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业、交通战线上的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问题的一些看法
1962年12月4日
最近东北局经委的同志学习十中全会精神中,对工业、交通战线上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问题,提出如下一些看法。
他们认为,近年来,工业、交通战线上的阶级斗争或两条道路性质的斗争,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反映:
一、在维护全民所有制和执行国家统一计划的问题上,有些地方、有些单位曾发生过变全民所有制企业为地方所有制、单位所有制,变全民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的现象;在执行国家统一计划方面,置地方计划于国家计划之上,特别是在基本建设方面,先完成地方的,后完成国家的;甚至有的地方出现不接受国家计划的现象。这些问题,在今年一月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之后,有所纠正,但还没有彻底解决。如有的市还保有国家预算外的全民所有制的工厂。这些工厂获得的利润,只交到市,而不上缴给国家。在林区还有的县利用县的林业更新工人的力量,自己采伐木材卖掉后,作为县财政收入;有的县委甚至竟拒绝省林业厅去该县建立林业局,进行统一采伐。
二、在手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中存在着集体与单干的矛盾。手工业行业在调整当中,有些过去的小业主,乘机要求退社,搞单干。沈阳市最近有十几名在手工业社工作的党员也申请要求单干。在交通运输业中,有一部分运输队表面上是公社的运输队,公社收他们一些手续费,实际上是搞黑运输队,是单干。
三、近年来,厂矿企业事故增多。这些事故,有的是敌对阶级的有意破坏。在煤矿和其他部门中,由于某些人员不纯,管理混乱,纪律废弛,也给破坏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而有些厂矿对于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只是从技术责任上找原因,对有些有政治破坏嫌疑的事故,也不去认真追查。
四、有些企业干部被资产阶级思想侵蚀,贪污盗窃、监守自盗,利用职权化公为私。特别是在关停企业中发生的私分、盗窃等现象相当严重。如鞍山钢铁公司第二中板厂的几个领导干部,在停产处理期间大量隐瞒和私分物资。黑龙江省大西林铁矿停产后,矿上的干部和当地的公安局、商业科、粮食科、工会等部门的干部相继私分了大量的物资。类似问题,在企业调整过程中发现不少。
五、工矿企业中部分职工纪律不好,消极怠工,这种情况大量的是工人阶级队伍内部先进与落后的矛盾的反映,但其中有一些也反映了职工队伍中不同的阶级思想的矛盾。在工人阶级队伍中混入了极少数的地、富、反、坏分子。同时,新加入许多农民、小生产者和没有改造好的知识分子。据沈阳标准件第三车间对职工阶级出身调查,这个车间的一百七十名职工中,地富家庭出身的有十六名,占百分之九点四。
六、对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团结和教育改造问题。工矿企业中,有一部分留用的旧知识分子。他们在思想上仍然有很多资产阶级的观点,在技术方面仍然坚持资产阶级技术路线。
七、最近两年,在部分职工中小生产者自发倾向有所滋长。有些职工,甚至是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用于小开荒种地上,上班逸、下班劳,放弃了工作和生产去搞个人生活。还有个别技术工人和技术人员下班回家搞地下工厂、做私活或经营修理业务。
八、工矿企业内部的自由与纪律,民主与集中方面还存在着问题。近来在厂矿生产中,
纪律相当松弛,出勤率也很低。如阜新的清河门矿的出勤率最低时到过百分之二十五。其他煤矿的工人出勤率,一般的仅达百分之八十左右。此外,在职工中还有极端民主的不良倾向,有的工人生产的产品不让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查,煤矿职工中有的不让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至出现殴打质量检查人员和安全人员的现象。
九、资本主义的经营思想。有的企业在原材料供应困难的条件下,不是坚持社会主义的生产方针,依靠工人充分挖掘企业内部的潜力,节约原材料,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完成国家计划;而是因袭资产阶级的经营思想,不顾质量,偷工减料,单纯追求利润,甚至以次顶好,欺骗国家和用户。有些企业干部还存在着只顾生产、不顾职工生活,或只管生产、忽视安全等资本主义经营思想。
十、有些工矿企业领导干部,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因难和缺点方面看的多,对成绩、有利条件及光明的前途则看得少,缺乏信心,干劲不足。有的对三面红旗进行攻击,有的也赞成在农村中搞单干。
上述现象,反映了在工业、交通战线中公与私的矛盾、巩固全民所有制经济与削弱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矛盾、无产阶级思想与非无产阶级思想的矛盾,以及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方法与资本主义经营方法的矛盾。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近年来工矿企业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削弱,企业中党的组织对本单位所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熟视无睹。
《宣教动态》,1962年第106期
出处:《1958-1965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 综合卷》第549、5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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