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业部
对铜陵有色金属公司总体规划的批复
(72)冶基字第1900 号
安徽省冶金地质局、基建局、铜陵市革委会:
铜陵有色金属公司的总体规划,已经冶金工业部组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粗炼5.4 万吨/年、电解3 万吨/年及相应的综合利用、公用、辅助、福利设施配套的规模进行规划。为了集中兵力打歼灭战,规划目标实现的时间,可分两步安排。第一步于1975 年使矿山形成年产精矿含铜4 万吨的规模,当年生产水平按3.5—4 万吨安排;第二步经过“五五”期间的努力,达到5.4 万吨。
二、应积极加强铜官山和井边两个老矿的生产探矿工作,尽可能设法延长两矿的服务年限。
三、在生产中要坚决贯彻矿山工作中“采掘(剥)并举,掘进(剥离)先行”和“贫富兼采”的技术政策。掘进和剥离的欠帐,要争取在一、二年内全部还清;吃富弃贫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四、同意将铜山矿扩建,第二机修厂及西马鞍山铜矿新建三项工程列入第四个五年计划建设项目,具体建设进度在年度基建计划中安排。
希望铜陵有色金属公司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挖掘企业的潜力,做好地质勘探工作,狠抓矿山的生产和建设、搞好综合利用,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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