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

1962.12.4张北县连续发生诈骗事件



1962.12.4张北县连续发生诈骗事件
按:××系原文所有,红色标记为录入者所加,部分人名做了技术处理以字母代替。
张北县公安局的报告提到近期发生9起诈骗事件,其中5起得逞,而被骗的几乎都是公社或大队的基层干部群众,其中阮某冒充采购员分别从某大队和某供销社骗得1200元和4200元巨款。

尹曙生主编的《安徽省志·公安志》提到自19591961年间因物资匮乏,经常有人利用人们迫切得到主、副食品或日用品的心理,以代购食品、用品为诱饵,诈骗钱财。有的冒充党员、干部、军官等,奸淫妇女,盗窃钱财;有的骗吃骗喝。3 年见安徽共破获诈骗案达250 余起。该志列举三例如下: 
中尉军官诈骗案: 案犯曹某,原籍旌德县,1949 年参军,1958 年转业至黑龙江851 农场。1960 10 月,自农场外流至沈阳、长春、北京、南京、上海、芜湖等地,伪造证件,冒充“中尉军官”,招摇撞骗。曹一到沈阳,即穿起转业前的军装,冒充少尉军官,住进旅馆。在旅馆偷一军官介绍信,经过涂改,混进沈阳军区招待所。后专程去天津,冒充部门采购员,买回一批中型铅字,伪造某军区政治部、某军区情报处、某部队通行证、介绍信等,然后至长春,往进军区招待所,打听许多部队番号、人事情况。1960 11 月底,离长春进入北京。曹进入北京后,持伪造的介绍信混入部队招待所。在该所偷窃皮包两只,内有上尉军官身份证及其他文件、现金等物。又在该所购买一副中尉军衔,佩戴起来,夹着偷来的皮包,出入于一些军事机关、院校。逗留10 余日,诱骗一女护士为“友”。1961 1 月,曹窜至南京,以某“军区情报员”、“中共党员”身分,住进部队招待所,用请吃请喝的手段,与一女学生建立“恋爱”关系。1 月底,至上海,混入海军某部招待所,又偷得现金、粮票及中尉军官身分证等物。1961 年夏,曹窜至芜湖,在某招待所与一女招待员和一有夫之妇关系极不正常,引起芜湖市公安局怀疑,随即开展调查,证实曹系一诈骗犯,经批准后,将曹逮捕归案。

新疆工作组诈骗案: 1962 5 月,正值马鞍山市精简职工、压缩城镇人口之际,传有“新疆工作组来马鞍山秘密招工”谣言多起,许多下放职工信以为真,便积极寻找。524 日,马钢两个下放职工在花山旅社附近寻到一个叫“宋明”的人,自称是“新疆工作组”,“来招下放工人,到新疆参加建设,国家要把新疆建设成第二个上海”,“第一批招五六十人,以后还要在南京、上海、合肥、马鞍山等地再招一批”。两职工信以为真,便把这话很快传开。不久,即有五六十人报名登记。几天以后,分两批分别从南京和芜湖乘车去新疆,并约定在徐州会合。“宋”带的一批人到芜湖后,要大家凑钱交他购买集体车票,其他人都到裕溪口等他。这时宋带着30 多人车票费100 余元及骗得的行李逃跑。从南京出发的一批人在徐州车站等了8 天,未见“宋明”到来,待另一批人从芜湖赶到时,始知受骗。当即向徐州市人民委员会报告。受骗的60 名下放工人因生活无着,在徐州市街头流浪。徐州市将这一情况电告马鞍山,骗局才被彻底揭穿。马鞍山市公安局遂立案调查,在上海市将诈骗犯逮捕归案。后查明:“宋明”是贪污畏罪潜逃犯吴某化名。

记者诈骗案: 1962 5 15 日,当涂县城关派出所接待一位前往报案的“记者”,称:他的皮夹被窃,内有人民币110 元、粮票20 斤、《农村工作通讯》的“记者证”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出入证”,要求派出所设法破案,追回失物。“记者”自称名叫谷雨,是“《农村工作通讯》的‘记者’”,《中国妇女》的特约“记者”。3 天前,他带着《农村工作通讯》和《中国妇女》两张油印“介绍信”,来到中共当涂县委办公室,联系在当涂“采访”事宜。负责接待的县委办公室负责人电话通知宣传部接洽。宣传部派人陪同去县计委、农工部、县妇联、共青团等单位“采访”,翻阅了有关财政、经济、文化方面的资料和当涂县志。县委某书记亲自接见。“记者”在有关单位阅览3 天资料后,向县委某负责人提出要深入农村“采访”,负责人应允,并派人陪同。出发前又将县委一部照相机带着。在启程之前,“记者”提出借粮、借钱,办公室负责人均予满足,借给粮票15 斤、人民币50 元。“记者”首先来到丹阳湖公社,“采访”期间,游览了采石矾、三元洞,还到了李白墓。在“采访”、参观之余,时常夸耀自己“革命”历史,说他14 岁参加部队,曾当过“通讯员”、“文书”、“随军记者”,很早加入了共产党等等。在“采访”期间,常享用酒菜款待,工作处处方便。临行时,公社主任又批准借给人民币50 元、粮票10 斤。“采访”活动正在进行时,中央农业部的检查组到达当涂。在闲谈中,提到《农村工作通讯》的“记者”谷雨,以及在农村采访情况。检查组甚感诧异:《农村工作通讯》是内部刊物,没有记者,也无谷雨此人。这才引起县委警觉,忙将“记者”交来的两张油印介绍信拿来,仔细一看,原来是伪造的。于是通知公安局,对“记者”进行审查。
经当涂县公安局调查,“记者”真名史某,曾在六安、合肥某剧团工作过,因贪污、诈骗,两次判刑劳改,刑满后留用。1961 6 月,从普济圩农场逃跑,伪造印信,冒充记者,招摇撞骗。在到当涂之前,曾在六安、霍山等地行骗。1 月初,史冒充安徽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到六安兴隆公社“采访”,乘机偷用公社的油印机,伪造《农村工作通讯》介绍信。2 14日,冒充《农村工作通讯》记者,窜到霍山县。县委派编写组两人陪同到诸佛庵公社“采访”,史在茶余酒后,大肆吹嘘他是人民大学新闻系的毕业生等等。在此期间,骗取霍山县委粮40 斤、人民币30 元。5 6 日,离开霍山,经合肥、芜湖、马鞍山游荡数日后,又化名谷雨,到了当涂。至此,真相大白。

见《安徽省志·公安志》第240241页,安徽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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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1
中共张北县委文件

中共张北县委转发公安局党组
“关于近来连续发生诈骗事件的情况及今后防范意见的报告
各公社党委、农林牧场党委和机关、学校党总支或支部:
县委同意公安局党组的报告,兹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教育党、团员和干部、群众提供警惕,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附:原报告。
中共张北县委
1962124

中共张北县公安局党组
关于近来连续发生诈骗事件的情况及今后防范意见的报告

县委:
近来一个时期,在县级国家机关、企业单位和生产队及社员个人连续发生、发现诈骗犯罪分子的骗款、骗物事件9起,其中除4起行骗未能得逞外,其余5起共骗走现款8685元,粮票30.5斤、羊毛3斤、烟叶3斤。从被骗的单位看,发生在县级行政部门的22%、供销部门11%、公社11%、生产队33%、社员个人22%。其行骗手段大体上有三种:一是冒充党政干部进行行骗。怀安县犯罪分子阮××,926日冒充我地委宣传部主任下乡工作到对口淖公社王老三村,以给社员芦计峰买布为名,骗走人民币20010月初有一自称尚义县粮食局直属库的干部找我县兵役局要求见×负责同志,说尚义县兵役局×局长休假回家忘记带款,要借款50元。当时察觉其可疑,没有交于他款。二是以采购货物为名而进行诈骗。城关公社马连滩大队今年三月份,被张家口市马车社下放工人WZ(已逮捕)冒充张家口市重工业局采购员说能给大队购货。大队信以为真,骗走人民币1200大囫囵公司供销社采购员郝英生,七月间在张家口市范犯WZ冒充怀来县大王庄公社采购员,说能给公社买到白蔴和筛子等而交款,骗走现款4200。三是冒充医生而行骗。芋县犯罪分子孙××,冒充我部队251医院医生到波罗素庙公社榆林沟村治病,以住院治病为名,将社员李祥(男)、闫鬼影(女)骗至张家口市,在饭店内骗走李、闫二人现款175元,粮票30.5
发生上述连续被骗事件,追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某些职工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极为麻痹,工作上马虎,接洽办事不问“青红皂白”,不查看证明信件就接洽办事而被骗,特别是某些基层干部和商业采购人员违犯规章制度,不按手续办事,私自成交易货,作空头买卖,所有这些都给坏人开了方便之门。使国家和集体财产遭到不应有的损失。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提高革命警惕,加强防范工作,堵截行骗犯罪分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机关、企业、厂矿、学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传达接见会客制度,特别是县级党政领导部门,要在便利群众的原则下,严格接见制度。教育公务人员、办事人员认真负责,严防坏分子到机关进行行骗。
二、各单位特别是基层组织在接洽工作人员时,一定要坚持制度,凡没有正式信件的人员来接洽办公事,需弄清无误后再办,以防受骗。
三、供销、商业部门的采购人员,应该选择认真负责的干部担任,并且严格规章手续,不经批准、没有证件,一律不准接洽业务,严格防止作“空头”买卖,给骗子留下有机可乘的空隙。
四、教育职工、干部和群众,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特别是沿公路大道村庄,要教育职工干部和群众不要委托不认识之人购买物品和办事。总之,要教育职工、干部和群众提高警惕,克服麻痹,严防上当受骗。发现骗犯和形迹可疑和嫌疑分子要报告公安机关,以及时打击诈骗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196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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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各公社党委、农林牧场党委和机关、学校党总支或支部。
抄:           
(共打印88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共张北县委办公室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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