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日星期六

1961.1.3上海为日本归侨家属(多为日本妇女)安排工作

   1961.1.3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华侨事务处向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请示给日本归侨家属安排工作

按:这些日本归侨家属全是女性,35人中有27人是日本籍,应该都是跟随原先侨居日本的中国籍丈夫回到中国的。
1961年初上海还在进行“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所以文件中提到“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参加工作的日本归侨家属中)涌现出不少积极分子”。
文件提到对参加工作的日本籍妇女政治上还按外侨待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参加工会”,这真有意思,好像中国籍公民就真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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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本归侨家属安排工作问题的请示报告
     (61)沪会侨B字第115
上海市委统战部:
    1956年为了安定日本归侨及其家属的情緒,根据中侨委的指示,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动員70余个日本归侨家属参加了工作。几年来,她們在党的教育下,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特别是在大跃进的形势下涌现出不少积极分子和“三八”紅旗手。如徐美代几次评上先进工作者,60年度又被评为区的“三八”紅旗手。又如兰照(已参加中国籍),原是要求出国最坚决的一个,参加工作后,不仅打消了出国的念头,而且成为厂级先进工作者和60年度市级“三八”红旗手。这些事例,証明日本归侨家属参加工作后,走出了家庭小圈子,在各个工作岗位上,在各项政治运动中,受到了一系列的教育,得到了鍛炼,逐步提高了觉悟,并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一分力量。
    目前,日本归侨家属中约有35人尚未参加工作(其中7人已取得中国国籍)。由于她們仍在家庭小圈子里打轉,生活眼界狭小,思想进步较慢;有的人还不习惯于国内生活,少数人員则叫嚷生活苦,认为中国不如日本好……但多数人则是感觉到形势发展很快,“跟不上”。最近,根据我们了介,这35人中,除因小孩多或有病不能参加工作的約10多人外,大多数要求参加工作,内有10余人经常来我处催問。这是一些过去强调各种原因不愿出来的归侨家属(多系日本妇女),现有此要求,不能不是个进步的好现象。前些时候,我们曾就近通过有关工厂和里弄委员会,安置了几个归侨家属(日本妇女)在里弄加工厂工作。她们参加工作后的情况是好的。如一直觉得国内生活过不惯,要求到日本去的黄静惠,自参加凤城第二居委会电工加工厂工作后,初步安定了情绪,工作上也较努力。又如53年回国的肖雪江,总认为在中国生活过不好,夫妻俩經常吵架,碰到熟人就哭哭啼啼,自从进了被服一厂后情况就变了,现在她表示要努力克服困难,搞好工作,碰到熟人也有笑脸了。所有这些都已証明安置归侨家属的工作,有利于对她们进行团结教育致造,这对国内外将产生良好的影响。
可是,当前对大部分人的安置工作进展迟缓以至难以介决。近据控江新邨居委会反映,目前里弄工厂主要是培养骨干力量,巩固原有基础,不吸收外侨参加生产。我們认为,她们虽大部分是日本籍妇女,但是她们是随丈夫来我国安家落户的归侨职工家属,与一般外侨有所不同,对于她们的工作要求,需要适当加以介决
    为此我们建议,請各区城市人民公社领导小組和街道党委会同有关里弄组织,根据她們各人不同的条件,逐步地分批安置她们的工作。可否从两个方面予以安排:
    (1) 一般可就近安置在里弄生产粗(如缝纫、修理、加工等)参加劳动生产。
    (2)有些年青的,有技术的家属也可适当安置在一些非保密的而又需这样工种的单位里。
    此外,对于那小孩多,家庭负担重,本人身体不好而要求工作的,則应婉言劝阻,说服她们搞好家务,养好身体。
    关于尚未入籍的日本妇女,参加工作后的待迂问题,我们意見,在政治上仍按外侨待迂处理,受公安局和外事处的管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参加工会。同时她們虽已参加里弄生产组从事劳动生产,但也不作社员对待,可是在工作报酬、学习等方面,仍按同类职工待遇一视同仁,不要歧视(对政治学习,如本人不愿参加,不要勉强)。
以上意见,如属可行,请批转有关单位办理。
              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华侨事务处
196113

出处:上海档案馆A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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