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

1972.10.31江苏淮安县商业科关于1972年开剥猪皮情况和意见的函

 此函发给淮安县各食品站和供销社,希望他们能坚持“有宰必剥”,把每只屠宰的猪都剥下猪皮来卖给商业系统,以供出口之用。

参见

1972.10.20江苏淮阴县某厂支持“杀猪剥皮”

https://communistchinadoc.blogspot.com/2022/10/19721020_19.html


 

 

1972.10.31合肥市轻工业局关于纠正不正之风的情况报告

报告称,通过整风学习明白了“什么是无产阶级的正气,什么是资产阶级的不正之风;什么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什么是地主资产阶级的人性”。真是臭不要脸,把共干自己利用特权走后门的本性归结于所谓资产阶级的不正之风、人性。















 

 

 

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12-06-0003-003

2022年10月30日星期日

1972.10.30台湾行政院经合会编《日本经济参考资料》第113号:日本与共匪经济关系

本期摘录15条消息,包括1973年度日中备忘录贸易已开始谈判,日政府、企业界筹组日中经济协会,日立制作所对中共大量输出,第一劝业银行与中国银行恢复汇兑,中共向日商增购50万吨钢铁等等。

 








 

 
 

出处:台湾国史馆, 020-190300-0168  

1972.10.30美国驻香港总领事评估北京在中日关系正常化后的反映

 Domestic Aspects of Peking's Normalization of Relations with Japan

美国外交官注意到毛泽东、周恩来急于同日本建交,在台湾、二战赔偿问题上没有对日本过分苛求,中共在中日建交后大肆宣传这是外交胜利。但美国方面获得的情报表明中共在内部对干部和群众进行大规模教育宣传,以回应因二战遗留下来的强烈仇日情绪。不过美方也认为,中共高层和人民之间哪怕有对日不满,不足以影响中共外交和内部政策。

 





 出处:Digital National Security Archive


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

1972.10.27公安工作简报:广东省革委会严禁集体和个人非法购买赃物(全文)

 

公安工作简报

77

公安部编

19721027

公安部按,现将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关于严禁集体和个人非法购买脏物的通知》和广东省万宁县保卫组《关于违反处理脏物规定的检讨》刊载于下,供各地参考。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一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脏款脏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应当继续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要教育干警提高路线斗争觉悟,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模范遵守党的政策和纪律,坚决纠正那种耍特权,违法乱纪的歪风。

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关于严禁集体和个人非法购买赃物的通知

目前,有少数集体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购买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的脏物或来历不明的物资,如拖拉机、电线、钢材、船艇、马达、自行车、手表、收音机,布匹、衣物等生产和生活资料,给犯罪分子销脏和转移罪证开了方便之门,也给打击刑事犯罪和破案、追脏带来困难。为了更好地防止和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安全,特对处理非法购买脏物问题作如下通知:

、各级革命委员会要教育干部、群众提高革命警惕,增强阶级斗争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令,不论集体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购买脏物和来历不明的物资。今后如有非法购买者,除没收其所购物资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如查明是属于销脏、窝脏者,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 过去非法购买了脏物或来历不明物资的,应迅速向本单位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提供出售人的情况。原物归还失主,其损失由犯罪分子赔偿。如犯罪分子下落不明或确实无力赔偿的,可征得失主同意,分担部分损失。如自己不报,经别人检举查实者,没收赃物,从严处理。

三、对因不知情而购买的脏物,失主和买主所受损失应由犯罪分子赔偿。在犯罪分子下落不明或确实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凡有充分证据说明是从国营废旧物资商店(包括代销店)合法买得的,一般不予没收。但国营商店应负责查清来源,协助查找犯罪分子。如属于违章收购的、原物归还失主,买主所受损失由收购部门负责赔偿;如属于工作疏忽,手续不严而收购的,收购部门应检查工作,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失主如愿支付收购价金要回原物,应予准许。

(二)如果不是从国营废旧物资商店合法买来的,一般应予没收,归还失主。

四、对收缴和犯罪分子赔偿的脏款脏物,公安部门要认真寻找失主,设法归还。若保管达一年确实找不到失主的,一律上交国库。如属物资,应按归口的原则分别交给有关商业、物资管理部门作价收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此通知发至农村生产大队、厂矿车间,并向群众广泛宣传。

一九七二年十月一日

 

出处:The Maoist Legacy, accessed January 4, 2021, https://www.maoistlegacy.de/db/items/show/5237.

1972.10.27国家计委、建委关于在基本建设中使用民工问题的报告(全文)


 国家计委、建委

关于基本建设中使用民工问题的报告

 

先念、登奎、国锋同志,国务院:

        今年全国计划会议后,各地根据会议关于压缩民工、支援农业的精神,在落实基本建设计划时,进行了任务和力量的平衡,大力减少使用民工,取得显著成绩。据各省、市、自治区的不完全统计,年初基本建设使用民工一千一百二十一万人,到九月底已减少了七百五十三万人,还有三百六十八万人(去年同期为六百八十三万人),其中工业交通建设减少了二百五十三万人,还有二百三十二万人(去年同期为五百三十三万人),国家投资的水利建设减少了五百万人,还有一百三十六万人。湖北、安徽、江西、陕西、山东、四川六省过去民工上的多,但今年抓得比较紧,共减少民工五百三十六万人,尚有一百三十八万人,还准备继续压缩。同时,各地对参加基本建设的民工管理工作也有所改进。但是,在组织民工参加建设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方面,控制不严,动用民工过多的现象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压缩;另一方面,管理不善,非生产人员过多,工效低,窝工浪费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对此,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各部门在落实第四季度基本建设计划时,应对民工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严格的审查。根据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要求,凡是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应对施工力量进行调度调整,并将所用民工退回农村。正在建设的项目,应根据设计、材料、设备等条件核实施工力量,将多余的民工迅速减下来。即将竣工的项目,更应尽快退回多余民工,不要拖延。计划外项目动用的民工以及未经省、市、自治区批准擅自动用的民工,原则上一律立即退回农村。目前,基本建设有专业施工队伍三百五十万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建筑队伍约八十多万人,如能加强管理调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目前建设任务,在工业交通战线再减少一定数量的民工,是完全可能的。

        二、对民工要认真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民工的政治觉悟。配属专业队伍施工的民工,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教育。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独立承担施工任务的民工,应由县、社、队派出干部负责管理教育,加强组织纪律性,出工要有纪录,劳动要有定额,减少脱产人员和非生产用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要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三、为了解决使用民工中的各种具体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应总结使用民工的经验,制定出一些具体办法。

        民工的工资,要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评定等级,实行劳动定额制,反对平均主义,反对吃大锅饭。对民工应发给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民工伤亡抚恤,暂按原政务院批准内务部、劳动部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二日《关于经济建设工程民工伤亡抚恤问题的暂行规定》办理。

         四、为避免动用民工中的混乱现象和浪费民力,应明确规定:动用民工参加基本建设,必须以不影响农业生产为原则,应尽可能利用农闲季节施工,就地就近使用民工。

         各地基建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应根据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和本地区施工力量的平衡情况,制订全年分季度的使用民工的计划和工资基金的计划,报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报国家计委和建委备案。任何单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民工。

         使用民工的单位,必须在充分挖掘本单位劳动潜力的基础上,精打细算,提出需用民工的申请计划,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意见,如可行,请批转各地执行。

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

 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

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翻印     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日

(共印一千三百二十份)

 




 

出处:张家口市档案馆,D27-1-6 


参阅:1971.11.24合肥市基建局、民劳局、工商管理局《关于当前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入城市进行基建维修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https://communistchinadoc.blogspot.com/2014/12/19711020.html

1972.10.27台湾国安局向总统呈报《金馬前線綜合情況》第581期

 本期重点摘要分析中共自混进联合国后,加强对台湾的和平攻势,以统战分化为主,甚至据称毛泽东在会见日本首相田中角荣时对蒋介石亦有赞佩之语。台湾从访问资料(指对从大陆出逃的人访问)的戏,广州军区于1972年7月接到中央军委通知,要求积极渗透台湾在国外的机构,搜集情报,形成“一支和平解放台湾的先锋队”。

 
















 

 

出处:台湾国史馆,005-010202-0018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