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31日星期日

1981.5.31中共福建省委批转《全省第五次两案审理座谈会纪要》

该纪要承认福建在清查所谓四人帮、林彪集团案中处理面过宽,处分过重,解脱过晚,还有的搞错了,相当一部分定案材料,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因此,上诉、申诉的也多。中共福建省委意识到这和重新上台后的老干部在报仇有关系,因此特意要求领导干部顾大局、向前看,排除派性干扰,消除个人恩怨。还特别要求对在清查中自杀的人“一般只写明主要错误事实和自杀情况,不要给予定性处分。按正常死亡处理,不株连无辜的亲属和子女。”

1981529日,中共福建省委两案定性处理领导小组整理出《全省第五次两案审理座谈会纪要》;531日,中共福建省委将该纪要批转该省各县级单位;624日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批转该纪要,文件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中纪二办【198128号文件发至全国省级单位;810日中共安徽省委两案审理领导小组以中共安徽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的方式将该纪要转发至地、市级单位,文件编号是皖纪字(8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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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批转
《全省第五次两案审理座谈会纪要》
各地、市、县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省军区党委:
省委同意《全省第五次两案审理座谈会纪要》,现转发给你们,望坚决贯彻执行。过去有关两案定性处理的规定如与此件有抵触的,以此件为准。
省委认为,我省在粉碎“四人帮”后开展的清查工作,是正确的、必要的,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处理面宽了一点,处分重了一点,解脱得又晚了一点,还有少数搞错了的,这些问题的责任在省委。现在通过复查解决这些问题,正是为了巩固清查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两案”定性和处理,要坚决按中央关于“宜宽不宜严”的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办,要把错误与犯罪严格地区别开来,属于敌我矛盾性质的,只能限于少数组织帮派势力,阴谋策划篡夺中央和国家机关一个部、委,或一个省、市、自治区领导权的活动,蓄意制造冤假错案和武斗事件,残酷迫害干部、群众,造成严重后果的首要分子。其中应依法惩办的,又只能限于罪行严重,态度恶劣,民愤很大的极少数人。对于犯有错误包括犯严重错误的同志,要分析他们犯错误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要看到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错误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犯的只要他们现在认识了错误,愿意改正错误,一般可以不给处分。要处分的,只是极少数错误严重,情节恶劣,而又不肯承认错误的。
现在,全党的中心任务是四化建设,长期纠缠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就会影响工作中心的转移,对四化建设是极其不利的。各级党委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领导干部、专案人员和犯错误同志的工作,教育他们顾大局、向前看,排除派性干扰,消除个人恩怨,互相配合搞好两案复查工作,团结起来,为完成党中央向我们提出的新的历史任务而奋斗!
中共福建省委
                 一九八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此件发至县级)


全省第五次两案审理座谈会纪要
全省第五次两案审理座谈会,于五月十五日至十八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委和省直各部、委、办分管两案工作的领导同志,省公、检、法“三长”和“两案”办公室负责人共四十六人。
会议传达讨论了省委常委会议对两案工作的讨论纪要,和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组,来闽四十几天时间,对我省两案工作作了调查后,向省委常委汇报的意见。大家认为,常委会议纪要和调查组的汇报意见,符合中央精神和我省实际情况,一定要认真地传达下去,积极地把工作做好。

(一)
    会议回顾了全省两案清查和定性处理工作,一致认为,我省是受林彪、“四人帮”破坏的重灾区,粉碎“四人帮”之后,全省许多地方特别是沿海地区仍处于动乱之中,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在福州军区派出大批干部、战士的支持下,局势才开始稳定,揭批查“四人帮”的斗争才得以逐步展开。经过清查,深入揭批了林彪、“四人帮”及其帮派骨干的反革命罪行,基本查清了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基本上摧毁了他们的帮派体系,调整了各级领导班子,促进了安定团结,推动了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实践证明,全省的清查运动是必要的、正确的,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应该看到,清查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是处理面大了一些,定性高了,处分重了,解脱得又晚了一些,还有一些搞错了的;也确有极少数人该清查而漏掉了的。认真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善始善终搞好清查工作,才有利于巩固清查“四人帮”的成果和实现政治上进一步的安定。
    (二)
会议认为,对揭批查案件的定性和处理,一定要按照中央关于“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方针,按照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对揭批“四人帮”斗争中受审查人员定性处理的意见》所规定的政策界限办。我省“热”处理的案件比较多,相当一部分定案材料,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因此,上诉、申诉的也多,为了使这些案件真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为了搞好安定团结,为了根本上改变过去长期以来在处理人的问题上“左”的错误做法,进行一次复查工作是很有必要的。过去对揭批查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由于对“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这一特殊的历史条件,没有充分地进行考虑,没有严格地同一般的刑事案件和违纪案件区别开来,因而出现了处理面偏宽一点、处分偏重一点和解脱得又晚了一点的情况,责任在省委。現在,只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这个问题,用中央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实事求是地搞好复查工作,问题也不难解决。
对以篡党夺权定为敌我矛盾性质的,只限于“组织帮派势力,阴谋策划篡夺中央和国家机关一个部、委,或一个省、市,自治区领导权的活动,蓄意制造冤假错案和武斗事件,残酷迫害干部、群众,造成严重后果的首要分子。”属于敌我矛盾,其中应依法惩办的,只限于“罪行严重,态度恶劣,民愤很大的”。根据这个精神,定敌我矛盾性质的面要小,判刑的面更要小。
对以现反、打砸抢判刑的案件,应按照中发[1979]96号、[1978]48号文件精神,进行复查和处理。对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而以其他刑事犯罪判处的案件,应本着“按政策办”、“宜宽不宜严”的精神,参照刑法规定进行复查和处理。
在复查两案的判刑案件中,凡明显不属于敌我矛盾性质的,或不够判刑的,可先假释或保外就医,并抓紧复审,作出恰当的结论。对轻罪重判、量刑畸重的,也要依法减刑。
对犯有错误,包括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要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一一批评一一团结的方针。为此,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很好区别:一是要把跟着上级或主要领导人犯错误,同参与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严格区别开。二是对于执行中央和上级的指示、决定犯了错误,不要过分追究执行者的个人责任。三是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犯错误的具体情况,既要考虑他们犯错误的主观原因,又要考虑客观原因。过去我们往往看主观原因多,看客观原因少,而个人又强调客观、历史背景;作为组织来讲,应该既看客观,又要看主观,特别是客观。四是既要考虑他们犯错误的严重程度,又要考虑他们在历史上为党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总之要全面地看、历史地看一个人。最后也要看他的认错态度,只要他真正地认识错误,认真检查错误,吸取了经验教训,一般地不给予处分。要给予处分的,只是那些极少数错误严重,情节恶劣,而又坚持错误不肯悔改的。开除党籍不宜多,要严格掌握。
复查工作主要是内部的案卷审理,结合必要的调查研究,核实事实,逐案逐人具体复审,一般可按先易后难的顺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处理偏重的减轻,搞错了的改正,不错的不动,不能大呼隆,一风吹,也不能揪住不放,久拖不决。
(三)

会议就复查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已按反革命定罪判刑的骨干分子,由省委“两案”定性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院负责,组织有关地区或单位的力量进行复查审理工作。
二、对已判刑的現反、打砸抢和以其他罪名判的揭批查案件,不论有无申诉,均由各级党委抽调力量,支持和组织各级法院负责进行复查。凡原来由公安、检察机关按不予起诉、免予起诉处理的案件(包括原定骨干分子),应分别由公安、检察机关进行复查。
三、原判刑案件,凡是改为人民内部矛盾和无罪释放的,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应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由各级党委纪委和政府人事、劳动部门负责处理。
这些免刑、免予或不予起诉放出来的人,都应由原单位负责,根据具体情况,同有关部门商定,安排适当工作
经复查,罪该判刑的,刑满释放后,应由原单位负责同有关部门商定,安排其生活出路。
四、凡已作“双开除”、“开除公职”、“开除公职戴帽”等处分和“自动离职”处理的,也应按上述精神认真进行复查。经复查有什么错误,就认定什么错误,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应由他们原来所在单位予以收回,并根据其具体情况,同有关部门商定,安排适当工作。
对已作党政纪处分或拟给党政纪处理的案件,要按上述精神复查核实。
五、安置收回人员的劳动指标,一般应由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解决,确有困难的可申报由省拨给指标。
这些回收人员,在其离职、开除、关押期间的工资,一般不予补发。生活有困难者,可酌情发给补助费。对其中确属于错案的,工资应予补发
六、尽快给受审查的干部分配工作。凡属于犯一般性错误的,都应抓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尽快安排适当工作。对老干部一般分配同原来大体相当的职务,个别错误严重,态度不好,群众不谅解的,有的应调离领导岗位,另行分配适当工作,有的也可先安排临时工作, 以利团结教育。
七、要认真地搞好审查结论。审查结论采取纪实的方法,以错误事实为准,属于什么错误,就给予什么结论,而不要牵强地上挂下联为林彪、“四人帮”线上的人,或认定为什么“分子”
属于政治错误以上的,均应作组织结论;属于说了错话做了错事的,可不作组织结论,兼有其他错误的,就以纪实的方法予以结论。凡不作组织结论的,本人过去写的检查材料应退还本人,其他材料由组织上负责清理销毁。
凡由组织作出定性结论和处分决定的,其结论事实依据和旁证、本人的检查和对组织结论的意见,应归入本人档案。
事实材料和审查结论一定要同本人见面,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得起历史检验。对一些重大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就根据現有查实的材料予以结论;罪与错难以分清的,就以错认定;证据不足,查不到证据的,宁可去掉;不要根据孤证立论。
凡运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清理归档。
八、对运动中自杀人员,都应实事求是做出组织结论。一般只写明主要错误事实和自杀情况,不要给予定性处分。按正常死亡处理,不株连无辜的亲属和子女
九、关于“双打”的案件,各级党委和省直各部门党组,应根据清查案件的复查精神,组织一定力量进行复查处理。其中已判刑、免予起诉、不予起诉的案件,分别由原受理的法院、检察、公安机关进行复查处理。
两案复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很细致的工作,要教育党员和群众从大局出发,向前看,克服派性,消除个人恩怨,特别是各级党委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严肃认真地把两案复查工作抓紧搞好。

中共福建省委两案定性处理领导小组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出处:合肥市档案馆006-01-0071-035



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

1964.5.30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汇报毕业班的归侨同学情况

按:无法识别的字以□代替。
奇怪,前头说归侨中14名共青团员,但在统计对待毕业分配态度时列出三类加在一起只有13名,不知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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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的归侨同学情况汇报
最近我们通过了班级团支部书记了解了应届毕业生中有关归侨同学的一些思想情况,现整理于下:
一、概况
我校应届毕业生的归侨同学有20,(团员14名),其中路桥系5名,建材系3名,建筑系3名,城建系3名,建工系、地下建筑系、机电系各2名;担任班级与团支部干部的共有9名;去年受到全校“三好”学生表扬的有3名;学习成绩优良的有6名,学习中等的13名,学习较差的经常补考的1名。目前对待毕业分配的态度上,能坚决地无条件的服从国家统一分配的有10名(团员7名),态度不够坚决的5名(团员4名),态度不明朗的有5名(团员2名)。在20名归侨毕业生中,有恋爱关系的有7名(与校外的2名),已结婚的2名(其中一个已有孩子,一个目前正处在待产阶段)。
二、具体情况
(一)能坚决无条件地服从国家统一分配的,如工民建杨佐佑,城建系五年级尹礼虎等,他们不但自己思想上明确要正确对待祖国的统一分配,而且还积极做好海外家庭工作,以致在前个时期他们便先后收到家里来信,表示支持他们的正确态度,并要他们听党的话,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尤其杨佐佑的父亲还写信给学校,信上说“知道佐佑在学校被表扬为‘三好’学生,这是党与学校的培养教育结果,故毕业后一定要听党的话,更好地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又如城规五年级王辉凭(团员)在四年级时曾考虑自己患有支气管炎,最好能分配到南方对身体有利,过去还认为如把侨生分配到边疆去对海外影响不好,通过今年寒假与去年暑假团市委组织的侨生团员学习会议,收效很大,明确到自己应该无条件地服从祖国统一分配,同时还积极地做好同班女友(李文钧)和其家里的工作,以致使李的母亲主动写信给学校,表示自己的态度。又如地基五陈恭辉,该生学习比较吃力,以致没有参加做毕业设计而搞的是结业设计,对待统配态度比较好,平时在言方面具有一定的华侨特点,但对统配他认为华侨同学不应该有照顾,要求与国内同学一样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不仅自己这样做而且还积极写信说服要求他留在南方工作的海外父母亲,同时还与同班女友进一步明确关系,表示现在暂停关系,以学习为主,对这个问题过几年再考虑,对双方分配认为在一个国家里,不在一个地方工作也无所谓,自己态度很坚决。
(二)对统配态度不够坚决的,如建材系硅酸盐五年级巫是英,制品五年级徐共和等,他们在思想上是明确要服从统一分配,但总感到具体问题很难解决,如硅五巫是英(团员),该生平时表现较好,学习刻苦踏实,经济条件虽好,但平时生活很简朴,与国内同学相处很好。自前年去广州结婚后,去年已有一女寄托在上海同济新村一家人家代领,爱人在广州工作,再三来信要她看到具体困难,不要唱高调,还打算来学校要求,对巫的影响较大,担心分配到北方工作距离爱人太远,国内又无其他亲人,彼此照顾不到,因此目前的态度是:能做到服从统一分配,但要主动提出到艰苦的地方去感到有些做不到。又如制品五系徐共和(团员)该生担任大班长,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还积极,作风正派,平时对生活考虑较多,对毕业分配的态度在自己思想上希望能分配在南方广州等地,因那里有祖母和哥哥在,而家里也来信希望他能分配到广州去,因此感到很矛盾,感到给家里写信有困难。
三、对统配态度不明朗,如路桥系公路专业五年级郭达康,该生思想觉悟较低,平时对政治学习不感兴趣,认为政治学习无啥意思,对学习功课不努力,认为身体要紧,每天都要午睡。对待毕业分配从未表示态度,如同学问他时他总说“对分配问题还未考虑,思想上没有准备”,实际上是有一定想法的,主要怕去外地工作,感到外地生活习惯过不了关,故目前看苗头行事。又如地基五周家安,该生学习比较困难,曾留过级,目前在班上搞结业设计,对待毕业分配在思想上有一种想法,认为侨生学校是会照顾的,自己想到广州,因那里有母亲还有女友,前个时期一直未表示态度,认为方案未下,空谈没有用,目前在班级影响下,态度稍有表示。又如制品五许期□(团员)该生学习较差,经常有补考,目前毕业设计也拖得较多,平时对政治学习不重视,经常□□,对国内形势很不关心,看报只看参考消息,对待毕业分配还未表示态度,因其在校外有一女友,关系较为密切,据支部反映二人相依为命,难分难舍,故目前不表示态度。
以上仅是一些初步的材料,在此基础上安排在下周二召开毕业生座谈会,一方面进一步了解情况,其次进行相互教育。

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64.5.30
(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同济大学委员会




出处:上海市档案馆C21-1-1057



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

1962.5.29张北县某大队在婚姻家庭方面树立新道德风尚


                                             (仅供领导同志参考)
思想动态                        中共张北县委宣传部编
第八期                机密              一九六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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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眼井大队贯彻婚姻法经常工作做的好
永太昌公社三眼井生产大队,党组织由于重视经常宣传贯彻婚姻法的工作,加强了男女社员社会主义的道德品质教育,新的婚姻制度和道德观念较巩固地树立起来,婚姻自主,男女平等,夫妻互敬互爱,尊老爱幼,邻里互动,团结成为已成为风气。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旧的封建残余思想和资产阶级观点日益消除。1960年以来全队四对结婚的青年男女,都是自由婚姻,婚后共同劳动,生活很美满。孟世军和李桂凤结婚第二天就下地参加劳动,婚后不到两个月李桂凤已做了1200多分,她婆婆逢人就夸自己媳妇好。全队五个自然村,共123户,除去6户单身汉外,就有110户和睦家庭,占总户数的90%以上。在15户婆媳关系中就有11户婆媳在一起居住生活。婆媳、夫妻、妯娌、姑嫂之间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关系。婚姻家庭纠纷很少发现。如陈永善的家庭,上有74岁的老父亲,下有5个儿子,三房媳妇,一个闺女,四个孙子,共14口人,除两个儿子在外,其余12口人都在农村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全家一条心,互相助。陈永善老两口管理家务,照料孩子,搞些付业生产,儿媳妇下地劳动生产,生活安排的很有条理,儿媳妇下地回来也抢着操劳家务。体贴尊敬老人,有事全家人共同商量,所以全家人劳动积极,去年全家做了1200个劳动日,今年订了1300个劳动日。大队支部书记王世林家也是勤劳生产民主和睦的家庭,王世林的妻子刘桂兰尊敬公婆,公婆也疼爱媳妇,刘桂兰去年做了130个劳动日,婆婆在家哄孩子,还养着三口猪,今年还下了13只小猪,还养着10只鸡,卖给国家一口猪20斤鸡蛋,王世林说:“我家里的事用不着我操心,家庭很和气,工作也舒心”。这个村还有妯娌俩相处的像姐妹一样的一家,如陈喜娥、高秀英妯娌俩在一起过日子,相处的很好。陈喜娥说:“我们分开就不象个人家了,在一块有劳动的,有管理家务孩子的,日子过得很好”。由于婆媳、妯娌在一起生活,能够互相照顾,也更能做好勤俭持家,减轻家务负担,生活也能得到改善。
这个大队在婚姻家庭方面,树立了新的道德风尚,对生产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去年该队取得较好收成,除完成国家八万二千一百斤征购任务外,还卖余粮二千九百斤。这是和大队党支部、妇代会组织经常宣传贯彻婚姻法分不开的,在各种会议上注意说明家庭和睦团结的重要意义,遇有家庭纠纷积极帮助解决。对要求离婚、结婚的注意作调查研究,按婚姻法办事,不随便介绍到公社,如去年王群俩口子因为打了一个暖水瓶就吵嘴打架闹离婚,干部们积极帮助劝解后和好了。而且还积极支持婚姻自由,王凤花和王支在56年自由恋爱,遭到父母亲的阻拦,但在党支部和群众的支持下,王凤花得到了婚姻自主、父母亲也受到了教育。这样为青年争取婚姻自由也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从此包办买卖婚姻在该队也很少发生了。李玉青参加回乡生产的是高中生,她姐姐在城里给她找了对象,她坚决的谢绝,表示要在农村安家落户。这个队由于经常注意婚姻法的宣传工作,青年们受到了教育,出现了热爱农村的新气象。

出处:张北县档案馆






    

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

1967.5.28益都县翻印“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处理昌潍地区问题的决定”

按:据《潍坊市志·政权政协志》,1967313日昌潍地区革委会成立,527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处理昌潍地区问题的决定》(即八项决定),要求改组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9月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原地区革命委员会解体。1968214日,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第二次建立,至1978710日,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7&A=1&rec=1215&run=13

    在八项决定中被山东省革委会点名批评的韩进忠是以昌潍军分区司令员的身份成为昌潍地区革委会主任的。对此,528日,紧跟山东省革委会主任王效禹的山东省军区发表公开声明,支持王效禹和省革委会。531日,中共山东省军区委员会向上级提交《关于向革命群众公开检查支左工作中的错误的情况报告》,64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军委文革小组以中发【67175号文件联名批发该报告,称其很好这是坚决执行我们伟大统帅指示的一个范例(见附件1)。
    鉴于中央的表态,中共济南军区委员会被迫于67日发出《给山东省革命群众的一封信》,表示坚决支持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昌潍问题的八项决定、山东省军区五月二十八日的声明、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等六个单位五月三十日发出的联合紧急通告,昌潍军分区韩进忠同志在支左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要立即停职检查68日济南军区将该信上报,612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军委文革小组以中发【67182号文件联名表扬该信,称很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毫不吞吞吐吐,是一个坚决执行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指示的一个好文件。(见附件2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革委会在八项决定的结尾提到把该决定报请中共中央华东局,如有不当之处请指示改正。这就说明中共中央华东局在19675月底时还在运作,可以佐证的是19676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还以中发【67170号文件转发了由华东局办公厅上报的江苏省军管会《关于认真处理人民来信的通知》(见附件3)。所以《中共组织史资料第6卷(1966.5-1976.10)》中“1966年冬,受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冲击,华东局被迫停止工作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华东局到底何时停止运作仍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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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指示
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处理昌潍地区问题的决定

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近一个半月以来,却远远离开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犯了严重地错误。他们调动农民、工人离开生产岗位,围攻学生,使生产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为此,省革命委员会决定:
(一)、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必须公开向全区的革命群众进行检讨,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迅速改正。
(二)、要立即停止武斗,放出一切被扣被押的革命群众。
(三)、要立即动员农民、工人回村回厂,抓革命促生产,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在春耕期间不要夺权的指示。
(四)、要以革命造反派东方红为主,联合其他革命造反组织进行改组。
(五)、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现在的主要负责人韩进忠、李捍东,视其检讨、改正错误的情况,再作适当处理。
(六)、任何群众组织不得冲击军事机关、围攻部队的干部和战士。
(七)、昌潍地区各县所发生的问题,由昌潍地区新建机构决定处理。
(八)、外地革命群众组织和革命师生一律回原地区、原单位,搞好本地区和本单位的斗批改。
以上决定,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中央华东局,如有不当之处,请指示改正。
                                      一九六七年五月廿七日


潍坊市东方红革命工人总部
市运东方红联络站翻印
益都县总部一中红旗兵团翻印
一九六七年五月廿八日
   
出处:青州纸缘斋收藏的博客



附件1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全军文革小组批发的山东省军区党委
《关于向革命群众公开检讨支左工作中的错误的情况报告》
1967.06.04;中发 67 175

济南军区,山东省军区并各军区,各军种,各兵种:

山东省军区党委员会五月三十一日《关于向革命群众公开检查支左工作中的错误的情况报告》很好。他们提出三条体会:一,公开检查比不公开检查好。二,高姿态检查比低姿态检查好(提到两条路线斗争的高度)。三,早检查比晚检查好。这些都是正确的。山东省军区这样做,立即受到革命群众的热烈拥护,威信不是低了,而是高了。这是坚决执行我们伟大统帅指示的一个范例。现将山东省军区党委的报告发给你们,供参考仿行。

中央的这个批语和山东省军区党委的报告,请济南军区发到连队,向全体指战员宣读。

中共中央
中央军委
中央文化革命小组
军委文化革命小组
一九六七年六月四日


关于向革命群众公开检查支左工作中的错误的情况报告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济南军区并报中央文革,全军文革:

我们五月二十八日晚发表了公开声明,检查支左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表明了我们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态度。这个声明一发表,震动了全省,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当夜,支持,拥护"声明"的大字报,大标语贴满全城。连日来,革命群众从四面八方涌向省军区驻地,敲锣打鼓,报喜祝贺。截止三十日上午,到省军区报喜祝贺的达五百多个单位,数万名革命群众,革命小将高呼人民解放军万岁!”“毛主席万岁!万万岁!。革命小将含着激动的热泪,向我们赠送红卫兵袖章;革命工人,农民紧握我们的双手,表示永远和解放军战斗在一起;革命干部称赞解放军是我们学习的榜样。由于一时受蒙蔽和我们所犯错误的影响,而参加过保守组织所群众,表示学习解放军勇于修正错误的精神,要大杀回马枪,立即回到毛主席革命路线一边。保守势力迅速分化瓦解。

这个声明的发表,是毛泽东思想胜利,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胜利,这个声明是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激烈斗争中产生的。

(一)公开检查好还是不公开检查好。对待这个问题,有两种绝然不同意见。一种是,不主张公开检查,认为一检查,会把部队搞得灰溜溜的,怕群众抓住不放;另一种是,坚决主张公开检查,只有公开向群众承认错误,并立即改正。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经过斗争,采用了后一种意见,公开发表了声明,博得了广大革命群众的好评。一致反映,解放军有了缺点就检查,有了错误就改正。真不愧为毛主席亲手缔造的人民军队。事实证明,公开检查,坚决改正,军队的威信,只会比前更高。

(二)高姿态检查好还是低姿态检查好。对于这个问题,两种意见的斗争也很尖锐。一种是,只作一般检查,不愿上两条路线斗争的纲,怕上纲抹煞了支左成绩,否定了主流,不敢承担责任;另一种是,坚决主张上两条路线斗争的纲,主要是检查缺点错误,省军区领导承担责任。斗争结果,以高姿态进行检查。革命造反派同志反映,解放军支左工作中,发生了缺点错误,对自己要求那么高,检查那么严,真是毛主席的好战士,人民的子弟兵。还有的说:我们不要求解放军公开作检查,只要认识到,改了就行。事实深刻地教育我们:只有触及灵魂,高姿态作检查,才能夺取字的权,冲掉保守思想,深刻地吸取经验教训。如果躺在成绩,功勋上,就会固步自封,麻痹自己,越陷越深,越走越远,背离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三)早检查好还是晚检查好。这个问题也有分歧。一种是怕戴分裂主义的帽子,搞坏部队内部关系,主张推迟发表。另一种主张只争朝夕及早检查。这样作了,就主动了。不少革命群众说:这个声明发表的及时,发表的好。大长了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志气,大灭了资产阶级的威风。正如毛主席所教导的:"犯了错误则要求改正,改正得越迅速,越彻底,越好。"斗争还在继续。阶级敌人正在利用我们公开检查错误的时机,制造混乱,挑拨部队内部的关系,,破坏部队和革命群众组织的关系。在部队内部,还有相当阻力。我们决心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坚定不移地执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彻底改正错误,把三支,两军工作搞得更好,以实际行动来回答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毛主席对我们的关怀和期望。

山东省军区党委员会
一九六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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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载北京化工学院毛泽东思想宣传员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文件汇编 [第二集]》,北京:19679

附件2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军委文革小组批发
济南军区党委给山东省革命群众的一封信
1967.06.12;中发 67 182

济南军区党委,并各军区,各省军区,各军种,兵种:

济南军区党委给山东省革命群众的一封信,很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毫不吞吞吐吐,是一个坚决执行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指示的一个好文件。

昌潍军分区问题如何解决,中央授权济南军区党委会同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和山东省军区党委全权处理。

现将济南军区的这个文件,发给各军区,各军,兵种参考。

中共中央
中央军委
中央文革小组
军委文革小组
一九六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

济南军区党委给山东省革命群众的一封信

中央文革,军委文革:

现将我们给山东省革命群众的一封信报去,请审查。

中共济南军区委员会
一九六七年六月八日

同志们,无产阶级革命派战友们,革命小将们:

山东省的无产阶级革命派,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向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和本省大大小小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发起了猛烈的攻击,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形势一片大好。

正当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决战的关键时刻,我们最高统帅毛主席发出了"人民解放军应该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伟大号召。这是毛主席对我军的最大信任,最大鼓舞,最大鞭策!几个月来,我们济南部队全体指战员,在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在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革命委员会和广大革命群众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执行了"三支""两军"的光荣任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由于我们毛泽东思想红旗举得不高,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理解不深,对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复杂性认识不足,世界观没有得到彻底改造,加之我们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的时间较晚,缺乏经验,因此,在"支左"工作中产生了一些缺点错误,甚至在某些问题上犯了方向路线性的错误。由于我们没有以两条路线斗争为纲来观察问题,支持了一些保守派,压抑了一些革命造反派,错误地参加和支持了在济南召开的"四。一二"大会,造成了不良后果;取缔了一些革命组织,错捕了一些人;参加了三结合的某些军队干部,存有"调和""折中"倾向。更严重的是,我们对中央五条决定,军委十条命令贯彻不力,致使某些错误未能迅速纠正,给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带来了一些损失。产生这些错误的主要责任在我们济南军区党委。

毛主席教导我们:"犯了错误则要求改正,改正得越迅速,越彻底,越好。"最近毛主席又指示我们,犯了错误要"实事求是地公开向群众承认错误,并立即改正。""不要怕批评,全军在这种批评过程中,将会正确地认识世界,并改造世界。"我们一定遵循毛主席的教导,虚心听取革命群众的批评,迅速彻底地纠正我们的错误。凡是支持错了尚未纠正的立即纠正,取缔的革命群众组织尚未平反的立即平反,错捕的人尚未释放的立即释放。我们深深感到,犯了错误,敢不敢正视,能不能坚决彻底地改正,这是对待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根本态度问题。全区陆,海,空各部队,最近根据毛主席的指示,以两条路线斗争为纲,对支左工作进行了检查。有些单位已公开向革命群众进行了检讨,听取批评。凡是这样做了的,都立即受到广大革命群众的热烈欢迎。我们还将继续这样做。

我们完全同意,坚决支持山东省军区五月二十八日的声明。这个声明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的,是坚决执行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指示的一个范例。我们要号召全体指战员,认真向他们学习。我们坚决支持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昌潍问题的八项决定,这个决定是正确的。驻昌潍地区的所有部队,要坚决地贯彻执行。昌潍军分区韩进忠同志在支左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要立即停职检查。我们坚决支持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等六个单位五月三十日发出的联合紧急通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对山东省文化大革命的深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

我们坚决支持王效禹同志,坚决支持省革命委员会,坚决支持革命左派,坚决支持革命的"三结合"。王效禹同志是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考验的,是坚定的革命左派,是坚决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是完全可以信赖的。省革命委员会是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批准的,她自成立以来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她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山东省革命工人造反总指挥部,红卫兵山东指挥部,红卫兵山东文艺革命造反司令部,是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考验的革命左派组织。我们坚决地同他们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胜利在一起,誓作他们的坚强后盾。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斗争矛头指向王效禹同志,指向省革命委员会,指向三大革命左派组织。

我们一定要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坚定地站在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一边,坚持斗争大方向,认真总结经验,接受教训,虚心向无产阶级革命派学习,向革命小将学习,坚决贯彻中央军委八条,十条命令,抓革命,促战备,促工作,促生产,把"三支""两军"工作搞得更好,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

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胜利万岁!

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

中国共产党万岁!

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九六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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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秘书厅文化革命联合接待室编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有关文件汇集 (第三集)》, 北京:19679

附件3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江苏省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认真处理人民来信的通知》
1967.06.01;中发[67170

最高指示

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如果人民来信很多,本人处理困难,应设立适当的专门机关或专门的人,处理这些信件,如果来信不多,本人或秘书能够处理,则不要另设专人。
毛主席于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对<秘书室关于处理群众来信的报告>的批示


中央各部,各大军区,省军区,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省军事管制委员会:

现将华东局办公厅转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认真处理人民来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中央办公厅
一九六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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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根据《中共中央文件汇编,1966.5-1968.5 [内部参考]》,19685月出版,编印者不明

附件12 3均出自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