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4日星期日

1960.9.14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国庆、中秋肉食供应问题的通知

按:标红文字系录入者所标。
联系中共合肥市委1960年9月13日关于粮油代用品的指示,就可以看出那是合肥在食物供应各方面都是多么的窘迫。部分单位为吃上猪肉只好自己养猪,但何时杀猪吃肉还得上级决定,至于农民更是想都不要想吃肉,多么残酷。




中共合肥市委文件
                         
关于国庆、中秋
两个节日肉食供应问题的通知


为了确保出口需要,国庆、中秋两个节日的肉食供应问题,根据省委“继续节约消费,妥善安排供应,除特殊需要供应一些肉食外,其余仍以鱼虾代替”的指示精神,特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节约肉食,减少供应上的困难、市区只安排国庆节供应、中秋节不作安排,农村(包括县城、集镇)只安排中秋节,国庆节不作安排
二、城市供应,除对高空、高温、高级知识分子、省级民主党派的主要负责人,井下、水底作业人员、主要演员、医院病员、外宾、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及特种兵种中必须加以照顾的人员平均每人供应猪肉五两(按十六两计算,下同)以外,县以上机关、团体、城市居民一律不供应猪肉和鸡蛋;节日的肉食、由商业局供应什肉或鱼虾代替(标准每人六两)。工厂、矿山,和大专学校自养的肥猪可按平均每人五两的标准宰杀自食;如个别单位没有养猪的,由商业局可适当供应些什肉
三、在农村、各县、区委应继续加强教育,说明发展养猪生产,节约肉食消费,多卖肥猪和家禽支援城市,支援国家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他们不准杀猪不吃肉不吃鸡蛋,在节日多搞鱼虾、野味来代替
以上各点、请各单位党组织以口头向职工、群众讲清楚。

                                           中共合肥市委员会
                                            一九六〇年九月十四日

出处:合肥001-01-0147-028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