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

1954.10.29中共温州地委关于北上捕渔及渔业贷款的通知


中共温州地委关于北上捕渔及渔业贷款的通知
19541029日)
近据洞头等县报告及我们了解,目前渔业生产有两个问题须各有关县委注意掌握,兹通报如下:
一、冬汛生产业已开始,绝大部分渔民已陆续出海,但由于近来蒋贼残匪猖狂破坏,袭扰、捕捉渔民,致部分渔民不敢出海,影响生产和生活,不少渔民为了生产安全要求北上捕渔,有的县区委亦采取了大力动员北上生产的措施,这基本上是可行的。但须认识沿海对敌斗争还是较长期的,因此必须积极地发动与组织渔民,揭破敌人的阴谋,研究对敌斗争的办法,想一切办法掩护自己出海生产,尽量作到避免损失。其次北上生产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区渔民在工具上、技术上都会遇到相当的困难,因此在动员北上生产是应加强领导,作好充分准备,防止盲目北上,否则将会陷于被动,产生不良后果。
二、最近北上生产情况很不好,渔民所带之用具毁坏,北上渔民增多,原来设备需要整修,各县陆续不断请求补充贷款,但没有计划,往往是临时要求拨款,致使地委难以全面考虑款子调拨,为此,希各有关县委对本地生产情况与资金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必须贷款的应作较全面的计划报告地财委通盘研究批准拨款。但必须说明我区今年所发渔贷数量已经不少,为了支援国家工业化,支援灾区以及今冬粮食统购及其他农产品收购,国家还不可能以更多的资金来完全满足渔民生产上的需要,解决渔业生产上的困难,主要应依靠互助合作,发展信用合作,充分运用沿海闲散资金力量投入生产,不能单纯依靠国家贷款扶持,同时对已经到期的贷款亦应按照政策做到及时收回。
中共温州地委


出处: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温州地(市)委文献选编(六)》,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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