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提到最近已发出三批案例要求群众提出判刑意见,近期将对群众一致要求处决的胡泳安等5人予以宣判执行。
经查,胡泳安是上海公交汽车三场驾驶员,1928年出生,1970年10月10日清晨(不知他选择此日作案是否为纪念中华民国)胡驾驶78路公共汽车在曹杨路中山北路沿途对行人和骑自行车人高速冲压,连续撞死21人,撞伤33人(重伤15人),后与迎面驶来的95路公共汽车猛烈相撞,胡被撞伤,当场被抓。1972年10月31日,胡被公判死刑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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