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3日星期日

辽宁大事记摘录(1960年至1983年)

1960年

2月8—15日 省委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省委第一书记黄火青传达了中央政治局上海扩大会议精神,省委书记处书记杨春甫作《为1960年我省工业生产的特大跃进而奋斗》的发言,省委常委徐少甫作《关于改造农村落后地区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为实现“特大跃进”,会议提出1960年工农业总产值计划为325亿元,比1959年增长51%;钢产量定为790万吨,比1959年增加120万吨;煤炭计划指标为5 950万吨,比1959年增长20.5%;发电量计划指标为131亿度,比1959年增长33.6%等。至年底,全省工农业总产值实际完成262.3亿元,其他几项主要指标也未能按预定计划完成。

3月11日 鞍山市委向省委和中共中央报送《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总结了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经验以及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做法。3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份报告。 毛泽东主席在批示中指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编者注)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种权威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批示要求大中型企业、大中城市市委、地委和城乡把这个报告“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1960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的城市技术革命运动”。5月23日,冶金工业部在鞍山召开贯彻“鞍钢宪法”现场会议。

4月3日 省人委发出《关于实行饮食、糕点凭票供应的指示》。

5月21日 沈阳市委在辽宁大学、沈阳农学院召开现场会,研究繁殖小球藻作为代食品,以缓解“大跃进”以来因工作失误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粮食、副食品供应紧张问题。

7月14日 省委批转省移民办公室《关于接收安置山东支边人员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报告》指出:由于工农业生产持续跃进,辽宁省劳动力严重不足,中央确定由山东省支援一部分劳动力,计划1960年迁入2.5万户,到6月底已迁移完毕。

7月20日 截至本日统计,全省粮食库存量为3.9亿斤,其中10个市共1.77亿斤,可销12天;县镇1亿斤,可销25天;农村1.13亿斤,可销12天。扣除必要的军用粮和工业原料、晚田种子,可销售的粮食仅3~5天。全省有25个县的农村靠国家供应过日子,已有15个县仓库无存粮。部分地区已停止供应工业和饮食行业用粮,畜禽饲料时断时续。8月,省委决定成立代食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厅。11月1日,省委批转省粮食厅党组《关于1960—1961年度粮食、油脂、饲草的购销安排意见的两个报告》,要求各地坚决贯彻执行“低标准”、“瓜菜代”方针。11月28日,省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大搞代食品运动的紧急指示〉的通知》,要求各地把代食品同粮食放在同等重要地位,迅速把可以制成代食品的树叶和野生植物尽可能采集起来,把可以制成代食品的秸秆和植物尽可能保存起来,大搞代食品运动。是年入秋以后,宽甸县有11个公社、97个大队共6 813人因吃苍耳子中毒,77人死亡。全省各地先后发生浮肿病,据11月份调查统计,沈阳市5个区、8个县浮肿病患者达1.4万人;59个工厂的10万工人中,患浮肿病的有3 300余人,发病率为3.09%;鞍钢在14万余职工中调查,患浮肿病的有 4 086人,发病率为2.87%。12月15日,省人委发出《关于消灭浮肿、防治麻疹等疾病和大搞代食品的指示》,要求立即组织全体中、西医等卫生人员,大力消灭浮肿病和防治麻疹等疫病,进一步发动群众大搞各种代食品。

7月22日 岫岩县玉石矿矿区一块巨大玉石滑落在露天采区。经测量,该玉石高4.1米、长7.95米、宽6.88米,重量260.76吨。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整块巨玉,被誉为“玉石王”。 周恩来总理批示:玉石王是国宝,不可多得。一定要保护好玉石王。1992年鞍山市政府将玉石王运抵鞍山,1994年由120名玉雕师历时17个月将其精雕细琢成世界上最大的玉佛,1995年10月17日岫玉大佛在鞍山玉佛苑面世。

8月1—4日 辽宁省中部及东部一带普降暴雨,雨量最大达400毫米左右,造成东部山区山洪暴发。水灾波及鞍山、本溪、抚顺、安东、营口、沈阳、旅大7个市的22个县和7个市郊区,受灾人口150万,死亡约1 700人,失踪1 352人,冲毁房屋20万间,损失耕畜1.4万多头,猪羊近4万只,受灾土地 1 100多万亩,其中颗粒不收约300万亩。沈大、沈吉、沈丹等几条铁路冲毁数百处。受洪灾影响,全省冲断公路达138条,长 5 842公里;冲毁大、中、小桥梁238座,涵管435道。

8月15日 全省大、中城市和绝大部分县开始对主要针织品实行收布票(包括卫生衫裤、棉毛衫裤、床褥单等9种);毛巾、袜子、棉毯、民用线、背心等凭购货证供应。

11月12日 省委发出《关于安排好当前市场的紧急指示》。针对市场上几种过冬物资货源不足问题,要求各地在保粮、保钢、保证出口任务前提下,把当前供应紧张、脱销的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运放在第一位。物资、生产、财贸等部门要将适合生产生活日用必需品的原材料优先安排生产;商业部门要克服保守、惜售思想;提倡艰苦朴素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大力开展修理服务。  

 

1961年

1月31日 商业部召开全国大中城市高级糖果、糕点供应工作座谈会,安排高价糖果全年平均每月供应量:沈阳45万公斤、鞍山18万公斤、抚顺24万公斤、本溪11.25万公斤、旅大20万公斤;高价糕点全年平均每月供应量,沈阳75万公斤、鞍山30万公斤、抚顺42万公斤、本溪26万公斤、旅大40万公斤。上述5市高价糖果、糕点于2月开始生产、投放。2月28日,高价糖果和糕点的供应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城乡和城镇。

1月 省委作出《关于社员自留地的规定》。《规定》明确:留给社员的自留地按亩计算一分五厘至二分五厘(100~167平方米),地少人多的地方,可以少给点。自留地种植作物完全由个人做主,任何人不得干涉。产品归社员个人所有,不计征、不计购、不计销量。社员房前屋后和自留地里种植的零星树木(包括果树),一律归社员私有,任何人不得侵占,并鼓励社员利用房前屋后和其他废弃土地种树,谁种归谁。社员可利用零星空闲时间把屋旁、村旁、路旁的零星土地充分利用起来,谁种谁收,不计购,不计销量。该《规定》从政策上放开了小开荒、自留地。

2月2日 省人委成立接运领导小组,组织全省接运大连港进口粮食。根据中央“三快”、“一保”(即快装、快卸、快运,保证质量)的接运方针,全省配备装卸工人7 560名,火车皮1 100多辆,实行一条龙直达运输。

3月3日 沈阳市成立组织城市劳动力支援农业总指挥部。全市组织480个工厂、企业、机关、学校的8万余人与34个农村人民公社、896个生产大队挂钩,支援农业。5月13日,沈阳市又组织大中学校学生、部队官兵、机关干部等10万人下乡支援春耕、夏锄。

3月16日 16时58分,抚顺胜利矿零路井下西部中央配电室蓄电器爆炸,引起重大火灾,死亡110人、重伤6人、轻伤25人,烧坏巷道400米,封闭工作面300米,全矿停产5天。

3月24日 省委发出《关于人民生活安排和农村粮食管理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对生产队的口粮、种子要核实和妥善安排,种好早熟作物,加强越冬菜的管理,以便及时补助口粮之不足;加强对浮肿病和各种疾病的防治,务必做到不使一个生产队在新粮下来之前发生断粮的危险。 

6月10日 入夏以来,由于受暖气团影响,全省出现高温天气。本日气温高达 39℃~42℃,局部地区达45℃,超过历史气温极值。据绥中、兴城、锦西、朝阳4县统计,6月由于高温,急性中暑 2 752人,死亡361人。

7月19日 省委发出《关于压缩城镇人口支援农业的紧急通知》。7月24日,省委下达《关于精简人员动员城镇人口下乡的方案》,决定全省在3年内动员城镇人口下乡130万~150万人;精简职工80万~100万人。精简对象是:1958年1月以后来自农村的新职工和1958年以前参加工作又能回农村的合同工、临时工以及自愿回农村的固定的普通工人。10月6日,省委发出《关于当前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工作的指示》,要求力争在10月末完成减少100万人的计划。到10月20日止,全省已减少城镇人口76万人。1962年7月3日,省委、省人委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城镇人口、精简职工的决定》。省委原定1961年和1962年两年内,减少城镇人口150万人,精简职工100万人。根据扩大的中央会议精神,省委决定增加减少城镇人口任务30万人,精简地方企事业职工 16.5万人。在此基础上,省委决定城镇人口还要再减14万人,职工精简要再减 8.5万人。3年间,全省共精简职工120万人,减少城镇人口173.3万人,直接为农村增加劳动力80万人,占农村原有劳动力的17%。1964年11月7日,省人委发出通知,对按文件规定精简人员的生活由民政部门救济的办法,救济标准,按本人原标准工资的40%发给。

7月21日 省委发出《关于甄别干部、党员处分的指示》,要求对历次运动中受过批判和处分的干部、党员进行一次甄别。凡是批判和处分全部错了的,要全部改正,恢复名誉,恢复职务;部分错了的,改正部分结论,安排适当工作。甄别的范围:在反右整风、整党整社、社会主义教育、改造农村落后地区与“拔白旗”等运动中受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甄别的顺序: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先明显的错案,后问题复杂的案件;先反右倾斗争和整党整社中的案件,后其他政治运动中的案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先做好调查研究,摸底排队工作,然后进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到1962年2月底,全省甄别案件21 832起,占需要甄别案件的41.4%;中央和省管干部需要甄别430起,仅甄别43起,占10%。1962年3月,针对一些干部对甄别工作意义认识不足,甄别工作不彻底的问题,省委甄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各市(地)和省直机关甄别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着重研究如何排除阻力,加快甄别工作的进度。同年6月2日,根据中央指示精神,省委发出《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指示》,确定农村基层干部,凡在“拔白旗”、反右倾、整风整社、民主革命补课(改造落后地区)、“大跃进”、大办食堂、粮食统购统销等工作中,有不同看法,发过议论,提过意见而遭到批判和处分的,由上一级党委派人帮助所在组织摸清情况,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在当地召开大会,当众公布平反。到7月底,全省甄别 131 027人,占应甄别人数的93.6%;其中省管以上干部已甄别结束335人,占应甄别人数的77.9%。另外还平反了群众中的错案涉及 51 583人。到1963年8月,共甄别受批判、处分的党员、干部 151 337人。甄别结果:维持原定处分和结论的88 872人,占批判、处分总数的58.7%;部分改正原定处分和结论的28 701人,占总数的19%;全部纠正原定处分和结论的33 764人,占总数的22.3%。同时还甄别了受批判、处分的工人、农民、学生162 189人。

9月25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决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35条”),省手工业管理局印发《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决定(试行草案)〉中有关几个具体政策的处理意见》,就辽宁省手工业系统如何由过去按所有制管理,变为按小农具、小五金、小工具、小百货等14个行业管理等,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到1964年,全省手工业系统经过3年调整,凡过去不应该升级为全民所有制及盲目扩大规模和转产的,都先后调整过来,集体企业达3 445个,占手工业企业总数的99.8%,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比重上升到47.2%,城乡市场的小商品、小农具供应紧张情况已趋缓和。

9月 省人委召开全省自由流动人口收容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抓紧做好自由流动人口收容、遣送、安置工作。全省建立25个收容所和38个劝阻站,两个月间共收容407万自由流动人口,遣送回原籍27万人。

12月11日 省人委发布《开放农村牲畜交易市场的决定》。决定在全省境内立即解决地区间的封锁,有领导地开放农村牲畜交易市场,开展牲畜交流。进入市场交易的牲畜,不受地区限制。

是年 全省人口比上一年减少40多万人(人口死亡比人口出生多0.7万人,同时省际迁出人口超出迁入人口39.5万人),是新中国成立以后辽宁省人口唯一负增长的一年。      

 

 1962年

1962年2月16日—3月19日 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省委第一书记黄火青传达了中共中央举行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精神,与会同志反复阅读并深入讨论了刘少奇的报告和 毛泽东主席的讲话。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常委着重检查了省委几年来,特别是1958年以来各方面工作中的成绩、缺点、错误及产生的原因,要求动员全党更坚决地执行调整方针,为战胜困难而奋斗。会后,辽宁经济的调整和政治关系的调整进一步加快和 深入。
1962年3月28日 省委、省人委发出《关于迅速恢复与发展畜牧业的决定》,《决定》明确:畜牧业经营管理可以采取公有私养、公有公养等多种形式;开放牲畜交易市场;加强防疫,恢复与整顿畜牧兽医工作站,并做好兽药生产与供应工作。
1962年 4月4日 省委发布《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度过春荒克服当前粮食困难的紧急批示〉的指示》,要求各地积极领导灾区人民的生产自救工作,切实安排好农村人民生活;把粮食调运、加工、供应、网点摆布各环节安排好,充分利用有限的粮食渡过难关。
1962年4月4日 省委批转省粮食厅党组《关于1961年度油脂收支调整意见的报告》,调整居民食油供应标准。除高温、高空、井下、水底、水上5种作业工人和高级脑力劳动者外,大中城市的一般职工居民每人每月仍供应150克,县城职工居民从4月起每人每月供应100克,农村矿区职工每人每月100克,农村非农业人口、近郊菜农和还乡人口,每人每月供应50克。
1962年4月6日 省财政厅发出通知,各市、县经营的高级糖果、糕点、高级酒和高级饮食品(包括中西餐冷饮)、高级针棉织品的高价利润,除饮食业按售价扣除7%正常利润外,一律就地解缴省国库。

1962年8月8日 由于国民经济遇到暂时困难,辽宁省从即日起,对砂糖、钟和“飞鸽”、“永久”、“凤凰”牌自行车实行高价供应。8月24日起,对全国名酒实行高价零杯(两)供应。

1962年12月7日 省委发出《关于在农村开展以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巩固集体经济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指示》提出:根据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农村冬季工作,在全省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使广大农民加强阶级斗争观念,自觉巩固集体经济,抵制资本主义思想,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坚定社会主义方向。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从1963年春开始,全省农村社教工作在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安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朝阳等市和盘锦农垦局的13个公社、1个农场,共14个单位、234个大队、1 629个生产队开始试点。到1964年1月,全省农村社教试点工作结束。从1964年2月开始,全省农村社教第一批在95个公社、 1 267个大队铺开。1965年1月20—29日,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解释中共中央发布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并发出《关于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宣传〈二十三条〉的通知》,规定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今后一律简称“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要求各单位在学习“二十三条”的基础上,先后转入干部“洗澡”、“下楼”,解放大多数阶段。1965年6月7日,省委发出《关于今后农村“四清”运动部署的意见》,决定从1965年下半年算起,再搞四批,每一批搞1/4左右的县、社(当时有40个县、14个区、1 059个公社尚未进行“四清”运动),到1967年底,即可结束全省的农村“四清”运动。第二批农村“四清”运动从1965年7月开始,在10个县240个公社、30个农场和林场、3 190个大队进行,到1966年5月前后相继结束。此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农村“四清”运动规划没有全部实现。
1962年12月8日 省委发出《关于在城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指示》提出:根据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开展“三个主义”(国际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对广大干部和各阶层人民群众普遍地进行一次深入的、全面的、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辽宁城市社教带有试点性质的第一批,从1964年8月开始,到1965年7月结束。原则上先工业、财贸企业和较大的文教卫生部门,后党政机关和街道;先大型骨干企业和主要单位,后一般企业单位。省委派出1.4万名干部,组成59个工作团(队),在145个基层单位、20万职工和4.6万应受教育的居民中进行。1965年6月17日,省委向中央、东北局报告了第一批城市社教情况:在开展社教的145个单位中,挖出隐藏的地富反坏分子1 010人,阶级异己分子65人,蜕化变质分子68人,占这些单位职工总数的 0.6%;少数单位领导权或部分领导权被坏人篡夺。辽宁城市社教第二批于1965年7月前后开始,省委派出3.1万多名工作队员,组成410个工作队,在1 009个基本核算单位、11个城市公社、64万名职工和5.4万社会居民中进行。1965年底,省委向中央、东北局报告了第二批城市社教情况,报告称:据890个单位初步统计,已揭出地富反坏、阶级异己分子4 467人,蜕化变质分子49人,两项共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0.8%。第二批城市社教大体于1966年5月前后结束。

1962年12月12日 省人委发布《辽宁省集市贸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完成任务后的一、二类农产品和三类物资,均可参加集市贸易进行交易;不属于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包销的各种手工业品、经过登记发证的个体手工业生产的零星小手工业产品、个人自有的零星工业品,可参加集市贸易。   

 

1963年 

1963年2月5日 省委、省人委发布《关于小开荒和社员自留地问题的补充规定(修改稿)》,明确规定25度以上陡坡地以及宜林地、草原等不准开荒。社员自留地和小开荒地,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10%~15%。

1963年3月11—22日 省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2月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增产节约、“五反”、社会主义教育、精简职工和市场问题。全会还传达讨论了《关于反对现代修正主义问题》的提纲,讨论并通过了向第三届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草稿)即省委几年来工作基本总结。

1963年3月22日 省委发出《关于选调一批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县和人民公社领导核心的决定》。1960—1962年,全省从县以上机关共选调了11 222名干部加强人民公社工作,但仍有30%的人民公社领导核心较弱。省委决定从省直机关选调110名处级以上干部(其中省委常委1名,部、厅、局级8名),从各市选调200名县级以上干部(其中地级18名、县级182名),下派或调整到县、社(包括国营农场、林场)担任领导职务。

1963年3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指示》,辽宁省按照“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方针,对大中城市集市贸易采取了进一步限制措施,使大中城市贸易范围明显缩小。一些地区关闭了部分集市,缩小了集市规模。

1963年4月6—13日 中共辽宁省第三届代表大会在沈阳召开。省委第一书记黄火青作《高举三面红旗,迎接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的工作报告,省委第二书记黄欧东作《关于辽宁省1963年到1967年农业生产规划(修正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中共辽宁省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共辽宁省第三届委员会委员51人,候补委员13人。14日召开的三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18人为省委常委,黄火青为省委第一书记,黄欧东为第二书记,李荒、杨春甫、王良、周桓、白潜为书记处书记,黄达、胡亦民、徐少甫为书记处候补书记。

1963年6月28日 省委发出《关于在大中城市进一步开展经济代替工作的通知》。确定有重点地在大中城市设立粮食交易所,代替私商经营粮食黑市活动,要求粮食部门积极搞好议价收购粮油工作。《通知》规定,把议购的粮食议销给缺粮职工和口粮困难的居民,以及饮食、副食、糕点等行业。9月,省委决定以国家调入的15 000吨议价粮食作为1963年7月至1964年3月末的议销铺底粮。全省城市实际议销粮食7 636吨,其中供应行业用粮3 353吨,居民口粮 4 283吨;议销食油223吨,其中供应行业用油190吨,居民食油33吨,有力地打击了黑市活动。

 

 1964年

1964年4月7日 由松陵机械厂、新光机械厂(今新光动力机械公司)、新乐电工厂(今新乐精密机器制造公司)共同制造的中国第一枚地空导弹,定名为“红旗一号”地空导弹。同年12月通过国家鉴定转入批量生产,为国产第一批地对空导弹。

1964年7月1日 零时,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开始。9月普查结束。辽宁省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省总户数为5 379 473户,人口总计26 946 200人,其中男性人口为13 852 340人,女性人口为 13 093 860人。按行政区划分布的市镇人口为9 106 140人,农村人口为 17 840 060人。总人口比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增加 6 559 742人,增长32.2%。

1964年12月5日 中共中央主席 毛泽东对公安部长谢富治在沈阳冶炼厂蹲点写出的报告《沈阳冶炼厂资本主义经营管理种种》作出批示:“我们的工业究竟有多少在经营管理方面已经资本主义化了,是三分之一,二分之一,或者更多一些,要一个一个地清查改造,才能知道。而要这样做,必须派政治上很强的工作队分期分批去做。 谢富治的报告可以一看。”12月7日,中共中央转发了 毛泽东主席的批示和 谢富治在沈阳冶炼厂的蹲点报告。

 1964年 本年是辽宁地区麻疹发病率最高的一年,麻疹患者高达58万人,死亡5 532人。1965年,辽宁省与北京、长春等地研究机构组成协作组,试验成功高度减毒麻疹疫苗。此后,麻疹发病率显著下降。

中央提出三线建设的战备指示后,省委成立了工业三线建设领导小组,各地区也建立了相应组织。1964年至1965年初,沈阳轮胎厂、沈阳油漆厂、大连油漆厂、沈阳油脂化学厂、大连化工厂、锦西化机厂的力车胎、特种油漆、二甲苯胺、浓硝酸、中压阀门等产品和生产设备500多台,900多名职工迁往云南昆明、贵州都匀、甘肃兰州等西南、西北地区建厂和扩建车间。1965年,鞍钢第二薄板厂和鞍钢冷轧厂、大连机车车辆厂、沈阳信号厂、沈阳中捷友谊厂、沈阳滑翔机制造厂、沈阳橡胶三厂部分生产项目、设备和人员相继迁往大三线。1966年,辽宁省机械研究所、沈阳电动工具厂、沈阳微电机厂、沈阳高中压阀门厂、抚顺挖掘机厂、沈阳低压开关厂、沈阳机器厂、抚顺矿灯厂、抚顺火药厂、抚顺安全仪器厂、沈阳化工研究院、沈阳第四橡胶厂、鞍山拖拉机厂部分设备和人员,以及大连医学院 1 200名学生、400名教职工和附属医院部分人员、教学与医疗设备迁往大三线。1966年2月,中央决定鞍山市、鞍钢包建贵州水城钢铁厂,先后有9 000余人参加支援工作。1969年6月1日至7月15日,本钢钢厂向西宁钢厂共搬迁设备 1 164台(套),支援职工 1 331人。1964—1970年,全省陆续迁往大三线的职工99 800人,随迁家属156 600人。

 

1965年  

1965年2月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高等学校理工科师生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省教育厅组织26所高等学校,13 151名学生(其中理工科学生11 627人)、 2 525名教师、1 442名党政干部,总计17 118人参加了辽宁地区第二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5年3月15—21日 省委、省人委召开动员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 周恩来总理有关指示和中央安置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1965年动员和安置工作规划。至9月26日,全省下乡知识青年已达8万余人。

1965年5月20日—6月22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在沈阳举办东北地区现代京剧观摩演出会。来自东北各地的17个京剧艺术团体,共演出大、中、小型剧目27个。辽宁省参加演出的剧目有《松骨峰》、《红石钟声》、《夜探葵花岛》、《插旗》等,均获奖。

1965年7月中旬 中国红十字会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卫生部部长、中国红十字总会会长钱信忠出席会议,并向与会人员传达了6月26日 毛泽东主席关于“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后被称作“6·26指示”)。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观摩了沈阳市红十字会卫生救护表演。

1965年8月 沈阳、旅大、鞍山等9个城市的中级卫生学校,从全省农村人民公社招收1 400多名学生,学制3年,毕业后仍回原公社生产队,当亦农亦医的医生。9月13日,省委批转省卫生厅党组《关于组织城市卫生人员下农村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设的报告》。批示认为,省卫生厅采取的组织城市医药卫生人员(最少20%),分期分批经常不断地到农村培养卫生人员,尽快解决农村缺医少药问题等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并应当继续加强。    

 

 1966年

1966年3月16日 省人委发出《关于加强小商小贩社会主义改造若干问题意见》的指示,就加强小商小贩的政治思想工作、适当安排业务、控制人数、工资、股金分红额度和领导管理等六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凡是合作商店成员股金分红超过6%的,从1966年开始,按最高不超过6%的规定执行。

1966年4月17日 《辽宁日报》根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的批判文章,摘编成“《兵临城下》是一部违反毛主席军事思想的坏影片”一文,对影片《兵临城下》进行了批判。随后,京剧《海瑞背纤》等一批文艺作品也受到批判,并迅速转为揭发批判本省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群众运动。《兵临城下》作者之一、辽宁省文化厅副厅长、著名剧作家洛丁和《海瑞背纤》的作者、剧作家徐菊华等一批剧作家、学者和教授被扣上“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帽子受到点名批判。

1966年5月4日 辽宁省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成立。黄欧东任组长,李荒、白潜任副组长。5月11日,省委召开第339次常委会议,贯彻东北局长春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辽宁地区深入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决定立即成立各市(地)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着手组织工农兵开座谈会、写批判文章,大专院校可以停课开展批判活动等。

1966年6月7日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指示,省委决定向大专院校派出工作组。从6月11日起工作组陆续进驻辽宁大学、东北工学院等大专院校。6月29日,省委又从省直单位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组,到文艺界、新闻界和出版界参与领导工作。7月25日, 毛泽东主席在听取康生等人汇报时批评工作组“阻碍运动”,提出“不要工作组,要由革命师生自己搞革命”。7月29日,北京市委召开万人大会宣布撤销工作组。当晚,省委决定从各大专院校撤出工作组。

1966年6月13—29日 省委召开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传达了 毛泽东主席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的指示、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及东北局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讨论了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性质和意义,对辽宁思想文化战线的问题进行了检查,认为省委和各级党组织对于意识形态领域“兴无灭资”的斗争认识迟钝,觉悟不高,对毛主席正确路线跟得不紧。会上揭发批判了所谓以省委书记处书记周桓为主要代表的辽宁文艺界“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分析了全省思想文化战线阶级斗争形势,并对全省“文化大革命”运动进行了部署。

1966年8月22日 省委召开有两千余人参加的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精神。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和 毛泽东主席《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进一步领会“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指导思想,集中解决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问题。

1966年10月21日 省委发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林彪同志的指示,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运动提高到一个新阶段的通知》。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一个学习 毛泽东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新高潮在全省上下掀起。为做到“活学活用”,广大群众家家挂毛主席像、处处设语录板、人人随身携带“红宝书”(毛主席语录本)。 

1966年11月3—9日 省委召开省、市(地)、县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10月9—2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传达了 毛泽东主席针对全党各级领导干部对文化大革命“很不理解,很不认真,很不得力”的情况所作的严厉批评;林彪关于刘少奇、邓小平执行的是“一条压制群众、反对革命的路线”的讲话;陈伯达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两条路线》的报告。会议集中解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两条路线斗争”问题,进一步揭露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会议期间,红卫兵冲击了会场,围攻、逼迫主持会议的省委领导交出所谓“镇压群众”的“黑材料”。省委书记、候补书记除有病住院者外,大部被抓被扣,失去人身自由,省委领导机构陷于瘫痪状态。11月4日、11日,红卫兵先后查封了省委机关报——《辽宁日报》,砸了省委档案馆。     

 

1967年 

1967年1月23日 沈阳站发生308次机车与59次旅客快车拦腰相撞事故,伤亡人员127名,其中死亡29名、重伤17名;机车中破1辆,客车报废1辆,行李车、客车、餐车各严重破损1辆,中断长大线行车(长春至大连)上行11小时22分,下行9小时15分。

1967年1月25日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被群众造反组织夺权,工作陷于瘫痪。1968年3月1日,辽宁省军区奉命对省检察院、法院实行军事管制。此后,省检察、法院机关被撤销。

1967年2月15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由“红色革命造反总部”主持讨论死刑、死缓等重大刑事案件。省军区、军管会党委决定:从7月份起,对各市、地报来的无期、死缓和死刑的复核案件,由检、法两院革命群众办理,送检、法军管小组,军管会党委讨论后报省军区党委审批。

1967年3月 辽宁地区出现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1949年以来的第二流行高峰。发病率高达177.97/10万,病死率为5.80%。为控制该病流行,辽宁省成立了防病指挥部,各市县也相继成立防病指挥机构。1967年共发病51 931人,死亡3 013人。

1967年8月6日 中共中央做出“东北局停止对东北各省市领导”的决定,东北局停止工作。

1967年8月16日 辽宁大学学生“造反派”头领张祥九,带领40余名武装人员,在营口与另一派群众组织发生武斗,当场打死对方10人,伤45人。1976年4月2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杀人罪,判处张祥九有期徒刑二十年。1979年9月7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以聚众武斗致死人命罪,改判为十年有期徒刑。   

1967年11月 根据中共中央〔1967〕312号文件精神,全省普遍开展了彻查档案工作。截至11月底,全省共清查敌伪档案和旧政权档案239.4万卷;敌伪资料4万多册;公检法政治业务档案57.8万卷。从这些档案中,共摘抄“四种人”(投敌、叛变自首分子、特务、情报人员)、“六种人”(伪军连长或上尉以上、伪保长或委任官六级以上、伪警长以上、宪兵、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中小道首及职业办道人员)档案118万种,印发全国各地。在“极左”思潮影响下,严重混淆了敌我矛盾,造成大量冤假错案。

  

1968年  

1968年1月6日 沈阳三派群众组织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卫戍区达成《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军委、中央文革小组1968年春季征兵命令的协议》和《关于进一步贯彻“九·九”协议,彻底制止武斗的十条规定》,沈阳武斗逐步得到遏制。

1968年4月28日 省军区军管小组决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如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案件的上诉、复核审批工作由省公安机关军管会接管。同年9月25日,成立军管会指挥部司法组,人员由公、检、法推选15名革命群众和军管会指派2名军代表组成,共同担负原检、法两院刑事案件的复核工作。同年11月12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军事代表《关于审批死刑案件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精神,省革委会成立审批案件小组,负责审批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和各市、地上报需要省审批的重大案件。 


1968年6月28日—7月10日 省革委会召开第三次常委会议。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转发 毛泽东主席关于〈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批示的通知》,形成了题为《高举 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狠反右倾思想,放手发动群众,向阶级敌人发动更猛烈的进攻》的纪要。7月4日,省革委会转发鞍山市公安局军管会总结的“群众专政”经验,即所谓“群专、群侦、群审、群判、群管”的“五群”经验。此后,在全省迅速开展了对敌斗争、清理阶级队伍,大搞“群众专政”运动,任意侵害公民权利,随意抓人、抄家,大搞逼供信,全省有近万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致死,十几万亲属受株连。

1968年8月5日 沈阳市群众组织联合召开有10万人参加的撤销大会。几派群众组织宣布主动“倒旗”,撤销总部,实现按系统、按行业的革命大联合。辽宁省和沈阳市革委会、沈阳军区和辽宁省军区负责人参加了大会。会后,全省各地的各派群众组织也相继纷纷 “倒旗”。

1968年9月20日  省革委会批转生产指挥组《关于压缩和控制粮油销售,增产节约粮油具体措施的报告》,号召吃国家商品粮的人每月节约0.5公斤粮食;从10月起城乡非农业人口每月食油定量一律改为150克(当时全国供应标准为250克)。1979年3月,增加到200克。1981年1月,全省城乡非农业人口每月食油定量增加到250克。 

1968年10月 省“五七”干校十二大队十二连(省委文教部宣传部)在大摆“怪人、怪事、怪现象”中,将文教部办公室主任苏群、秘书王化春“摆”成重点人。经过突击审查,最后逼出了所谓“国民党军统沈阳情报联络站特务集团案”。省革委会组织30多人参加的专案组进行审查,经过三年多的“内查外调”,案情波及全国13个省、市,株连300多人,有3人被迫害致死,1人被逼疯。1978年5月5日,省委作出《关于对所谓“国民党军统沈阳情报联络站”特务集团假案的平反决定》。对这起假案中遭受迫害的李荒、周桓、王堃骋、柳文、李田、卫之、金钟、郭佩芳、陈美、王万发、苏双庵、苏群、王化春等及在这起假案中被诬陷的300多人予以平反。

1968年 1966届至1968届大学毕业生首次分配,全省共接收 22 214名大学毕业生。 

 

1969年 

1969年3月30日 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对犯罪分子逮捕、判刑批准权限的暂行规定》。规定逮捕、判刑批准权,统归县以上革命委员会独揽。判刑后除重大案犯和有现实危险者外,一般罪犯交群众实行专政。由群众管制劳动,改造教育。

1969年6月19日 省革委会成立整建党领导小组。陈锡联为组长,李伯秋、杨春甫、毛远新、杨迪、杨弃、刘盛田等13人为成员。

1969年7月25—28日 省革委会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中搞好整党建党工作的纪要》,要求基层单位整建党工作在1970年上半年完成。

1969年7月下旬 锦州市发生乙型脑炎传染病。到8月23日,患者达256人,其中死亡43人。

1969年8月25日 12—18时,岫岩、凤城两县南部和东沟县(今东港市)北部降特大暴雨。暴雨区南侧出现强龙卷风,先从东沟县西部刁家坝水库上空形成,然后越过洋河,移向凤城南端,全程约两分钟,最大风力超过每秒40米,是丹东市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龙卷风。凤城县被毁房屋1 000余间,死100多人,东沟县受灾农田99万亩,毁房570间,死49人。    

1969年9月10日 盘锦垦区革委会决定国庆节期间为沈阳、鞍山两大城市居民每人提供0.5公斤以上水产品,组成垦区支城会战指挥部,抽调机关干部、工人5 000余人分赴各农场、苇场、水库等地,捕捞鲜鱼13.07万公斤、蛤蜊38.78万公斤,调集毛虾7万公斤、杂虾7万公斤,用300多辆汽车及5节火车皮送往沈阳和鞍山。

1969年10月28日 省革委会发布《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布告,严禁粮食、棉花、水果、中草药和主要畜牧业产品等农副产品进入集市贸易;坚决取缔城市自由市场和一切黑市。该《布告》颁布后,全省城市集贸市场全部关闭,农村集市也所剩无几。

 

1970年 

1970年1月17日—2月9日 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地震工作会议上,辽宁被确定为地震危险区,沈阳—营口地带为全国重点监视区。5月12日,全省首次地震工作会议召开,成立省革委会地震工作领导小组。8月,省革委会地震办公室成立。

1970年2月23日 省革委会作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央5、6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经济领域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报告》,号召在全省范围内迅速掀起“一打三反”(即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铺张浪费)的群众运动。截至1974年末,辽宁省共有41 808个基层单位开展“一打三反”运动,占基层单位总数的98.8%。运动中揭露出188 276人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问题,其中5 000元以上的大贪污盗窃犯、投机倒把犯591人; 1 000元以上不满5 000元的中小贪污、盗窃犯、投机倒把犯15 179人; 3 817人被定为敌我矛盾。全省共追回赃款27 507 715元,粮食和粮票3 369 706公斤,布和布票240 402米。

1970年3月28日 中共中央批复同意成立辽宁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由陈锡联、李伯秋、杨春甫、毛远新、杨迪、张海棠、杨弃、王良、刘盛田等9人组成。组长陈锡联,副组长李伯秋。同意增补张海棠、白潜为省革委会副主任;增补刘宇洲、尹灿贞、王光中为省革委会常委。

1970年5月5日—6月6日 辽宁省举办整党建党 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各市(专、盟、垦区)、县(旗)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整党建党领导小组)负责人及部分党的基层组织干部共389人参加。学习班学习北京“六厂二校”经验,听取中央整建党工作座谈会精神,着重讨论辽宁如何学习 毛泽东建党思想和新党章问题。6月7日,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发出《关于开展学习 毛主席建党思想和新党章群众运动的决定》,要求普遍开展一次广泛的学习毛主席建党思想和新党章的群众运动,进行整党补课。《决定》下达后,全省普遍开始整党建党、整党补课、重建党委等活动,“吐故”“纳新”。到1972年5月底,开除13 290名党员的党籍,给予各种党籍处分的12 315人,党籍暂挂的有32 713人,共计58 318人,占全省党员的6.2%;整党建党中,全省发展的10.8万名党员,约有10%是靠造反起家的,不具备党员条件。

1970年6月3日 抚顺红透山铜矿红坑口13中段临时火药库发生爆炸事故,死亡47人、伤86人,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

1970年7月21日 省革委会决定全省中、小学从1971年开始实行春季始业。除中学毕业班外,所有在校生一律延长半年学习时间。1973年10月25日,省革委会发出通知,现行中小学春季始业改为秋季始业,现在校的各年级均顺延半年,应届毕业生推迟到1974年暑期毕业,1974年中小学由春季招生改为秋季招生。

1970年 是年 根据中共中央6月27日批转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高等院校开始废除录取考试制度,招收“工农兵学员”,确定“工农兵学员”任务是“上大学、管大学、用 毛泽东思想改造大学”。省革委会决定大连工学院、沈阳药学院、沈阳化工学院、沈阳医学院、辽宁中医学院、锦州医学院、辽宁外语专科学校举办试点班。1972年,全省高校普遍恢复招生,废除录取考试制度,招收“工农兵学员”。至1976年,全省17所高等学校共招收5届、52 560名工农兵学员。   

 

1971年  

1971年1月9—13日 中共辽宁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在沈阳召开,出席代表953人。大会讨论通过陈锡联代表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作的《高举 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奋勇前进》工作报告。选举中共辽宁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81人,候补委员28人。13─15日,省委四届一次全会召开,选举省委常委13人(陈锡联、曾绍山、李伯秋、杨春甫、毛远新、刘盛田、杨迪、张海棠、杨弃、白潜、王良、尉凤英、崔修范)。会议宣布中央原则同意陈锡联任省委第一书记,曾绍山任省委第二书记,李伯秋任省委书记,杨春甫、毛远新任省委副书记。

1971年2月24日—3月12日 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召开辽宁省第一次县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会议传达中央关于“批陈整风”文件精神,学习 毛泽东主席《我的一点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批陈整风”的13个文件。

1971年7月下旬—8月上旬 辽宁东部、中部、南部地区暴雨成灾。7月31日至8月1日,暴雨及洪水造成抚顺县虎台、本溪县三道河等4座中小型水库被冲垮,534人死亡;太子河、大洋河下游堤防决口;大辽河在海城决口,洪水浸入营口县。全省水灾面积577万亩,倒塌房屋1.2万间。

1971年8月25日—9月25日 省革委会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提出的“两个估计”(即解放后17年“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大多数教师和解放后培养的大批学生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在全省开展“革命大批判”和“教育革命”。

1971年12月26—28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工人和工作人员工资的通知》和《关于改革临时工、轮换工制度的通知》,省革委会召开各市、地(盟)革委会负责人会议,贯彻部署全民所有制单位调整工资、用工问题。全省49.9万人提高工资,占职工总数的 17.8%,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工资6.3元。到1972年底,全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有近40万名临时工改为固定工。    

   

1972年  

1972年2月1—13日 省委召开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直机关和市(地、盟)、县(旗)主要负责人297人参加会议。会议第一阶段学习中发〔1971〕77号,〔1972〕4、5号文件(即《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批判林彪《571工程纪要》,研究和部署全省“批林整风”工作。会议第二阶段,讨论通过省委《关于1971年工作基本总结和1972年的基本任务》的决议,并听取王光中传达全国计划会议情况。

1972年10月27日 省革委会决定恢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机构,并要求恢复城乡调解委员会。至1973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相继恢复,省高级人民法院辖各级法院111个,其中中级法院14个,县(市)、旗法院52个,区法院45个。 

1972年11月17日—1973年3月22日 沈阳杂技团前往美洲,对加拿大、美国、智利、秘鲁和墨西哥进行访问演出。访美期间,沈阳杂技团掀起“中国杂技热”。被国外新闻媒体称为“中国对美国开展乒乓外交以后的又一次杂技外交”。

1972年12月4日 省革委会发出《关于辽宁省直属机关机构调整的通知》,决定将省革委会工作机构1室(省委办公室)、7大组(办事组、政工组、人保组、工交组、农业组、财贸组、计划组)调整为1室、7组、2委,省委办公室、办事组、人保组、农业组、财贸组不变;撤销省革委会政工组,成立省革委会组织组、宣传组、文教组;撤销省革委会计划组、工交组,成立省革委会计划委员会;撤销基建局,成立省革委会基本建设委员会;恢复高级人民法院。至年末,省革委会直属机构有40个委、办、局(行、社),即民政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运动委员会、物资局、劳动局、科学技术局、统计局、地质局、计量标准局、冶金工业局、煤炭工业局、机械工业局、基础工业改革协作办公室(与机械工业局合署办公)、电子工业局、石油化学工业局、第一工业局、第二工业局、纺织工业局、交通局、邮政局、对外经济联络局、电影电视工业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财政局、粮食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社、对外贸易局、人民银行、气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

1972年12月12日 中共中央同意杨春甫、毛远新任辽宁省委书记,增补黄欧东、白潜、胡亦民为省委书记,仇友文、张树德、李素文、尹灿贞为省委常委;黄欧东、胡亦民、仇友文、苏羽、张树德、李素文、尹灿贞为省革委会副主任。

1972年12月12日省委、省革委会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增加新职工的紧急通知》,明确从即日起,未经省革委会批准一律不许从社会上招收新职工。此前,全省出现招工失控。1971年,全省职工总数超过国家计划指标11.1万人,1972年1—10月又超过10万人。通过各地采取措施,到1972年底,全省精简17万名临时工,其中11.7万人返回农业生产第一线。     

 

1973年  

1973年5月16日 日本油轮“三雄丸”满载11 481吨原油驶离大连港。这是中国首次向国外出口大庆原油,全年对日本出口原油102万吨。 

1973年6月4—28日 省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传达5月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讨论通过出席中共十大代表候选人名单,讨论修改党章草案。会议第二阶段选举出席中共十大代表62名,研究下乡知识青年工作问题,讨论批林整风工作及国民经济计划问题。

1973年7月19日 《辽宁日报》以《一份发人深省的答卷》为标题,发表张铁生的信,张铁生系锦州兴城县白塔公社下乡知识青年、生产队长,6月30日,在兴城县参加辽宁省高等学校入学文化考试,在成绩极差的情况下,在考卷背面写了一封信,“希望各级领导在这次入学考试中”能对他“这个小队长加以照顾”。省委书记毛远新将原信作了修改,指令《辽宁日报》发表,并加《编者按》:“这里刊载的是张铁生同志在今年大学招生考试卷背面写的一封信。他对物理化学这门课的考试,似乎交了‘白卷’,然而对整个大学招生的路线问题,却交了一份颇有见解,发人深省的答卷。”

1973年12月7日 省委决定,从1974年1月起,省革委会人保组改称辽宁省公安局,同时撤销辽宁省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及其所属的劳改、消防系统的军管会(组),各市(地、盟)、县(旗)公安机关统称公安局,各军管会(组)撤销。

1973年12月20日 《辽宁日报》头版头条以《小将的挑战》为题,发表赤峰市翁牛特旗玉田皋公社书记兼大队书记、下乡青年柴春泽给他父亲的复信(拒绝父亲让他招工回城建议,发誓“要在农村扎根60年”),并配发评论员文章。1974年1月5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以《敢于同旧传统观念决裂的好青年》为题,刊登柴春泽的复信,并加编者按。随后全国各报争相转载,在全国掀起学习“彻底决裂旧观念,扎根农村60年”的热潮。

 

1974年  

1974年1月27日—2月7日 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会议就深入开展“批林批孔”及全省农业学大寨作出部署。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作报告,大寨大队和昔阳县介绍“经验”。会议提出两年内坚决实现全省粮食上“纲要”,争取早日实现粮食自给,总产量达到155亿公斤。

1974年1月28日 沈阳军区党委、辽宁省委联合召开“传达学习中央1、2号文件 深入批林批孔动员大会”。省委书记毛远新传达和宣讲了中央1、2号文件,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辽宁省委第二书记曾绍山作了深入批林批孔的动员讲话,全省19万多人收听了大会 实况。

1974年2月10日 省委常委会决定,常委按分工到所分管的战线作深入“批林批孔”的动员。2月13日,省委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以加强对运动的领导。各市、地(盟)委也相继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辽宁人民出版社编辑印发了大量“批儒评法”的书籍、文章,全省掀起批斗各级领导干部“搞回潮”、“搞复辟”、“翻文化大革命案”之风。3月5—7日,省委召开“批林批孔”座谈会后,全省搞起批判“三否定”(否定文化大革命,否定新生事物,否定继续革命),解决“三个正确对待”(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克服“三气”(怨气、不服气、泄气)活动,抓“高扬文式人物”(高扬文系冶金部副部长,因对“文化大革命”有不同意见,被扣上“否定文化大革命”、“翻文化大革命案”的“罪名”,遭到迫害),大整对“文化大革命”有看法的老干部。

1974年4月1日 沈阳—济南—南京—上海国内民用航空线通航。辽宁民航开始投入涡轮喷气型客机。

1974年5月29日 经 毛泽东主席、 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全国首批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建设的大型专业厂之一——辽河化肥厂在盘锦动工。设计生产能力为合成氨30万吨、尿素48万吨、催化剂3 230吨。1976年9月合成氨装置、尿素装置投入试生产。1979年10月31日正式投入生产。1981年8月全部收回建厂投资。

     

1975年  

1975年1月5—6日 省委在彰武县哈尔套公社召开大型现场会议。推广赶“社会主义大集”和“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哈尔套公社经验”,批判了农村正当集市贸易和农民家庭副业。1976年1月,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将“哈尔套经验”拍成《莺歌燕舞》纪录片。《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社会主义大集好》一文。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4 697人先后前来哈尔套“取经”。

1975年1月4日 省委、省革委会召开辽南、辽东9个市地和重点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震会议。1月10日,全省各地震台(站)会议预测营口至金县以及丹东地区近期可能发生六级左右地震。1月13—22日,全国地震会商会确认辽东半岛营口、金县及丹东地区上半年可能发生5~6级地震。1月28日,省地震办公室召开了盘锦、营口、旅大、丹东等市地震办、台、站负责人会议,研究捕捉大震的措施,并调动5个地震监测流动台到辽宁南部地区开展工作。2月3日晚,省地震办公室根据各台(站)的报告,向省委、省革委会报告了可能有较大地震发生的预报意见。2月4日10时30分,省革委会向全省发出做好地震预防工作的电话通知,并向鞍山、营口市发出了五条防震指示。 

1975年2月4日 19时36分,海城、营口一带发生里氏7.3级强烈地震,震中在海城县岔沟公社附近,烈度9度,波及6个市、10个县,受灾面积约1 200平方公里。由于预报准确,防震措施得力,损失大为减轻。地震造成1 575人死亡,5 273人重伤;破坏城镇各种建筑物508万平方米,农村房屋86.7万间;部分铁路、桥梁、农田、配电系统、通信线路、水利工程、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工厂机器设备等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经济损失22.2亿元。

1975年4月23日 《辽宁日报》刊登了沈阳机电学院自动化专业三班7名学员和铸造专业二班12名学员先后贴出的题为《我们决不单纯做普通劳动者》和《这个口号意味着什么?》两篇针锋相对的大字报,并加了编者按语,号召全省广大师生、工农兵群众和革命家长开展“社会主义学校究竟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的大讨论。同年12月,《人民日报》对这一讨论作了报道。

1975年5月1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钢铁工业座谈会。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在会上做重要讲话,指出鞍钢的问题主要是路线不端正,派性未克服,政策不落实,核心不团结,群众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9月15日,邓小平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鞍钢领导体制问题作重要指示:“鞍钢这么大的企业,有管理问题,也有体制问题,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生产指挥机构,现在由市委直接管厂子的办法,不是管生产的好办法,市委书记可以兼公司第一书记,但是公司必须单独有个班子。”10月15日,省委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成立鞍山钢铁公司,建立鞍钢党委、革委会的批复。11月23日,省委决定成立鞍山钢铁公司党委和革委会。1977年2月26日,国务院派工作组到鞍山帮助解决中共鞍山市委和鞍钢党委领导班子问题。

1975年9月16日 中共中央决定调整辽宁省委、省革委会领导成员:曾绍山任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魏秉奎、苏羽任省委常委、书记;刘盛田任省委书记;吴玉德、刘宇洲任省委委员、省委常委;胡金波任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委员、常委、副主任;黄火青任省革委会委员、常委、副主任(未到职);免去杨迪、张海棠的省委委员、常委,省革委会委员、常委、副主任职务。

1975年11月25日 19时35分,辽阳市兰家区安平公社姑嫂城大队俱乐部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现场观看文艺演出的500多名观众死亡126人、伤75人。事故原因系存放在该俱乐部内的1吨炸药被烟头引爆。

1975年12月1—5日 省委召开“打招呼”会议,传达11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党政军负责人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打招呼”会的讲话要点。自此,全省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1976年   

1976年2月9—15日 省委召开市、地、盟委书记会议,深入学习中央〔1975〕23号(“打招呼”的讲话要点)、26号(清华大学教育革命大辩论的情况报告)文件,学习 毛泽东主席两首诗词《重上井冈山》、《鸟儿问答》和《人民日报》元旦社论,要求把“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深入开展下去。

1976年3月5—8日 省委召开市、地、盟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召开的十二省、市(自治区)负责人座谈会精神,学习讨论中央3、4、5、6号文件( 毛泽东主席1975年10月至1976年1月的多次谈话,华国锋在省市自治区和大军区会议上的讲话)。会议集中研究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问题。

1976年4月6日凌晨5时,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会后向各市(地)委发了《关于保证反击右倾翻案斗争向前发展,防止和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的电话通知。4月16—28日,省委召开市、地盟委书记会议,传达毛远新“对敌斗争”的指示,强调要“把追查反革命谣言作为打击反革命活动的突出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会后,全省规模的“追谣打反”运动大张旗鼓地开始,对悼念 周恩来总理,为邓小平鸣不平,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的言论进行追查。至9月,全省被审查处理对象685人,被强制参加学习班412人、拘留213人、逮捕42人、判刑11人。1979年1月19日,省委批转省公安局党组《关于为“追谣打反”期间受到打击迫害的干部和1976年群众平反的请示报告》,要求各地对在“追谣打反”期间因悼念周总理、为邓小平副主席鸣不平、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和所谓“传谣”而受到隔离审查、拘留、逮捕、判刑的,要由所在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分别进行复查,公开宣布平反,恢复名誉。

1976年9月9日 1时40分,省委接到 毛泽东主席逝世的通知,立即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悼念 毛泽东主席的有关问题,决定起草唁电。省直机关在省体育宫设灵堂,从11日至17日进行吊唁活动。9月18日,辽宁省暨沈阳市和沈阳驻军50多万军民在沈阳市人民广场举行追悼大会。同时,各市、地、盟、县、旗(区)1 245万人参加了当地举行的追悼大会。

1976年10月14—15日 省委召开市、地(盟)委书记会议。省委第一书记曾绍山、书记李伯秋分别传达华国锋、叶剑英在10月10日中央政治局分批召开的打招呼会议上的讲话。与会同志衷心拥护10月6日中共中央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团所采取的果断措施。中央政治局委员、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在会上传达了中央〔1976〕15号(北京市建国27周年庆祝活动的报告)、16号(关于华国锋任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决议)文件。22日,省暨沈阳市250万军民冒雨集会游行,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其他市(地)也都相继举行大规模的庆祝游行活动,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1976年10月20日 省革委会批转省计委《关于发展社队工业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采取积极态度和有力措施,推动社队工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工、农、财、建等有关单位都要关心和扶持社队工业的发展。

1976年10月30日—11月1日 省委召开市、地(盟)委书记会议,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指示和中共中央〔1976〕15、16号文件精神,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罪行,重点揭发批判毛远新的罪行,并部署下一步如何深入开展斗争问题。11月20—26日,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和毛远新的罪行,迅速掀起大学习、大揭发、大批判高潮。11月27日至12月3日,省直属机关召开“彻底揭发批判‘四人帮’、毛远新罪行大会”,并设55个分会场,2?8万人参加会议。

1976年11月26日 杨家杖子矿务局岭前矿在井下爆破中,电石灯火引燃7吨火药,44名矿工遇难。

 

1977年  

1977年2月9日 为充实和调整辽宁省委领导班子,中共中央决定调任仲夷任省委第二书记,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2月28日,调陈璞如任省委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8月28日,调张新村任省委副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10月9日,中共中央任命黄欧东为省委第三书记,张树德为省委书记,杨大易、李治文为省委常委。

1977年2月27日—3月7日 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省委第二书记任仲夷主持会议,传达华国锋、叶剑英以及中央政治局关于解决辽宁问题的重要指示。省委第一书记曾绍山代表省委常委对省委所犯的错误作了检查;会议深入揭发了与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在辽宁代理人毛远新搞篡党夺权阴谋有牵连的人和事;李伯秋、魏秉奎、刘盛田、尹灿贞、刘宇洲、胡金波等人检查了自己所犯的错误。3月8日,又扩大各市、地、盟委书记参加,传达党中央解决辽宁问题的指示。

1977年3月8日 中共中央电复辽宁省委3月5日的请示,同意李伯秋、魏秉奎、刘盛田停止工作,交代问题。4月12日,中共中央电复辽宁省委,同意尹灿贞停止工作,交代问题。6月18日,中共中央电复辽宁省委,同意对原省委常委、沈阳市委第一书记吴玉德实行停职审查。

1977年3月29日 省委召开全省广播大会,传达中共中央文件,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毛远新及其同伙的罪行。全省1 500万人收听了大会实况。

1977年4月14日 10点50分,抚顺矿务局老虎台矿507采区高顶浮煤自燃火引起瓦斯爆炸,死亡83人,重伤7人,轻伤28人; 638米巷道遭受严重破坏,3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被迫封闭。

1977年4月22日 桓仁浑江水库林场一艘运送森林管理所职工和下乡知识青年的木制拖轮行至桓仁发电厂大坝上游时,因轮船超载和舵工操作不当,被风浪打翻,除15人脱险外,其余93人全部遇难。  

1977年7月14—15日 省委在本溪市召开揭批“四人帮”现场经验交流会,市、地、盟委负责人和揭批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批转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辽宁省揭批“四人帮”及其死党毛远新斗争情况的报告〉》,对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打好“总体战”作了部署。全省在揭批查运动中揭发出清查对象697人,其中犯有罪行免予起诉的2人,犯有严重错误的203人,犯有错误的492人;其中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前任省委常委以上要职的8人, 省委书记4人。

1977年7月24—27日 省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致通过了关于建议中央永远开除毛远新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9月27日,中共中央批准了此项决议。1985年12月30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重要成员毛远新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积极参加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煽动、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等罪行,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毛远新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1977年8月8日 省委召开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死党和党羽亲信反党罪行广播大会。大会中心会场设在沈阳市辽宁体育馆,全省城乡设5万多个分会场,150万人收听了大会实况广播。会议肯定了前段全省打总体战的成绩,提出了今后任务:进一步发动群众,大打一场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死党推行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极右实质的人民战争,要联系实际弄清路线是非,彻底肃清其流毒和影响;继续搞好清查工作,夺取斗争的全面胜利。

1977年9月13日 根据国务院决定,省革委会部署全省调整工资工作。调整重点是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经过这次调资,全省全民所有制职工有163.7万人增加了工资,占职工总数39.8%,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工资6.18元。

1977年9月30日 丹东市岫岩县哨子河公社社员宋某生一男性毛孩。1978年2月,辽宁大学等省内6个单位及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古人类研究所、遗传研究所、心理研究所等前往考察。1979年12月,在丹东市召开“毛人问题学术讨论会”,认定毛孩是“返祖”现象。

1977年是年 辽宁省恢复高考,招生考试分文、理两类,全省统一命题。至1978年3月,辽宁省1977年大中专招生工作结束,高等学校共招生14 390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14 326人。这是辽宁省自“文化大革命”以来第一次通过统一考试录取大、中专学生。      

 

1978年  

1978年1月24日 盖县盖州镇东风街鞭炮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死亡86人、伤151人。

1978年5月13日 《辽宁日报》转载了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的理论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8月18日,省委发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的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恢复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8月25日,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在《理论与实践》杂志上发表《理论上根本拨乱反正》的署名文章,成为全国第一个明确表态支持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省级领导。

1978年7月15日 省委向中共中央报送《关于揭批“四人帮”第三战役以来运动情况的报告》。1977年11月至1978年1月,全省共揭露出打砸抢罪行严重的2 000多人,逮捕322人,拘留审查180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严重打砸抢问题的人,多数已从领导岗位上撤了下来。全省共揭发出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共8 052人,其中立案清查的3 633人,大多数人的问题已经查清或基本查清

1978年9月21日 省公安局、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抓紧做好复查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联合通知》,要求对“文化大革命”以来所有判刑和逮捕、拘留、教养、管制以及戴帽交群众监督等政治案件,摸清冤、假、错案的底数,做出规划,在年底或稍长一点时间把复查平反工作做好。到1978年底,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共查出因反对林彪、江青和为邓小平被诬陷鸣不平而被判刑的案件325件,已改判纠正240件,占73.8%。同时还检查了1966年至1976年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发现有问题的占检查案件总数44%,已处理申诉案件2 000多件。

1978年9月24日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免去曾绍山担任的辽宁省委第一书记、常委、委员,省革委会主任、委员,沈阳军区政委、党委第二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任命任仲夷为辽宁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

1978年10月7—14日 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进行整风。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在会上传达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对解决辽宁问题的指示。会议指出,辽宁是深受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害的“重灾区”,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弄清辽宁的重大路线是非。会上听取了省委原第一书记、省革委会原主任曾绍山的检查,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帮助。

1978年10月27日 省委针对30多万名下乡青年(占下乡青年总数的1/3)回流城市的情况,向全省各级党委发出电话通知,要求各级党委采取措施加以劝阻,并把已回城的下乡青年动员回农村去。

1978年10月30日—11月2日 省委召开城市住宅建设工作会议,对加快全省城市住宅建设进行部署,初步安排了今后七年的城市住宅建设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后辽宁省第一次以省委名义召开的城市住宅建设会议。同年,辽宁省制定《加快城镇住宅建设的规划意见》,提出到1985年,全省城镇人均居住面积从3平方米提高到5平方米,7年建房6 600万平方米。1981—1985年,全省城市新建住宅3 500万平方米(包括城镇私人建房380万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提高到4.3平方米。

1978年11月29日 中共中央电复辽宁省委10月16日的请示,同意撤销原省委常委兼沈阳市委第一书记吴玉德党内外一切职务,清除出党,下放到基层劳动;撤销原省委书记、省革委会原副主任李伯秋、魏秉奎、杨春甫、刘盛田等党内外一切职务,下放基层锻炼,暂不过党的组织生活,继续检查交代问题,以观后效。1979年12月,省委决定开除魏秉奎、刘盛田党籍。1986年9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开除李伯秋党籍。         

 

1979年  

1979年1月25日 省委批转省公安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1979〕5号文件,做好地富反坏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改变成份工作的意见》。2月5日,省委召开市、地、盟委主管公检法工作的书记、公安局长会议,研究落实具体措施。6月2日,省公安局向省委、省革委会、公安部报告,全省共有“地富反坏四类分子”95 297名,已摘帽86 702名,予以纠正5 610名。同时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及子女改变了家庭出身。1983年,根据公安部《关于给现有四类分子一律摘帽的通知》,省公安厅将其余2 985名全部摘掉“四类分子”帽子。

1979年2月2日 省委决定对1967年2月被省公安厅定为反动组织的“中华全国红色造反者联合会辽宁省联合会”、“中华全国革命造反工人总会辽宁省分会”、“捍卫毛泽东思想联合会联络站”予以平反;并对因此陷入冤狱和受到打击迫害的人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1979年4月4—11日 辽宁省统筹安排城镇待业青年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作会议召开。8月5—12日,省革委会召开全省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工作会议,强调安置城镇待业人员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生产,必须冲破“统包统配”、单纯依靠全民企业招工的办法,通过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广开门路解决全省城镇待业人员安置问题。经过全省努力,到年末共安置城镇待业人员857 613人,待业率由1978年的17.2%下降到5.2%。

1979年6月14日 省委下发《关于大力发展社队企业的决定》,要求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中加快社队企业的发展;社队企业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也要为大工业、为出口贸易服务。到年末,全省乡镇企业发展到31 892个,职工发展到989 867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5.6%;总收入240 502万元,占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的32.3%。

1979年8月25—31日 中共辽宁省第五次代表大会在沈阳召开。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代表第四届委员会作《全省党员动员起来,为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强调,必须正确认识当前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把党的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报告总结了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两年来的工作,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搞好“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措施,以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党的领导的问题。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辽宁省第五届委员会。9月1日,省委五届一次会议选举任仲夷为省委第一书记,黄欧东为省委第二书记,陈璞如、李荒、白潜、胡亦民、徐少甫、郭峰、沈越、张正德、张新村为省委 书记。

1979年11月8—17日 省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作题为《全省齐动员,为建设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的报告,对农村“敢不敢富,能不能富,会不会富,让不让富”进行了论述。1980年1月15—22日,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宣传工作会议,对全省农村开展致富大讨论问题作出进一步部署,动员和号召农民拔掉“穷”根,向“穷字开刀,为富字平反”,增强农民致富信心。在省委统一部署下,一场历时一年半的农村致富大讨论在全省展开,促进了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

1979年是年 辽中县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剩余劳动力搞服装加工业,成为服装产销基地;辽中县茨榆坨镇以服装批发兼零售为主的综合贸易市场随之繁荣兴旺,省内外闻名。1982年以后经扩建,市场建设面积达到9万平方米,集市高峰时多达四五万人,有时一集服装销售高达10万件。1983年,茨榆坨集市服装成交额 5 000万元。

 

 1980年 

1980年1月1日 辽宁省第一个轻纺产品市场——沈阳市铁西区轻纺产品市场正式开放,上市商品200多种。

1980年1月21—29日 辽宁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省革委会副主任陈璞如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1978年、1979年辽宁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8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批准上述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黄欧东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子衡、周持衡、王堃骋、张庆泰、刘多荃、赵石、柳文、李薰、娄尔康、肖佐汉、傅忠海、杨克冰、邓禹、唐宏光、顾敬心为副主任;选举陈璞如为省人民政府省长,胡亦民、王光中、陈北辰、朱川、张铁军、谢荒田、谈立人、赵奇、王纪元、周明安、张知远为副省长;选举刘蓬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蔡恩光为省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决定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更名为辽宁省人民政府。

1980年2月23日 省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商业服务业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和《关于城镇个体商业服务业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分别就发展集体和城镇个体商业服务业提出政策措施。6月29日,省委召开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座谈会。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在讲话中提出,集体商业服务业的网点要多办些、更活些,对人民生活更方便些;争取在三年内集体商业服务业和个体商业达到或超过1957年的水平。到年末,全省城镇集体网点达2.28万个,个体网点达5万个,全民所有制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1.8万个,改变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

1980年4月13日 丹东丝绸一厂工人于盛年、于喜年从民兵武器库中盗出2挺机枪、2支步枪及子弹、手榴弹,打死26人,打伤38人,烧毁厂房1座。二犯作案后,开枪对射毙命。

1980年5月28日—6月5日 省人事局召开省内夫妻两地分居干部调整会议,确定本年交换1 629名夫妻两地分居干部。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工作是从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开始的,当时全省夫妻两地分居的干部42 129人,占全省干部总数的4.4%。1977—1979年调整解决了32 290人。至1982年6月,全省两地分居干部调整工作基本结束。

1980年10月17日 《人民日报》发表《辽宁建筑业实行经济包干制》的文章,介绍辽宁省建筑业实行经济包干制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效果:实行经济包干,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落到了实处,初步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经济包干制改变了单纯以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状况,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了竞争能力;经济包干制还初步体现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的统一,促使职工千方百计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开源节流。

1980年11月9日 中共中央决定:任仲夷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郭峰任辽宁省委第一书记。

1980年12月19日 省政府批准成立地方投资公司,开办信托委托业务。1981年2月21日,辽宁省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为省政府直接领导的金融、证券、实业、贸易、技术咨询服务一体化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之后,12个市(地)建设银行相继成立地方投资公司。

 

 1981年 

1981年2月13日 辽宁省第一家在国外投资兴办的企业——辽宁实业公司在日本东京成立。该公司由辽宁省信托投资公司与日本东工物产株式会社合作开办。主要承担辽宁省地方产品的出口、省内重大技术引进、吸收外商投资、融通境外资金、人员交流培训及友好交往等工作。

1981年2月16日 省政府发布《辽宁省个体商业、服务业、手工业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放宽个体经济政策。到1985年末,全省城乡集贸市场已达2 158处,比1978年增长了3倍,年成交额达29.4亿元,相当于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3.5%。全省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464 642户,从业人员728 708人。

1981年4月19—25日 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等到辽宁视察工作。邓小平此次到辽宁视察,主要就选拔和培养接班人等问题作了重要指示。邓小平强调,要大批选拔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加快完成新老交替。

1981年6月20—26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就业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必须全面贯彻中共中央确定的“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就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要采取“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多方协作,共同负责”的安置办法,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鼓励国营企业扶持兴办集体企业,并扶植和支持个体经济的 发展。

1981年7月19—20日 省委召开市、地委书记座谈会。会议传达了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省委第一书记郭峰,省委书记、省长陈璞如分别传达邓小平、陈云讲话。邓小平在讲话中指出,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是个战略问题,是决定我们命运的问题。要把这个问题当做第一位的任务来解决。陈云在讲话中强调,必须成千上万地提拔中青年干部。省委书记徐少甫代表省委提出了关于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的意见。

1981年7月26—29日 全省大部分地区降大到暴雨,辽东半岛降暴雨至大暴雨,有6个县115个公社受灾,受灾总面积101万亩,受灾耕地6.7万公顷;受灾人口55.6万人,其中死亡669人、重伤639人;倒塌房屋2.36万间,损失总计达3亿元。

1981年11月10日 省高级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关于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重大刑事犯罪情况的报告》。根据全国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和中央〔1981〕21号文件精神,全省各级法院惩办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7—9月,全省审结杀人、强奸、抢劫、放火、投毒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1 424件。

 

 1982年 

1982年2月8日 中国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和营口市洗衣机厂与日本松下电器株式会社签订合作生产“友谊”牌双桶洗衣机技术合同,成为国内第一个与外商合作的企业。

1982年4月2日 中共中央决定调陈璞如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免去其辽宁省委书记和省长职务;任命李荒为辽宁省委常务书记。

1982年4月15日 辽宁省第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美合资沈美日用品有限公司获省政府批准。该公司由沈阳市日用金属工业总公司与美国吉列公司合资经营,中外双方投资总额284万美元。主要产品为“犀牛”牌涂敷碳钢刮脸刀片和全塑刀架。1983年5月5日举行开工典礼。

1982年4月20—22日 根据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精神,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坚决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议》。7月13日,省委召开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斗争电话会议,部署落实中央书记处电话会议精神,动员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至年末,全省各级法院共处理经济犯罪案件1 597件,判处罪犯1 533人,挽回经济损失246万余元。

1982年5月11日 辽宁省与朝鲜平安北道恢复了中断10年的边境 贸易。

1982年7月1日 全国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全省总人口35 721 693人,总户数8 557 432户;男性18 224 680人,女性17 497 013人;城镇人口15 132 303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42.36%,居全国各省之首),农村人口20 589 390人;汉族32 812 517人,少数民族 2 909 176人(占总人口的8.14%)。少数民族中满族1 990 931人(占全国满族的46.3%),锡伯族49 398人,均居全国之首;蒙古族 428 155人,居全国第二位;朝鲜族198 397人,居全国第三位。全省人均预期寿命70.69岁。

1982年8月16日 辽宁省第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辽宁省科学器材公司基士得耶国际有限公司技术咨询服务部在沈阳成立。该企业合作双方分别为辽宁省科学器材公司和英国基士得耶国际有限公司。

1982年12月21日 沈阳联营公司新建大楼开业。为辽宁省最大的综合性百货商店,投资1 325万元,营业面积1.48万平方米。开业伊始,平均每天客流量20万人。开业一年即收回全部投资。

1982年12月26日 辽宁省行政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全省48个县(市)中除15个县(市)仍隶属铁岭、朝阳地区外,其余33个县全部划归10个大中城市领导。

 

 1983年 

1983年2月12日 沈阳七二四厂工人王宗玮、王宗王方兄弟二人窜入沈阳空军四六三医院服务社盗窃,开枪打死4人、伤3人。后逃窜湖南省衡阳、湖北省武汉、江苏省淮阴等地,又打死军警和职工6人,打伤7人,抢劫现款2万余元。9月18日,“二王”在江西省广昌县被围剿击毙。

1983年2月26日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企业推行劳动合同制,打破“铁饭碗”,今后社会招工一律采取非固定工制度。

1983年2月27日 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全省固定资产在300万元以下,产品以市场调节为主,年利润额在20万元以下的1 000户小企业实行放开政策:一是在财政上放开,实行“国家征税,资金付费,自负盈亏”及多种利润留成办法;二是在生产经营上放开,这些企业可以实行由集体或个人承包、租赁的办法;三是在工资奖励上放开,将职工收入同经营承包成果挂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职工收入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四是在企业自主权上放开,给企业生产安排、销售、小商品定价、机构设置、职工奖惩、干部管理、留成资金使用、拒绝不合理摊派等8项权力。

1983年3月2日 中共中央讨论通过辽宁省领导班子配备方案,决定:郭峰任辽宁省委第一书记,戴苏理、李铁映、全树仁、孙维本、徐少甫任省委书记,王光中、张铁军、李贵鲜、陈素芝(女)、葛锡藩、沈显惠任省委常委;全树仁任省政府省长,王光中、李贵鲜、孙奇、张知远、左琨、彭祥松任副省长;谈立人、赵奇、王纪元任省政府顾问;李涛任省顾问委员会主任,胡亦民、沈越、张新村任副主任;徐少甫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正德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宋黎任省政协 主席。

1983年3月5日 沈阳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沈阳市人才公司举办第一次人才交流会,开始打破“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用人旧格局。1987年,沈阳市人才公司改名为沈阳市人才劳务市场,在全国1983年率先开放人才市场,开始了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努力,全面启动市场化的各项功能。1994年9月16日,在沈阳市人才劳务市场的基础上,人事部同沈阳市政府联合组建了第一家国家级区域性人才市场——中国沈阳人才市场。

1983年5月5日 辽宁省机电设备公司计划员卓长仁、统计员高东萍等6人武装劫持从沈阳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B—296客机,在南朝鲜春川机场降落,后逃到台湾。经中国与南朝鲜磋商,旅客和机组人员乘专机返回中国,被劫持的客机归还中国;但南朝鲜不同意把劫机罪犯交还中国。5月10日,96名旅客和9名机组人员回到上海;11日,8名机组人员和东北地区53名旅客回到沈阳。5月18日,国务院发布嘉奖令:授予沈阳民航局B—296机组以“中国民航英雄机组”称号;授予机长王仪轩以“中国民航英雄机长”称号。10月16—17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审卓长仁一伙劫持民航B—296号班机的反革命案件,3名同案犯吴英俊、杨杰、关键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1983年5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全省整顿“以工代干”工作开始。至12月底整顿结束。全省属于整顿范围的“以工代干”共30.5万人,经整顿转为国家干部的有26.36万人,占代干人员总数的86.4%。

1983年6月11日 省教育局向教育部呈报《辽宁省改革中等教育结构情况汇报》。全省高中、完全中学学校已由1977年的2 539所调整为558所,在校学生数由1977年的132万人,调整到24.1万人。城乡职业中学发展到524所,学生7.2万人。恢复与发展中专121所,学生4.6万人;技工学校282所,学生3.6万人。职业教育已由1976年占高中教育的2.03%增加到39%。

1983年6月17—20日 省委召开全省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强有力地行使各种专项职能,主动出击,运用一切法律手段,坚决镇压反革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稳定社会治安,保证安全。7月27日,省委部署全省开展“严打”第一战役的行动方案。从1983年7月27日至1984年7月末,全省共进行了三次“严打”行动,共打击处理各种犯罪分子8.77万名,摧毁犯罪团伙5 397个,处理团伙分子2.14万名,破获各种刑事案件4.89万起。  

1983年10月3日 省政府发布《关于农村粮油购销政策的补充规定》,明确实行包干到户后,余粮队出现个别缺粮户,国家不供应粮食,由生产队组织调剂解决;缺粮队出现余粮户,要先把包销指标完成后,方可按超购价收购其余粮。要放手多购,不许限收、拒收、停收,坚决防止出现卖粮难。供销社、社队商业、农工商联合企业、贸易货栈和个体商业,在以县为单位完成征购任务后,可以收购和出县出省贩运粮油。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采购自用的粮油,但不许贩运。

1983年10月18日 省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的通知》,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分批分期开展整党工作。这次整党任务主要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辽宁的整党工作第一期主要在省直机关进行,从1983年冬开始到1985年2月结束;第二期在市、县机关、企事业和乡镇街道进行,从1984年8月开始到1987年春基本完成。这次整党在党组织中整顿了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深挖了“三种人”;清理了严重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的人;对严重的官僚主义和革命意志衰退的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经过整顿,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基层组织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在结束整党单位的1 925 236名正式党员中,予以登记1 910 206名,缓期登记8 156名,不予登记4 704名。全省共处分10 250名党员,其中开除党籍1 166名。

 

出处:http://www.lnsdfz.gov.cn/lndsj/lndsj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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