原公社工作,如影响不好可分配到本片某公社或县某部门工作;非脱产干部的分配,如本人错误不大,涉及不到重大党纪、政纪处分者,由公社安置适当工作。如果因错误性质严重,需受严重处分可回家安心生产,承认错误,挽回在群众中的不良影响。其次,工资待遇问题:凡未受降级、降职处分的按原工资补发工资并恢复相当原来的职务,受到降级、降职处分的,按新确定的级别发给工资和补发工资,另行分配工作;对非脱产干部仍恢复原工作者按原定工分给予补发工分;受到降职处分者按新分配职务补发工分;对不安置工作者,可根据情况酌情补给一部或不予补发工分。总之,要加强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给他们提出错误缺点,记取教训,深刻检查自己,大胆向群众承认错误
3.9名事实不清的案件,要通知公社党委,于10月底前负责查清,整出材料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领导小组复查,然后转报市委批示处理。
4.认真作好善后工作。为了在处理这批案件中达到党委、群众、个人“三满意”必须做好善后工作。对根本错捕的干部向他们说明错捕原因,赔礼道歉和进行适当的安置,并在适当场合下向群众说明错捕原因,恢复其名誉。对有错误有缺点和犯有—般违法的行为的干部,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通知有关公社领回,回去先向党委检查认错,然后在党的会议上及干部会议和适当会议上承认错误,求得干部和群众的谅解,同时各有关公社、大队要召开一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说明保护干部过关的重要性,从而统一认识,以便在群众中进行说服解释工作,求得群众对他们的谅解。其次对非脱产的干部返乡车旅费统由财政局予以报销。
5.关于各种手续:对已起诉已判或已起诉未判的人员,检察院要撤销起诉书;对已判的法院要进行改判;对已捕未起诉未判的,要有释放手续;对已捕未判不受一切处分的要有简单结论。上述手续分别办理归档。
6.此项工作拟于115日前处理完毕,为了更好的完成及时求得市、县委的指示,确定在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每隔三天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汇报工作情况,解决问题,提出意见。每三天向市、县委书面报告一次,以求得及时指示。
一九五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借章(印)中国共产党张北县委员会
打:大火
校:宝山



出处:张北县档案馆,1959年中共张北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复查小组:关于复查1959年整社中逮捕干部的意见、简报、总结》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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