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

1964.11.25合肥撤销保健委员会和干部专用病房



 1964.11.25合肥撤销保健委员会和干部专用病房

按:红色标记系录入者所加。


1964年5月7日中共合肥市委保健委员会根据上级指示加强干部保健工作,做了八项具体规定。但很快形势就发生了变化,6月24日毛泽东对干部的特殊化提出批评,他认为“衣食住行受太好的照顾,是高级干部生病的四个原因。我们的保健工作学了苏联的,把不专门的医生变成专门的,不多看各种各样的病不行,要改进。”毛的话得到中共中央的相应,于是保健工作必须有所变化。到11月25日合肥市提出撤销保健委员会、撤销医院的干部病房,但也打了马虎眼,准许干部们仍然在医院的保健科看病以减少排队时间。

根据5月7日的文件,当时合肥市享受保健待遇的干部一般是县级以上再加上少数特殊照顾人员,完整范围是:市委办公室正付主任、各部委正科长以上干部;市委党校正付校长、正付书記;市人委办公室正付主任;各区正付书记,正付区长;市人委各局、委、处、行、院正付局、院、行、处长;共青团正付书記;妇联正付主任;工会正付主席;工商联正付主委;市政协付秘书长以上干部;各民主党派正付主委;完全中学正付校长、正付党委书記;設党委的厂矿企事业正付书記、正付厂长;以及相当以上职务干部,著名演员,四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医院主任医生;人武部少校以上军官;一九三七年七七以前参加革命的老紅軍(不分职务级别);行政十七级以上干部。 

如果反向解读合肥5月7日的八项很有针对性的规定,就可以知道此前干部保健中有多少问题,比如:
从第一条可以看出,有干部随意选择前往哪个医院求医并且自由转院,不付挂号费。
从第二条可以看出,有干部随便要求医生出诊,以致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甚至不付出诊费。
从第三条可以看出,有干部自己要住院就住院,不经过医生许可;住院后不配合治疗,不遵守医院制度,而且把家属和小孩带到医院;长期住院,不参加中共组织生活。
从第四条可以看出,有干部随意到外地求医,不管合肥市或安徽省有无条件看病。
从第六条可以看出,有些普通干部连一年一次的体检都没有。
第七条最有趣,从中可以得知,有干部此前要求两位以上中医会诊,但因中医各家学派不同,发生意见分歧,影响用药,以致破坏中医之间的团结。
    第八条是关于花钱买药问题,可以看出,有干部向医生指名要某种药品,而非遵从医嘱;甚至自己找医生、买药、看病所花的钱也要公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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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主席和中央、省委关于
各级负责干部保健工作问題的指示的意见
市委:
最近,我們认眞学习和讨論了主席和中央关于对干部保健工作问题的批示和決定,並以此对我市的干部保健工作作了初步检查。在学习和讨論中,大家认为,我市保健委员会从1959年4月成立以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确实存在不少问題,特別是1962年以前,在各级負责干部住院工作方面,存在着不少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助长生活特殊化的做法,对干部的思想起了消极作用,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充分说明主席的批示和中央的決定是完全正确的,我們表示坚决拥护。
现在我們根据主席、中央和省委关于保健工作问题的指示精神,对今后干部保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撤销市保健委员会,今后干部保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卫生局共同负责管理
二、撤销第一人民医院三楼干部病房,交第一人民医院使用。今后各级负责干部因病住院,由医院负责安排。医院只收治疗性病人,凡属慢性病需要疗养者,医院可将病历摘要报卫生局,由卫生局設法安排到有关疗养单位疗养。
三、原规定在第一人民医院保健科看病的干部,为了有利于工作,減少排队,暂继续在保健科看病
四、今后各级负责干部看病、用药或到外地治疗,均应根据病情需要为原則。医疗费用的报销,一律按制度办理。
五、为了增进各级负责干部的健康,建议提倡經常到户外活动,锻鍊身体、积极預防疾病,增进健康。同时要切实加强卫生防疫工作,把卫生防疫工作和医疗保健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对各级干部的健康检査, 仍需继续进行。
六、卫生行政部門和医疗单位,要加强对医务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 认眞发揚实事求是的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高医疗质量。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市保健委员会
 196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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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保健委员会关于干部保健工作问题的报告

市委:
……根据国务院批轉卫生部“关于干部医疗问题的若干意見”及省委批转省保健委员会“关于干部保健工作问题的报吿”中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下列几点意见:
一、保健工作任务问题……
二、组织机构问题: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为工作方便起見仍暂設市第一人民医院,日常业务在卫生局指导下进行。……保健委员会除保存少量的特种药品以备急需外,其它药品移交市第一人民医院掌握使用。
三、由市保健委员会负责保健的干部范圍:市委办公室正付主任、各部委正科长以上干部;市委党校正付校长、正付书記;市人委办公室正付主任;各区正付书记,正付区长;市人委各局、委、处、行、院正付局、院、行、处长;共青团正付书記;妇联正付主任;工会正付主席;工商联正付主委;市政协付秘书长以上干部;各民主党派正付主委;完全中学正付校长、正付党委书記;設党委的厂矿企事业正付书記、正付厂长;以及相当以上职务干部,著名演员,四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医院主任医生;人武部少校以上军官;一九三七年七七以前参加革命的老紅軍(不分职务级别);行政十七级以上干部
四、门诊和住院问顆:凡上属干部患病,其门诊由第一、二人民医院保健科负责,要求做到随到随看,减少門診手续;住院问題,由医生根据病情決定(原三樓病房已改为內科病房,扩大干部住院范围),並建议第二人民医院,上属干部因病需住院时,尽量做到安排在一两个病房,給予一些必要的方便。
五、做好经常性的卫生防疫工作:……使所有干部每年都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疾病及早治疗,尤其是对传染性疾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使蔓延开来。
……
中共合肥市委保健委员会
一九六四年五月七日

附:关于干部保健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

一、干部就诊问题:由保健委员会负责保健范围内的干部,一律凭保健委员会所发的就诊卡前往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挂号费自付,需转其他医疗机构诊治者,应由所在医疗单位办理转诊手续。
二、医生出诊问题:对不能前往医院就诊的危重病人,医院接通知后,应即派出医生出诊,出诊费自理。非急重病者,为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一般不得随便要医生出诊。
三、住院治疗问题:凡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者,应先经医生签出住院许可证,再办理住院手续(急诊例外);为配合治疗,住院病人(或门诊)都要模范地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一律不得带家属小孩。今后,凡住院一个月以上的党员干部,应带临时组织介绍信,由所在医院党组织编组过组织生活。
四、出市出省诊治问题:根据中央卫生部1963年8月20日“关于严格控制病人转地治疗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市内有条件治疗的不出市,省内有条件的不出省。必须出市或出省诊治者,应事先经所在医疗单位将其病历摘要报市卫生局同意后,方可前往,否则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五、慢性病疗养问题:鉴于目前我市尚无疗养机构,今后除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尽可能在黄山、半汤等疗养院多争取几个床位解决部分病员疗养外,主要是做好在家中休息的干部的疗养指导工作。
六、干部体格检查: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一般干部也要督促有关部门,分批分期进行必要的检查。原则上也一年一次。
七、请中医诊治问题:因病情需中医诊治者,不要随便要求两位以上中医诊治或会诊。因中医各家学派不同,影响用药。同时也避免有碍中医之间的团结
八、有关药品自费问题:总的来说,处方报销,单方自费。病人需用何种药品应尊重医生所开处方,不得指名要药。除此,自请医生看病,自购药品,自找关系住院等一切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出处:合肥025-01-0146-0031/30



附:接见越南外宾时关于保健工作的讲话
毛泽东
1964.06.24

中国的保健工作是学习苏联的,我不能完全听保健医生的话。我同我的医生有一个君子协定:我发烧时请你,我不发烧时不找你,你也不找我,我说一年不找他算他功劳大,如果每个月都找他,这就证明他的工作未做好。我对医生的话只听一半,要他一半听我的。完全听医生的话病就多了,活不了。以前没有听说那么多高血压、肝炎。一个人如果不动动,只是吃的好,穿的好,住的好,出门乘车,不走路,就会多生病。衣食住行受太好的照顾,是高级干部生病的四个原因。我们的保健工作学了苏联的,把不专门的医生变成专门的,不多看各种各样的病不行,要改进。
出处: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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