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1.11合肥市委常委碰头会讨论对张忠仁“反革命叛国投敌集团案”的处理,认为应判处首犯张忠仁死刑、同案犯张忠成无期徒刑、包庇窝藏反革命犯张兰秀死刑、包庇怂恿反革命犯张兰学5年,当天合肥市革委会即打报告给安徽省革委会请示该处理意见当否。从姓名上看,这个所谓叛国集团大概就是一家四口。
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12-01-01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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