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

1977.12.2合肥市紧急通知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旅大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批复

         旅大市是重要的军港,时任旅大市革委会主任、中共市委第一书记由旅大警备区司令、沈阳军区副司令刘德才兼任,所以这份1977116日对旅大市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处理决定是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批复的(另外,恐怕也同国务院总理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恰巧是同一人即华国锋有关,说不定是在树立华国锋的威风)。刘被撤职降级,其副手中共旅大市委书记宣世明被逮捕批复的详细内容现在还查不到,但根据《人民日报》197846日的报道《国务院、中央军委责成辽宁省和沈阳部队处理旅大市大搞楼堂馆所事件》,可以得知此事的大体情况。
        旅大市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表现主要是全市不经上级批准即自建楼堂馆所64座(自1974年来),办了计划外工程435项。楼堂馆所中标准较高的千人座位以上的大型俱乐部二十一个,三百张床位以上的招待所七个,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大楼两座。总面积达二十二万平方米,投资三千四百万元。旅大军分区,全机关干部并不多,却盖了一座六千七百八十平方米的六层办公楼,还建了一座一千四百十七个座位的大型俱乐部。这些建筑,强占了市内一个街心花园的一半,周围群众极为不满。在刘德才支持下,中共庄河县委自作主张,未经批准,在只有三万多人的庄河镇上兴建了一条新街。这条新街上有影剧院、办公楼、招待所和商业楼等十一座大楼房。特别是兴建的影剧院,规模之大、标准之高,是罕见的。同时,全市还搞计划外工程项目四百三十五项,建筑面积七十八万平方米,投资一亿一千万元。
据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调查,这些建筑和工程的资金是靠“挤、占、摊”等违法乱纪的办法搞来。有的是截留上交利润和国家收入;有的是乱挤生产成本,任意摊派资金。至于大量钢材、木材和水泥,则是以侵占计划内项目,挤用生产材料,以物易物,“走后门”等手段搞来的,有人称“挤、占、摊是革命行动”。某计划内工程原计划五年建成,但旅大市提前动工,扩大规模,要两年半建成,资金不足,刘德才、宣世明擅自决定,截留大连石油七厂、大连钢厂、大连化工厂、瓦房店轴承厂等四户大企业上交的利润。物资不足,他们自作主张,钢材由大连钢厂给,水泥由大连水泥厂给,木材由物资局给,挖泥船和有些设备由红旗造船厂给,挤占了国家计划内的大量物资。有的中央企业提出反对意见,刘德才大发雷霆,说“你喝我旅大的水,就得给我出钱。”复县提出计划外工程搞摊派不好下帐,刘德才说:“你就记到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帐上,下到支持新生事物的科目上。”此外,还要各行各业、各单位派人、派车,带工具、带粮食来劳动,影响正常生产。街道、派出所、粮站等单位都搞起摊派。谁不出钱,就不给职工起户口,不供应粮食,不准孩子上学等等。
中共把旅大市这些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主要责任归在刘德才和宣世明两人身上。刘德才公开鼓动下面搞楼堂馆所,搞摊派风,说 “干就干了,宁肯检查一阵子,也要舒服一辈子。”“只要为集体,咋干都有理”等等。他身为职位很高的老干部,独断专行,积怨甚多。宣世明反对国家向企业收税收利润,说:谁要再提完成财政收入任务,我就要撤他的职!刘德才和宣世明等人,拉帮结伙,上呼下应,要钱要物,主要是一靠帮兄弟的“帮助”;二靠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例如,旅大市公安局修建一千四百个座位的高标准俱乐部和招待所,就是公安局党委第一书记石传育、公安局副局长黄吉增等“帮兄弟”,倚仗宣世明的支持干的。没有资金,就利用职权,挤占劳改企业的利润;没有钢材、木材和水泥,就通过向红旗造船厂等十几个大厂的帮兄弟“求援”弄到手。施工力量不足,利用职权把劳动教养的人和在押犯弄去当力工运输工具不足,就强征企业和公社违法私装的汽车,为他们服务然后发给执照。又如,在刘德才、宣世明的支持下,新金县动工兴建了一座一万多平方米的招待所,内部设计有高级房间,大、小会议室,游艺室,餐厅、冷冻间等,群众称为“南山宾馆”。由于大量侵占了计划内的资金和物资,致使全县水利工程不配套,计划内兴建的学校和医院,已经四年了,至今还是半拉子工程。
19761119日,旅大市召开了全市广播大会,组织了城乡一百七十多万人参加收听。在会上传达了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批复,宣读了中共辽宁省委和沈阳部队党委的决定,有三人当场被捕。事后对非法兴建的六十四处楼堂馆,没收俱乐部十六处,交文化部门对外营业十处;没收招待所五处,交商业部门作为旅馆四处;没收办公楼两处,分别改为学校和医院;其它也作了改变用途、停建缓建等处理。
有意思的是,在《人民日报》197846日的报道之后,中共中央又于414日发出《通知》,转发了公安部党组44日《关于严肃处理尹灿贞、黄吉忠等人破坏党纪国法对中央政治局、省委领导同志进行秘密侦察严重罪行的通报》。公安部的通报称尹灿贞(原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省革委会付主任、沈阳军区付参谋长、主管政法工作)、黄吉忠(原辽宁省公安局中共党委付书记、付局长)、洪德新(原中共沈阳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黄吉增(原旅大市公安局付局长、长山要塞獐子守备区政委)、赵坚(原辽宁省公安局中共党委书记、局长、辽宁省军区付司令员)、丁兆甲(原公安部一局付局长)等人,在毛远新密谋策划下,分别对叶剑英、许世友和辽宁省领导进行秘密侦察。中共对此事的处分是:撤销尹灿贞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逮捕法办;撤销黄吉忠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另案处理;黄吉增在旅大市还犯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罪行,辽宁省委、沈阳军区党委已决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逮捕法办;撤销赵坚、洪德新党内外一切职务,继续审查,待其全部罪行查清后,一并结案处理(注:辽宁省委已宣布,开除洪党籍);撤销丁兆甲党内外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注:公安部党组已决定给丁行政降两级处分)
奇怪的是对于所谓秘密侦查中共二号人物叶剑英的公安部一局副局长丁兆甲处理怎么会那么轻?丁某后来整理出上海市第一任公安局局长扬帆的口述自传《断桅扬帆》,看来他和蒙冤25年的扬帆心有戚戚焉。







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15-01-0529-013
1978年4月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责成辽宁省和沈阳部队处理旅大市大搞楼堂馆所事件》,《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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