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5日星期日

1965.10.5合肥关于工厂(场)和公社之间打架斗殴的通报




按:红色标记系录入者所加。看看毛时代工农联盟之间有多少裂痕,那时农村女性自杀率肯定也不低。


中共合肥市委文件
[65]067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
厂(场)社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通报

长丰县委,市属区委,市属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并城乡社教工作团、分团、工作队党委:
今年四至八月,厂(场)社(队)之间、群众之间发生打架斗殴纠纷的计一百四十八起,其中发生在市区的七十二起,郊区的七十六起。长丰县六至八月份发生这类事件约二十起。发生斗殴纠纷的起因,绝大多数是为争肥料、用水、用电以及社员之间讲“闲话”等。四月十九日,郊区井冈公社侯精生产队社员为强挑市园艺场四大队灰肥,社员程孝英面部被场员打青一处,事后,以侯井生产队长祁家明、贫下中农组长李世洲为首纠集五个生产队社员近百人,带着铁锹、大棒等到四大队住处寻打,当场打伤该大队干部一人,场员五人,捣毁房门三扇,窗户玻璃十五块,水缸一口,并强行挑去肥料二十多担。长丰县斗镇公社井冈大队徐大郢生产队妇女队长郑章凤,为社员讲她“闲话”,于五月三十日上吊身死。当天上午郑的娘家来了三、四十人“打人命”,结果将说“闲话”的魏华宇、魏华东两人家里的一切用具全部打坏,并将两头猪和粮食等搞去,魏家还化了三百元为死者买了一口棺材。八月十七日,郊区蜀山公社油墩大队万大郢生产队社员戴红翠的九岁女孩,在合肥蚕场的稻田里拣了几个稻穗,副场长张桂云带工人到戴家追问,戴说孩子未拣,有的社员也说不是戴的孩子所为,戴即骂工人,工人也反骂了一句,这是戴就拿棍打工人,张用手去挡,而被打在胳膊上,随即把棍夺过来往腿上打了一棍,并将她推跌在一块石头上,使戴腰部挫伤。第二天,场方派员带戴去蜀山医院看伤,结果医生说她无伤。戴受委屈后,于次日自缢而死。蚕场给死者安葬和家属子女的抚恤费共化去二千七百多元。
这些问题的发生,不但影响团结,妨碍生产,给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一些不应有的损失,而且也严重地影响社会治安,影响工农联盟,容易给阶级敌人借以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因此,我们应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斗殴纠纷的发生。各公社党委要教育社、队干部和社员遵守法纪,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社会主义的新道德新风尚。同时教育社队干部要主动与辖区内的单位搞好关系,各单位的领导和职工群众,也要主动与驻地周围的社队搞好关系,做到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双方都要加强团结。今后,如发现社员之间或社员与单位之间有争执的问题,有关的企业单位和社队领导应迅速采取措施,通过协商,本着互让互谅的精神,予以解决,不容许问题发展和扩大。对于支持、纵容和带头打架闹事的人,要追查责任,并予严肃处理。
(长丰县和郊区发至公社党委)

中共合肥市委
一九六五年十月五日



发:长丰县委,市属区委,市属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市委常委、各部委,城乡社教工作团、分团、工作队党委,农村各区、公社党委。
                                        共印600份。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                   一九六五年十月九日印





合肥档案馆 001-01-028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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