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关于边疆复查阶级成份的安排意见
州工委、各县委:
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批示“同意试行”的《中央对新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划分阶级成份问题的批示》及《省委对保山地委复查阶级成份三个报告的批复》,根据勐腊等县复查阶级的试点经验证明:在边疆地区全面复查阶级成份是非常必要的,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深入发展的需要,是当前边疆建设中的一项根本任务。有复查阶级成份任务的各级党委应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当作重点工作来抓。
解放二十三年来,在毛主席、党中央的英明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毛主席无产阶级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边疆地区的民主改革和划分阶级成份中,成绩是主要的,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始终是占主导地位的。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刘少奇一类骗子的“左”右干扰,出现不少错划、漏划的情况,影响农村阶级阵线不清,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和阶级政策未能全面落实,给境内外阶级敌人捣乱破坏以可乘之隙,给边疆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为此,地委决定,必须抓紧时机,分期分批地完成这一艰巨而又十分重要的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党的基本路线和“九大”团结、胜利路线的指引下,坚持以批修整风为纲,以毛主席对新疆反修斗争的指示为总的指导方针,狠批刘少奇一类骗子干扰破坏毛主席革命路线和政策的罪行。结合现实的阶级斗争,深入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和阶级教育,揭开在民族、家族、宗教等关系掩盖下的阶级斗争盖子,分清敌、我、友,剥削与被剥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严格区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打击面要比内地更小一些,团结面要比内地更大一些,掌握政策要更稳一些”,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既查错,又查漏,全面复查。通过复查阶级,进一步组织阶级队伍,树立贫下中农优势,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狠抓革命,猛促生产,推动“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深入开展,达到群众觉悟大提高,生产大发展,边疆工作有个全面跃进。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加强民兵工作,加强对敌斗争,把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二、组织領导
整个复查阶级工作,在地、州、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地委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边疆组);州工委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管景洪、勐海两县的复查工作;全面铺开的西盟、孟连两县,复查工作是县委的主要工作,由县委统一领导,书记亲自抓,不再成立领导小组,可设办公室;澜沧县在县委领导下,有二名县委副书记专管,与边防三团参加复查的领导同志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景洪、勐海两县各有一名副书记专管;内五县、勐腊、江城、有关边防团及分区、地直单位工作队主要负责同志,分列参加公社党委、大队党支部的领导。
三、部署安排
我区需要复查阶级成份的地区,尚有六个县,56个公杜,282个大队,3704个生产队,人口72万。
第一批西盟、孟连两个整县;澜沧县的酒井、营盘两个公社,勐海县勐满公社,景洪县大勐龙公社,共18个公社,101个大队,847个生产队,17万人(孟连县去年已进行复查的生产队,已经完成的,组织檢查验收,缺什么补什么;未完成的,继续完成)。
今冬明春完成第一批,然后再逐步分批进行其余的县。
四、力量调配
按照每个生产队配备一名复查队员(50户以上及边沿一线的队2—3人),大队、公社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的要求,计划抽调1660人参加复查工作。
地直单位、分区直属单位、景东、景谷、镇沅、普洱、墨江、江城、勐腊、地区民族工作队,各成立一个队。西盟、孟连(包括边防二、四团抽调的人员)以一方为主,适当搭配,各组成两个队。各队应由一县委副书记(或常委)、团的领导同志带队。一个队包干一个公社。内五县到西盟,地直单位、分区直属单位。勐腊、江城、地区民族工作队及地区“五•七”连到孟连(各队具体包干公社已有通知);由边防三团抽调一个营,澜沧抽调150人,以一方为主,适当搭配,包干酒井、营盘两个公社;勐满、大勐龙由勐海、景洪两县委自己组织力量进行。
各公社机关和当地驻军连队就地参加本公社(队)的复查工作。经与22分部商定组织两个医疗队分别到孟连、西盟两县参加复查阶级成份工作。
为了培养民族干部,各边疆县,每县可抽调15—20名出身成份好,有培养前途的当地少数民族回乡的知识青年参加复查队,至于是否吸收为正式职工,待复查结束后,视其表现再定。
五、步骤、时間
共分五步,大约半年左右。
第一步:培训骨干,时间15天。
着重解决认识问题,充分认识复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批修整风,开展革命大批判,进行路线教育;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学习政策,明确复查阶级的部署、指导思想,制订计划。学习文件主要是中共中央(1971)51号文件,中共中央、政务院有关划分阶级的政策规定,省边疆组《边疆五县复查阶级成份试点的总结》,并参考勐腊等县复查阶级的总结报告。
各县、各单位抽调人员于十一月五日分别到西盟、孟连报到,由两县委负责培训。培训期间,西盟、孟连两县各公社参加复查的人员,分别参加各复查队学习。
第二步:做好入村工作,十天左右。
复查队进村后,首先要做好入村工作。分别召开支委会、党团员大会青年、妇女、民兵、社员等会议。说明来意,交代政策,处理好复查阶级与各项工作的关系,安排好生产。强调在当地党委领导下,依靠基层干部、贫下中农做好复查工作。并针对各阶层的思想,分别召开一些座谈会,解除顾虑,稳定思想。
第三步:深入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时间30天。
以批修整风为纲,从形势教育、阶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入手,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大力宣传国内国际的大好形势。宣传学习毛主席的革命外交路线,揭发敌特谣言。进一步宣传贯彻省委、昆明军区党委联发16号文件,批判刘少奇一类骗子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和他们叛党叛国,破坏毛主席的民族政策,妄图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批判他们散布的“阶级斗争熄灭论”、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深入进行阶级教育,诉阶级苦,算剥削账,揭发土司头人,地主富农压迫剥削各族劳动人民的罪恶,揭开阶级斗争盖子,激发群众的阶级觉悟,明确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划清剥削与被剥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提高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和继续革命的觉悟,增强民族团结。
第四步:学习政策,全面复查,时间60天。
在进行思想教育的基础上,组织群众学习政策,把政策交给群众,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复查阶级。
首先组织群众学习毛主席有关阶级、阶级斗争和民族问题的论述,以及《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学习中共中央(1971)51号文件精神,明确复查的必要性,提高搞好复查的自觉性。
要反复组织群众学习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补充规定》。学习时一定要逐条反复宣讲,并参照几个试点县的实践经验,与实际情况对照起来学,与贫下中农的诉苦活动联系起来学,使群众真正掌握政策原则,明确具体政策界限。
在群众提高觉悟,明确政策界限的基础上,坚持“自报公议、逐级审批、三榜定案、允许上诉”的原则,本着先易后难,先划农民内部,后划地富的方法,依靠群众进行复查。工作队负责组织群众,了解情况,掌握政策,不要包办代替。要实事求是,做到既不错划一户,也不漏划一户,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树立贫下中农优势。
在复查阶级过程中,要注意全面落实党的各项政策,诸如干部政策,农村各项经济政策。注意解决过去在清队、一打三反、边疆建设中的遗留问题。
第五步:组织建设,时间30天。
在复查分清阶级阵线的基础上,进行组织建设。内容包括:组织阶级队伍,成立贫下中农协会,加强党的建设,发展一批党、团员,有条件的生产队争取做到有一个党小组,搞好民兵三落实,充实治保组织,加强社队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各项政策的落实,制定长远生产规划,推动“农业学大寨”。
六、要求
1、复查阶级工作是从根本上解决革命的首要问题,是一场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严肃、认真、积极、慎重地去完成这一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领导要选择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生产队,亲自蹲点,先走一步,取得经验,指导面上。
复查队员要认真读马、列的书和毛主席的书,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加强革命团结,搞好复查工作。
2、自始至终坚持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正确处理革命同生产的关系,以革命推动生产,防止互相脱节,互相对立的现象,注意那种只抓革命,不促生产或只讲生产,不抓革命的倾向。复查队员要坚持与群众“三同”。
3、“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复查阶级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复查队要严格执行党的政策,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农民内部的缺点错误,要坚持正面教育,不准在群众中点名批判。属敌我矛盾,要区别情况,区别对待,需要批斗的,必须经县委批淮。有关重要问题不得擅自处理,要加强请示报告。复查后有变动的阶级成份,按中央规定,审批权在县。
4、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队一进村,就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对周围的环境作系统的调查研究”,掌握本队的社会情况、民族情况、阶级情况,从实际出发,研究一些具体政策。要按照阶级档案内容的要求,注意经常性的收集积累材料,为复查、建立阶级档案做一些准备。但应防止孤立静止的摸底,主要是在每一阶段,在深入发动群众的过程中,收集积累材料。
5、复查阶级工作一定要与现实阶级斗争紧密结合。复查工作开始后,境内外都会有强烈的反映。要提高警惕,随时掌握阶级斗争的新动向。要大力宣传复查阶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党的政策,稳定群众,孤立敌人,打击敌人的现行破坏活动。
6、要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执行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要加强反腐蚀斗争的教育,不准购买外货和国家统购物资。
7、要善始善终。全部复查工作结束后,进行验收。有关统计数字要收集齐全,真实可靠。除做好工作总结外,复查队要进行总结,表彰先进,每个队员要作出鉴定。
中共思茅地委
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日
出处:
The Maoist Legacy, https://www.maoistlegacy.de/db/items/show/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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