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史料
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
1972.12.22合肥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金局关于在五七干校学习的学员是否享受伙食补助费问题的复函
安徽省财金局的答复是到省五七干校学习的学员不应发给伙食补助费。
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12-08-0028-033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较新的博文
较早的博文
主页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