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1975.10.30张北县呈请劳教某17岁男孩的内部审批表



1975.10.30张北县呈请劳教某17岁男孩

按:红色标记系录入者所加,为保护隐私,主人公名以××代替,其父母名以字母代替。

这张呈请劳教的内部审批表和以后将会公布的判刑内部审批表,有力地证明了在毛时代中国没有法治,只有党治,司法机关完全是中共控制下的专政工具而已。现在中共高喊法治了,或许这种内部审批表没了,但是中共内部审批敏感案件的机制绝对没有消失,即便废除政法委也不会实现司法独立。

奇怪的是,审批表后所附综合材料对张××所偷物品的记录非常详细,这个记录是怎么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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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市)   呈请(劳教)案犯内部审批表
案件
案犯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出身
本人 成分
职业
政治面目
籍贯与现住址
  
张×
17
学生
群众
张北县城关公社夭儿沟村








现在何处做何工作

受过何种处分

基层单位处理意见
保卫科意见

党委意见

县(市)处理意见
公安局意见
经局党组研究报送劳教。×××12.13
印:中国共产党张北县公安局党组
县(市)委意见
同意报送劳教。彭振凯75.12.13
印:中国共产党张北县委员会
地区处理意见
公安局意见
劳教二年。 郝忠76.2.9
印: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地区公安局委员会
地委意见

省级批示
公安局意见

省委批示












751030

张北县革命委员会公安局
关于张××偷、骗案件的综合材料

张××、男、十七岁、汉族、贫农,初小文化,无正当职业,原籍河北省宝坻县人,现住张北县城关公社夭儿沟村。(非农业人口)
家庭情况,其父张HB摘帽右派,亚麻厂工人,其母刘SY小学教员。
历史:从小不好好上学,勾结顽劣儿童打架、起哄,从偷自家开始,发展到撬门破锁,冒充拐骗流窜外地作案等。
主要罪恶事实:
一、该从十四岁即开始偷工厂碎铜烂铁卖后吃喝,偷汽车站旅客衣物、鞋子、纸烟和食品等物,七三年冬季一天晚上将城关公社修造站锻工组们撬开偷人民币八角六分,粮票四斤,自行车灯一个,烟嘴,铜板等,还用工人的大米作饭吃。
七二年冬天撬了郑满英的小房门子偷毡鞋一双,凉鞋一双,铁锨一把。
七四年八月份朱风秋与其男人阎进玺回原籍,家中无人该破窗入屋撬开箱子偷旧料裤子一条,人造革腰带一条,水壶一个,红糖三斤,蚊帐布等价值二十多元,七四年八月十八日又流到四围子村趁人们看戏之机到社员姜玉忠门口准备作案被抓住,在送往张北的途中逃跑。到大同市被收容。
刚从大同遣送回来七五年十月十六日偷其外祖父家呢龙华达呢裤子一条、兰色上衣一件、灰衬衣一件、桃红背心一件、紫色秋衣一件,灰秋裤一条等物。
二、流窜拐骗:该张一贯外流进行拐骗,现查清了有骗张建平(其父张志)狗皮大衣一件价值一百余元,骗后以二十五元出卖,寇元、崔通、芦凤莲、苗叔清、牛忠亮、崔书通、刘玉厅等人的钱达二十多元,更为严重的是一九七五年九月十六日在张家口骗张北县建筑公司工人宋万亮野马手表一块(价值一百六十多元)流至涿鹿县以十五元出卖
七五年三月份该到大山尖村其姨姨的婆母家申称,其外祖父已病死要借钱买棺材,正准借给,其父张HB发觉打去电话才未得逞。
综上所述该张从小即爱偷摸发展到破门撬锁偷盗借由拐骗,勾结社会流氓打架斗殴长期外流,在家时夜不归宿,因外流作案曾被张家口市、大同市收容教育但未悔改,更为满不在乎,因此其家长也提出要求处理,根据其一贯偷盗,拐骗屡教不改,应送劳动教育。

一九七五年十月三十日
出处:张北县档案全宗0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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